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试论耶律楚材在蒙元时期
中国再婚制度的历史沿革
中国改革:历史与伦理的
文化专横与历史污秽——
中国知识分子的历史轨迹
世界霸权与印度洋(1) ─
世界霸权与印度洋(2) ─
欧洲历史格局变迁和欧盟
科举学:考试历史的现实
对欧洲扩张历史的再思考
最新热门    
 
历史认识真理的界定及其相关问题

时间:2009-7-24 13:46:14  来源:不详
事实就可以以它纯正的原貌来检证我们的认识。然而,认识过程和检验过程中的主体因素是不可能消除干净的。一些学者认为,命题与事实之间的符合关系的检验无法实现,因为命题与事实之间有一条不可渡的鸿沟。哲学家金岳霖对这派学者的鸿沟问

题作了这样的概括:命题在我,事实在客;命题在内,事实在外。……大致说来,用得着符合说的时候,事实一定在外在客,如果它不在客在外,我们用不着符合说,……事实既非在客

(1),威廉·詹姆士:《实用主义》,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02页。

(2),麦基:《思想家》。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342页。

(3),沃尔什著,何兆武、张文杰译:《历史哲学导论》,第72--73页。

(4),张盾:《无须存在公理的指称理论》,《哲学研究》1989年第6期。

在外不可,符合说似乎不可能。如果事实在客在外,我们怎样知道它与命题符合与否呢?如果我们知道它,它又已经在内。真要坚持事实在外,则命题与事实之间有鸿沟一道,命题过不去,事实过不,而我们老在命题这—岸。……符合本身既得不到,符合说当然说不通”(1)。

三、一种弱化的符合真理论

符合真理论的基本立场是在命题与事实的关系上来界定真假问题,一些学者看到命题与事实之间有着不可渡的鸿沟,符合与否无法验证,便放弃了符合真理论的立场。既然“求真于主客二者底合”不可能,“不如求真于主”(2)。转而在实际效用上或命题与命题的关系上来讨论真理问题。前者强调真理的有效性,后来发展为工具真理论;后者强调命题间的融洽一致,后来形成了融贯真理论。有效性和融洽性都是真理的必要条件,这两种真理论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认识是关于事实的认识,检验它的真假而不与事实相联系,不考虑它与事实的关系,总是悖谬。而且,离开了客观实在来讨论真理问题,很容易走向相对主义。工具真理论和融贯真理沦的实际发展,都证明了这一点。这也从另一方面表明,符合真理论虽有漏洞,但它的基本立场是合理的,不应该放弃。

要从命题与事实的关系上界定真理问题,必须解决上文列出的两个问题。如上所述,照相式的符合只有在想象、意念之中才有,只能描述想象、意念与外在对象的符合关系,而不能描述知识与对象的符合关系。为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学者采用对应式的符合说来替代煦相式的符合说。如金岳霖在《知识论》中写道:“符合是命题和实在符合。一命题与它所断定的实在符合就是一命题有它底相应的实在,而该命题底命题图案有和它一一相应的实在”(3)。符合的具体形式可以有多种多样,如地图与地域实际的符合,图书馆的目录卡与它的藏书|实际相符合等。“符合与否为真假底定义”,它的主要点是一一相应(4)。也有把真理定义为“经人的认识过程形成的与其对象具有对应性统—关系的知识”(5)。

符合理论论把命题与事实的检验看得过于简单。仔细分解一下认识的检验过程,我们

就会发现这里还存在着—个将事实转变为事实命题的环节。实践活动的主要功能是为我们的检验工作提供切实可靠的证据材料,从而避免了那种以某种权威言论、神灵启示、宗教教义等为标准的检验方式。但是,从实践中获得的证据材料本身并不会充当检验的仲裁人。—个是观念性的东西,一个是物质性的东西,还必须把客观的事实转变为事实命题,即对客观事实作出—定的语言陈述,成为事实而题,才能和某一命题比较对照。在日常生活中,将客观的事实转变为事实命题这个环节是非常自然地进行的,以致我们常常不能自觉地休会到它乞的存在,以致我们常常产生一种错觉,似乎是两个独立的东西的两相对照。把日常生活中的经验(错觉)推及到知识领域的检验问题上,就会产生一种对认识检验问题的简单化理解。

(1),金岳霖:《知识论》,商务印书馆1983年:11月版,第913页。

(2),金岳霖:第892页。 

(3),金岳霖:《知识论》,第917页。 

(4),第916页。

(5),苏富忠:《思维论》,香港中联出版社1992年版,第500页。

外在的事实只有被理解、被描述后,才能用来同其他认识比较对照,而理解、描述的过程又不可避免地会渗入一些检验者的主观因素,这是无可否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