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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与文献(二)

时间:2009-7-24 13:46:23  来源:不详
“六艺略”下“春秋家”之属。此时,“春秋家”中的史籍仅9部,为整个图书的1.4%。经东汉魏晋南北朝数百年,史籍突飞猛进地发展起来。东汉时期,史籍约占图书总数1/4。三国时期,超过1/4。[13]两晋时期,史籍已占图书总数的1/3。[14]《隋书·经籍志》中,史籍卷数已超过四部总卷数的1/3。不仅数量剧增,形式也日趋繁杂。东汉一代,史籍已可分为15类。《隋书·经籍志》史部归并为13类。其后,经唐宋数百年,史籍明显地呈现出按类发展的趋势,形成我国古代史籍的四大基本系列。

1、“正史”与“国史”

这是反映我国古代各个朝代历史的基本史籍,或因其最能代表正统观点,或因其由官方组织编修,并经皇帝“钦定”,因而称为“正史”。

从《隋书·经籍志》开始,“正史”专指官方认定的纪传体史书。唐代有“十三史”之说,宋代增为“十七史”,明称“二十一史”,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方定《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南史》、《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北史》、《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辽史》、《宋史》、《金史》、《元史》、《明史》为“二十四史”。1921年,柯劭忞修成《新元史》,当时政府明令列为“正史”,又有“二十五史”之说。1927年《清史稿》修成,共为“二十六史”。

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范晔《后汉书》、陈寿《三国志》称“前四史”,在“二十四史”中具有特殊地位。

《史记》不仅创纪、表、书、世家、列传综合史体,成为中国第一部通史,开纪传体史书系列的先河,而且回答了新兴地主阶级共同关心的问题。它把秦始皇到汉武帝的全国大一统局面反映到史学领域中来,集中体现了长期以来考察历史的优秀成果。《汉书》继《史记》纪、表、列传,改书为志,成为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它适应的是“包举一代”的需要,专写一代帝王之史,深为各朝各代统治者所重视。其“记事详赡”,十志博洽,又为古代史家所尚。《三国志》为纪传体史书记述割据政权历史创出新法,但也为各政权鼎革之际的“禪让”找到“回护之法”,成为后世各史效法的程式。《后汉书》突出忠义和类传的增多,更为其后各史所承袭。经《汉书》、《三国志》、《后汉书》,纪传体断代史编纂日趋完备,思想愈益正统,逐渐成为中国古代史籍中最主要的形式。

南北朝时期,修史开始受到政治力量的干预,诏修、监修的情况相继出现。沈约《宋书》奉诏修撰,主要依据刘宋史官旧作。萧子显《南齐书》是启准而修,亦以南齐史官旧作为据。魏收《魏书》更是奉命修撰,并有宗室总监。这几部纪传体断代史,为“正史”独尊地位的确立,又添加了砝码。

唐初所修八史,即姚思廉《梁书》、《陈书》,李百药《北齐书》,令狐德棻《周书》,魏征主编《隋书》,房玄龄监修《晋书》和李延寿《南史》、《北史》,不仅使纪传体断代史的独尊地位进一步巩固,而且使“正史”的修撰走向官府化、制度化,并把中国古代史学的鉴戒功用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晋、隋二史志,还奠定了其后“正史”中志的基本规模。

五代以下,至于清初,除欧阳修《新五代史》外,“正史”的修撰逐渐程式化。新建各个政权,都以前代政权所修《实录》、国史等基本史料为据,组织修撰前代纪传史,先后修成《旧唐书》、《旧五代史》、《新唐书》、《辽史》、《宋史》、《金史》、《元史》、《明史》等八部“正史”。在编纂方面,体例有所发展:恢复立表,略备大事;扩大书志,反映社会;增创类传,褒贬人物;充实本纪,新创“世纪”。而在思想方面,则呈现出曲笔讳饰愈甚、伦理说教强化、正闰之辨突出的趋势。欧阳修《新五代史》更是要“以治法而正乱君”,因此“法严词约,多取《春秋》遗旨”[15]。金章宗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明令削去《旧五代史》,只用《新五代史》。

所谓“国史”,是指唐代以来各封建政权所修本朝史。其中,各代政权的国史几乎没有一部是完整的,而各朝皇帝《实录》却接续不断。大体完整保存至今的,明代13朝皇帝《实录》约3000卷,清代12部《实录》约4400卷。从清政府规定的《实录》记述范围看,它几乎包罗了当时所有的社会活动和所知的自然现象,成为一代帝王的史事总汇。但由于宫廷权利之争,其中部分帝王《实录》几经修改,多与史实不符,造成“《实录》不实”,这是在使用此类史料时必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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