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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异化与苏共失权

时间:2009-7-24 13:45:35  来源:不详
以来,选举完全是等额选举而且选举结果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生效,因此,选举变成了形式,“上级批准”才是实质的内容。干部的任命制不仅在党内推行,而且推而广之到所有国家机关的干部。结果,干部不是向人民负责,而是向党负责,其实是向拥有干部任命权力的人负责。

  一切权力属于党,但并不是属于整个党。革命前,俄共(布)实行集体领导,革命胜利后,党章仍然规定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央委员会是最高执行机关。1919年,党的八大建立了中央委员会的两大执行机关政治局和组织局,分别负责政治工作和人事调配。然而,到斯大林时期,政治局从中央委员会的执行机关变为党的权力中心,政治局决定一切。政治局直接向党的总书记负责。不久,斯大林又以总书记的身份兼任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国防委员会主席,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形成了独特的总书记领导体制。所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变成了实际上的“一切权力属于党”,很快又演变成“一切权力属于总书记”。党内的权力向中央政治局集中,最后权力实际上集中在少数领导人手中,甚至是总书记一人手中。因此,有人嘲讽到:“在苏联搞的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书记专政。” 自斯大林以后的苏联领导人,特别是赫鲁晓夫对这种个人崇拜为实质的集权制进行过批判,但这种体制始终没有根本改变。即使是倡导“民主化”的戈尔巴乔夫,也没有摆脱个人集权制的桎梏,在很多情况下,他仍然实行的是个人决策 。最典型的是在外交上,戈尔巴乔夫置苏联外交部和苏共其他领导人于不顾,在谢瓦尔德纳泽的协助下一意孤行地推行其外交“新思维”,在东欧单方面地宣布“松绑”,要求东欧各国像苏联一样进行全面改革,而正是苏联主动给东欧国家的“松绑”,使东欧国家长期积存的“脱离控制”的蓄水池堤坝打开了一个缺口,使东欧国家的政治发生了剧烈的转折 。结果,在东欧剧变的冲击下,苏联内部的民族主义情绪骤然发展成为促使苏联分崩离析的强大的离心力。假若没有在苏共历史上早就形成的僵化的权力体制和异化的权力结构,戈尔巴乔夫根本就没有机会来推行导致苏共丧权、苏联亡国的“新思维”。

  权力异化的第二个表现是权力被用来维护苏共内部少数人的利益,使苏联政治生活上形成一个政治毒瘤——特权阶层。一切权力属于党的具体表现,是“党代管制”完全取代了“人民管制”。如果是人民以国家的名义,通过法律的手段将权力赋予党,使党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为国家谋发展,那么,“党代管制”取代“人民管制”本无可厚非。但实际上是党将本不属于自己的权力借用国家的名义(党的执政地位)完全归于自己的名下,最终实现了党对权力的垄断。正如前文所述,党已不是所有党员的党,而是总书记领导下的政治局的党,所以,权力实际上被总书记领导下的政治局所垄断。当权力被少数人所垄断时,权力肯定就会成为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工具。最初,苏共在革命时期和革命胜利初期,的确是为全体劳动人民所想的,也是为国家利益所考虑的,即使有少部分人想以权谋私,也只能是“暗渡陈仓”,断然不敢公然行事。然而,经过较长的和平时期后,社会比较稳定,党内干部已经不再具有危机感,也忘记了人民大众在革命时期对党所给予的支持,他们开始用权力来维护和拓展自己的利益。“始则惭焉,久而安焉”。长此以往,一个特权阶层就在苏共内部逐渐形成。

  而所谓的特权阶层,最主要的就是苏共党内的领导人,即所谓“高干花名册”上的人。高干花名册的上层,特别是全联盟党中央委员会和加盟共和国党中央委员会一级的人,是识别苏联特权阶层的最好标志 ,同时,“高干花名册”也反映了苏共内部以权力大小而导致特权多少的社会分化现象。权力越大,享受的特权越多,从而形成一个党内至上而下的垂直的、金字塔式的官级图:底层是普通党员,中层是“委员会集团”,上层是“书记集团”,塔尖是政治局、总书记。普通党员在党内既无权力也无特权,是党内“无产阶级”,中层以上则是各个层次的“党内资产阶级”——他们构成苏联社会的“新阶级” ,也就是特权阶层。这一批人不仅通过权力在自己与普通群众之间划上一道鸿沟,而且也通过权力使自己的物质享受也与普通群众之间筑起一道厚厚的障壁,“成为一个越来越脱离社会的阶层:他们孤立地生活、治疗、休养,在真个阶层中往往形成自己的家族、氏族关系——须知这个阶层的子女们在一起度过时光,互相认识,往往通婚。不仅如此,(……他们)试图建立交权制度,或者叫特权继承制度。也就是通过建立专收这些子弟的教育制度,然后通过一套任命和提升职务的制度来达到继承权力的目的。” 权力使这些人享受着特殊的待遇,如对地位一般的官员,苏共发给他们“第十三个月工资”,高级别的官员则可从“党内工资袋”制度中获得相当于正常工资的额外收入;再就是所谓的“克里姆林宫津贴”,对某些官员来说,这种津贴使其正常工资收入显得微不足道。更有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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