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新、旧《唐书》的论著中,大都沿引清代学者赵翼的说法:“《旧唐书》前半全用实录、国史旧本”[1],并由此判定《旧唐书》的史源。同时,在肯定《新唐书》“增旧书处”时,也引用赵翼在另一处所说:五代纷乱之时,《旧唐书》援据较少,至宋仁宗时,太平已久,旧时记载多出于世,故《新唐书》采取转多。请注意赵翼下面的这一说法:“今第观《新书·艺文志》所载,如吴兢《唐书备阙记》、王彥威《唐典》、蒋乂《大唐宰辅录》、《凌烟功臣、秦府十八学士、史臣》等传、凌璠《唐录政要》、南卓《唐朝纲领图》、薛璠《唐圣运图》、刘肃《大唐新语》、李肇《国史补》、林恩《补国史》等书,无虑数十百种,皆《旧唐书》所无者”,“皆五代修《唐书》时所未尝见者。”[2]据此,更有人认为:“《新唐书·艺文志》所载,较《旧唐书·经籍志》增多可见。此皆晋修《旧唐书》时所未能见者也。”[3]
其实,上述认识,不论是赵翼的两段论述,还是今人的那种说法,都失于深入、细致的考察。本篇提出这一问题,希望引起从事史学史、文献学、史料学研究的专家们的注意和重视。前剑桥大学教授崔瑞德(Denis Twitchett)著有The Writing of Official History Under the T’ang,书中专有一部分论《旧唐书》的编纂及史源。笔者拟另文比较该书与拙著《隋唐五代史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的异同,故此文不涉其书。
一
先从五代后晋时所见唐代文献的问题谈起。
现今凡是谈及后晋纂修《旧唐书》的基本史料,大都采用贾纬当时上奏的说法:“伏睹国史馆唐高祖至代宗,已有纪传;德宗至文宗,亦存实录。武宗至济阴废帝凡六代,唯有《武宗实录》一卷,余皆阙落。”[4]同时,还提及韦述的《唐春秋》、柳芳的《唐历》、崔龟从《续唐历》以及裴庭裕的《东观奏记》等。除此而外,很少见到再有较为详细的考察,似乎后晋所见唐代文献就只有这么多了。加之对《旧唐书·经籍志》的错误认识,更助长了前述说法的流传。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理解《旧唐书·经籍志》的编纂特点。后晋史官纂修此志,是以毋煚的《古今书录》为依据的,著录的是“开元盛时四部诸书”。至于开元以后的著述,他们不是没有见到,而是不打算混杂其中。关于这一点,志文交待得十分清楚:
天宝已后,名公各著文章,儒者多有撰述,或记礼法之沿革,或裁国史之繁略,皆张部类,其徒实繁。臣以后出之书,在开元四部之外,不欲杂其本部。今据所闻,附撰人等传。其诸公文集,亦见本传,此并不录。[5]
据此,凡是《旧唐书》中提到的各家著述,不论是“记礼法之沿革”,还是“裁国史之繁略”,亦或“诸公文集”,都是后晋史官“所闻”或所见,不应当排除其成为《旧唐书》史料来源的可能性。
首先,唐代的几部关于“礼法之沿革”的主要著述,《旧唐书·经籍志》都没有著录,但后晋时确曾为朝廷重视过。《册府元龟》、《旧五代史》都明确地记载了后晋天福四年(939),也即诏修唐史的前二年,关于纂修《大晋政统》的一番争议。左谏议大夫曹国珍上奏道:
请于内外臣僚之中,择选才略之士,聚《唐六典》、前后《会要》、《礼阁新仪》、《大中统类》、律令格式等,精详纂集,别为一部,商议古今,俾无漏略,目之为《大晋政统》,用作成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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