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第5次印刷本)第1冊,第22頁。下同。點校本外,本文所引各條參校了百衲本和殿本。
[6] 2/1432,表示中華書局影宋本《太平御覽》(1985年,第3次印刷本)第2冊,第1432頁。下同。
[7] 《御覽》卷五三九(3/2445)引《唐書》。
[8] 《李賀詩歌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卷四。
[9] 《全唐詩》(中華書局,1996年)卷九六。
[10] 《全唐詩》卷五四○。
[11] 《元稹集》(冀勤點校,中華書局,1982年)卷六“古體詩”。
[12] 《奉和九月九日登慈恩寺浮圖應制》,《全唐詩》卷一○四。
[13] 《冊府》卷一○二、《全唐文》卷四二亦誤作“兩省官”。
[14] 《唐會要》卷五七“翰林院”稱:“佖始以貴,奏罷中書草制。以至李進賢,皆用此例也。”同誤。
[15] 《舊唐書校勘記》卷一九漏校本條,稱:“邊人相驚曰,《御覽》(九百二十三)‘驚’作‘警’,是。”今按,據上引影宋本《御覽》正作“驚”,與《唐會要》同。疑《校勘記》誤。
[16] 參見《唐會要》卷六七“詹事府”。
[17] 《通典》卷九亦誤作“書含八分及隸體”。
[18] 《全唐文》卷五五同。
[19] 《舊唐書》卷九《玄宗紀》,玄宗下詔,命皇太子爲天下兵馬元帥,“及聞是詔,遠近相慶,咸思效忠於興復。”也是當時文誥中使用“咸思”的史例。
[20] 《通鑒隋唐紀比事質疑》(中華書局,1964年)第121—122頁“突厥入涼州”。
[21] “飲毒發”,百衲本同,殿本作“餌毒發”。
[22] 《新唐書》卷一二○稱:“恕己素餌黃金,至是飲野葛數升,不死,憤懣,抷土以食,爪甲盡,不能絕,乃擊殺之。”顯然是意識到了《舊唐書》“飲毒發”與下文不協,故刪去了此句,但是“飲毒不發”是本段的肯綮所在,《新唐書》也未得要領。
[23] 《舊唐書校勘記》卷五五:“應合導從官,《御覽》(二百二十三,2/1063)‘合’下有‘有’字。”說是。
[24] 《唐會要》卷九一“內外官俸料錢”。
[25] 《唐六典》卷三“戶部尚書”。
[26] “大如人膊”,殿本同。百衲本作“大如人”,《御覽》作“大如人脛”,《舊唐書校勘記》卷六六及點校本亦失校。
[27] 《北史》卷九七《康國傳》:“枝庶各分王,故康國左右諸國並以昭武爲姓,示不忘本也。”可證。
[28] 《新唐書》卷二二五上《史思明傳》:“乾元二年正月朔,築壇,僭僞稱大聖周王”,《通鑒》卷二二一同。可證。
[29] 有關《舊唐書校勘記》的介紹,請參見趙守儼《揚州學派的重要校勘成果〈舊唐書校勘記〉》,《趙守儼文存》(中華書局,1998年),第197-206頁。趙守儼先生在文中已指出了羅士琳、劉文淇等人認識上的這種錯誤。
[30] 凡《舊唐書校勘記》引書,卷數均用小字,雙行排,本文一律在卷數上加括弧。
[31] 以下凡《舊唐書校勘記》引《御覽》,均由引者在卷數後增加中華書局影印宋本的冊、頁數,以便核檢。如(2/1335)即表示影宋本第1冊,第1335頁。
[32] 《校勘記》原文不出卷數,本段上文作“《御覽》卷十”。今按,事在《御覽》卷一一○,《校勘記》“卷十”當爲“卷百十”之誤,此徑改。
[33] “少監姜皎”,影宋本作“殿中監姜皎”。
[34] “三尊殿”,影宋本作“天尊殿”。
[35] 《唐會要》卷七八“節度使”同。《韋臯傳》具列了“西山八國”中六國的名號,其中有“女國”,與本條以“西山八國”與“女國”並列不符。此存疑。
[36] “白龍吐物在空中”,影宋本《御覽》作“白龍吐物,初在空中”。疑《校勘記》誤。
[37] 《校勘記》原文不出卷數。本段引《冊府》七二、一一五、四五六、四六七、五五一諸卷,經查均無“長於文誥”句,姑存疑。
[38] 《貞觀政要》(中華書局,1978年)卷九“慎言語”,第197頁。
[39] 原文不出卷數。《校勘記》本段引《冊府》卷三八八,經查無“退正旬日”句,姑存疑。
[40] 《資治通鑒》卷一九五貞觀十四年十月。
[41] 字應作“苦”,《校勘記》作“若”,誤。
[42] 《校勘記》原作“《御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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