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即认为由于历史认识对象的非直观性,使得一些适用于一般认识活动的概括、原则,不适用于历史认识。如,有同志认为,历史研究要从历史实际出发的提法不科学,因为历史事实是既往的事实,它们看不见、摸不到,无法用实验的方法来再现它,当我们对历史实际茫然无知的时候,怎么能够做到从历史实
(1),赵轶峰:《历史认识的相对性》,《历史研究》1988年第l期。
(2),参见杨豫:《西方史学史》.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页。
(3),(英)杰弗里·巴勒克拉夫著,杨豫译:《当代史学主要趋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9页。
(4),[法]马克·布洛赫著,张和声、程郁译《历史学家的技艺》,第12页。
(5),《金岳霖学术论文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02页。
际出发呢?历史研究包括若干必经的阶段或层次,其中弄清历史真相,认识历史实际是它的基础阶段或层次。如果否定认识历史实际是历史研究的必经阶段和不可逾越的基础层次,而倡言什么历史研究要从历史实际出发,那就是无视了历史研究对象的特殊性(1)。显然,按作者的逻辑,只有对象是现有的存在,才能做到从事实实际出发。赵文似乎也是这种理解。
历史事实早已过去,谁知道它究竟是什么样子?这是历史学家经常碰到的烦恼,就好像某甲说苹果是红的、甜的,只要苹果未吃光,就可以亲眼看一看、亲口尝一尝,就可以检验某甲的判断是不是正确。如果苹果已经吃光,我们看不见、尝不到,不知它究竟是什么模样,又怎么检验某甲的判断呢?然而,这里仍有不少问题。
首先,如果事实是现有的存在,是不是就不存在“谁能知道它是什么样子”的问题呢?
按赵文的说法,自然科学的真理可以用符合说,历史真理则不能,因为认识与事实的符合关系无法检验,事实早巳过去,这里存在着一个“谁能知道早已发生过的‘历史实际’是什么样子”的问题。然而,我们要问:如果事实是现有的存在,是不是就不存在“谁能知道它是什么样子”的问题呢?关于这一点,本文的第二、第三部分已有讨论。苏东坡《前赤壁赋》中有这么两句:“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不仅某甲的判断(苹果是红的)是一个“目遇之而成色”的过程,我们的检验也有一个“目遇之而成色”的环节。苹果虽然还是现有的存在,可以让各位检验者亲眼看、亲口尝,但这里仍然存在着一个将事实证据变为证据命题的环节,存在着对事实证据的不同理解问题。说苹果是红的,既有客观“之”的规定,又有“目遇”的作用。如果某乙是色盲,那么“目遇之而成色”的“色”,就同某甲不同。所以,对象的现有存在,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能对它一目了然或看法一致,它同样存在着一个究竟是什么样子的问题。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我们常常看到某一命题的验证之所以意贝不一,不是由于没有事实证据,而是由于对事实证据的不同理解。所以,通常说的“事实胜于雄辩”,也不能作简单化的理解。
其二,如果我们因为历史事实已经过去无法直接检验,而在界定历史真理时说它的真不是符合历史实际的真,那会得出非常荒谬的结论。
与自然科学相比,历史认识的检验较为困难,受到较多的限制。这是历史认识检验方面的特殊性,它带来的直接结果是:许多历史认识无法证实,许多历史认识只能作出间接的证实。但是,历史真理就其本质来说,应与自然科学中的真理没有什么不同。我们不能因为检验方而的特殊性,而去改变历史真理的本质(笔者认为,赵文的界定已改变了历史真理的本质)。真假表示的是认识与对象的关系,不管是对现有事实的认识,还是对既往事
实的认识,都只能在与对象的关系中去界定它。某一历史认识没有得到证实,我们可以不称它为真:某一历史认识只得到间接证实,我们也可以不称它为真。但是,某一历史认识一旦称其为真或真理,我们就应该肯定它是符合历史事实的认识。我们可以因为不知道它是不是符合历史实际而不称它为真,而不能说历史真理不是符合历史实际的认识。
如果我们按照赵文的逻辑——因为历史事实已经过去无法直接验证,而在界定历史真理时,说历史真理不是符合历史实际的认识——还会引出一个非常荒谬的结果。我们知道,特殊认识和个别认识的对象总是随时光的流逝而流逝的,昨日还是未然的事实,今日
(1),王正平:《历史实际与史学研究》,《史学理论》1997年第1期。
就成了当下的既有的事实,到明天,它又存而不在,成为既往的事实。人们对这一事实的认识的性质,是不是也要随着事实在时间轴线上的变化而变化呢?昨日只是假设,只是推测,因为事实还处于未然的状态;今日可以称为真理,因为事实正在眼前,它是符合事实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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