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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士大夫”的特色及
两部《唐书》的取材与思
《旧唐书》斠补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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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新唐书》探求松赞干
《新唐书·西域传》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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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的史料来源

时间:2009-7-24 13:46:24  来源:不详
,便知《天文志下》的“旧仪”,是直接节录《太史局》之文而成。《新唐书·天文志》虽多1卷,但两书志互有详略,可以彼此补充订正。

《五行志》1卷,记地震、山崩川竭、水灾、雷电风雪、虫灾、火灾及杂灾变等,大体见于《唐会要》卷42《地震》,卷43《山摧石陨》、《水灾上》,卷44《水灾下》、《木冰》、《螟蜮》、《火》、《杂灾变》及卷28《祥瑞》等目类。除火灾有一条“大顺二年”事外,其余各事下限都无超出“大中七年”《续会要》成书这一年的。据此,本志也当是以前后《会要》为主要史源,并参取各帝实录、有关奏疏而成。《新唐书》增为3卷,所记灾害现象超过本志。

《地理志》4卷,篇幅最长,虽其序文称“今举天宝十一载地理”,但志中记府、州沿革,一般都是起武德,至乾元,然后列“旧领县”、户、口,再举天宝户、口。以这样的体例推测,最有可能采录于韦述《唐书·地理志》,起高祖,至代宗。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本志与《通典·州郡》、《唐会要·州县改置》以及《元和郡县图志》,写法都不相同。而贾耽《贞元十道录》虽然也是4卷,与本志分道、卷数相同,但却不见于《贾眈传》,后晋史官似未见其书,甚至不知有此书。两个方面的推测,都无法排除本志以韦述《唐书·地理志》为史源的可能性。志中个别地方记事,有至唐末者。如《志一》陕州大都督府,自隋义宁元年,写至唐哀帝即位。这是因为,广德元年十月吐蕃犯京师,“车驾幸陕州”,以为大都督府;天祐初,昭宗“驻跸陕州,改为兴德府”;哀帝即位后,又复为大都督府。这些都与皇帝的行踪直接关联,因而破例记述,并源于实录,取材最方便。《新唐书·地理志》更为完整地反映唐代地理沿革情况之外,主要是在地志编纂体例方面的成就。就考察唐代地理沿革而言,两志谁也无法取代谁。

《职官志》3卷,主要记述代宗以前设官情况,但未取韦述《唐书》。《志一》“录永泰二年官品”,《志二》、《志三》的许多文字直接录自《唐六典》及当时尚存的《宫卫令》、《军防令》等。代宗以后的制度,以德宗朝的变革补入最多。在“武官”一项中,记左右神策军、左右神威军、六军统军、十六卫上将军,基本都是补述的德宗贞元年间的制度,主要采录的是诏敕等文献。《新唐书·百官志》较本志有增也有删,所增者虽为新的补充,却又嫌过简;而所删改处不仅不应该,还有重要失误。两书志各有特点,须当相互参校。

《舆服志》1卷,记玄宗以前制度,采自《大唐开元礼》各相关部分。其中,显庆元年长孙无忌与修礼官上奏、开元十一年冬中书令张说奏、开元二十六年肃宗升为皇太子以下的文字、仪凤(二)年太常博士苏知机上表以及崇文馆学士校书郎杨炯奏议,均与《唐会要》卷31《裘冕》所记同。志中景龙二年七月刘子玄进议,又见《唐会要》卷35《释奠》。志末太极元年左司郎中唐绍上疏,亦见《唐会要》,只是前半段文字在卷38《葬》,后半段文字在卷83《嫁娶》。据此,则本志采录《大唐开元礼》的同时,还以苏氏《会要》为另一重要史源。《新唐书·车服志》对本志有所增减,互为详略,当以本志参取新志,作为补充。

《经籍志》2卷,节取毋煚《古今书录》,即其序文所说:“今录开元盛时四部诸书,以表艺文之盛。”《新唐书·艺文志》扩为4卷,在每一部类都用“著录”、“未著录”来表明两书志著录图书的区别,颇有意义。

《食货志》2卷,与其他各志不同,没有前密后疏的问题。就其所记内容而论,代宗至宣宗之事详于玄宗及玄宗以前。在纂修《旧唐书》最初的总体计划中,只提到礼、乐、刑法、、天文、律历、五行、职官、郡国及经籍九志。[15]后来,在纂修当中以“礼志”为《礼仪志》,以“律历志”为《历志》,以“郡国志”为《地理志》,增《舆服志》、《食货志》。《舆服志》可以说是从原计划的“礼志”分离而成,《食货志》的增立,则是唐代注重“食货”思想的反映。后晋史官在纂修《旧唐书》的进程中,对于唐代社会逐渐有较深刻的认识,加之最后一任监修刘昫在后唐、后晋都以宰相判三司,总管盐铁、户部、度支,必然要注意唐代中后期以来的钱谷、货物,因此增立了《食货志》。食货制度变革最明显,不在唐前期,而在德宗前后,故其序文叙述到德宗,强调“大抵有唐之御天下也,有两税焉,有盐铁焉,有漕运焉,有仓廪焉,有杂税焉。今考其本末,叙其臧否,以为《食货志》云。”这就是本志详于唐中后期的原因。其取材之源,主要是苏氏《会要》和崔铉《续会要》。《志上》记税制,自开元八年正月敕以下,二十二年五月敕、二十五年三月敕、天宝元年正月一日敕、广德元年七月诏、大历四年正月十八日敕、八年正月二十五日敕、建中三年五月增税钱、贞元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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