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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注的史学意义

时间:2009-7-24 13:46:31  来源:不详
时代特色,又符合了中国史学讲究形象描写的特色,还体现了裴氏对历史文学的审美要求,即生动形象的描写可使史著更具魅力,这一点同样具有史学意义。

据此可见,裴氏所提出的补阙、备异、惩妄、论辨四方面的原则性意见,均具有较强的史学批评性质,而在探求问题产生的原因时,裴氏将批评的矛头指向了史家的著史态度和识见的高下,也就是说对史家的主体修养进行了研究和论证,提出了对史家的一系列要求,更具史学意义。下面我们讨论这一问题。

 

对史家的要求

 

中国传统史学中的直笔实录精神,一开始就将对史家的评论重点放在了史家著史的态度上,裴氏继承这一传统并揭示其产生的原因。他认为政治环境对史家的态度影响最深最普遍,用史书为当权者树碑立传,为本国政权争正统是隐恶扬善产生的主要原因。他对当时史书普遍存在的“各记所闻,竞欲称扬本国容美,各取其功”[6]的现象提出批评,并指出陈寿著史亦有此弊。如写官渡之战,“绍众十余万”,而操军“兵不满万,伤者十二三”,力量悬殊而曹获大胜。裴氏对“兵不满万”进行驳难,条列史料说明“未应如是之少”,并揭示陈寿“欲以少见奇”以夸大曹操战绩的用心,斥之为“非其实录”[7]。记载魏晋换代中陈寿有回护司马氏的倾向,如高贵乡公被司马昭部党所杀一事,仅以“高贵乡公卒”一语带过。裴注却连引六家记载补充了被杀的经过,显然是对陈寿回护做法的纠正。

裴氏认为“以爱憎为厚薄”的著史态度“亏于雅体”,有失史法,亦是史家一忌。如孙盛《魏氏春秋》为美言孔融八岁小儿,极言其聪明特达,玄了祸福,见父被执而竟无变容,奕棋不起,一副悠闲逸乐的神态。裴氏指出孙盛原本为博取美谈,却适得其反,失人之常性,废念父之情,“无乃贼夫人之子与!盖由好奇情多,而不知言之伤理”[8]。再如习凿齿痛恨司马氏,在《汉晋春秋》中将曹髦的葬礼写得很冷,说明司马氏失礼。裴氏指出:“斯盖恶之过言,所谓不如是之甚者。”并总结了人们在认识上极易出现的通病。即“一不为善,众美皆亡”[9]的偏颇。这说明裴氏强调客观性,客观地认识问题是其史学思想科学化的保障。基于此,他对史家著史中随意改动史料极为反感,在《魏书·武帝纪注》中批评孙盛说:“史之记言,既多润色,故前载所述有非实者矣,后之作者又生意改之,于失实也,不亦弥远乎!凡孙盛制书,多用《左氏》以易旧文,如此者非一。嗟乎,后之学者将何取信哉!”在《魏书·王凌传注》中批评习凿齿说:“(《汉晋春秋》所记)皆前史所不载,而犹出自习氏,且制言治体不似于昔,疑悉凿齿所自造者也”。而对袁暐《献帝春秋》、乐资《山阳公载记》的批评最为激烈。在《荀彧传注》中指斥袁暐之书为“凡诸云云,皆出自鄙俚,可谓以吾侪之言而厚诬君子者矣”;在《袁术传注》中并斥二人说:“不知资、暐之徒竟为何人!未能识别然否,而轻弄翰墨,妄生异端,以行其书。正足以诬罔视听,疑误后生矣。实史籍之罪人,达学所不取者也。”

对诬罔视听之作的深恶痛绝,正是其对当时虚妄史风的反击,为此他提出了端正著史态度的原则,即“辨章事理,贵得当时之宜”。他在《蜀书·庞统传注》中说:“臣松之以为辨章事理,贵得当时之宜,无为虚唱大言而终归无用。浮诞之论,不切于实,犹若画魑魅之象,而踬于犬马之形也。”弟弟谋逆,兄长告发,本应免其兄死罪,但孙盛却以“背情任计,昧利忘亲”的迂阔之论来强调“王者之体”,主张严刑处置其兄。裴氏在《魏书·高柔传注》中批评其为“空论刑措之美,无闻当不之实”,实为“虚唱大言而终归无用,浮诞之言,不切于实”。如果大义灭亲的做法不予肯定,实为“言之亦死,不言亦死,岂不杜归善之心,失正刑之中哉”。这通议论,为史家认识问题提供了一个“贵得当时之宜”的范例。关于荀彧一生的功过,从荀彧本传及裴注的行文中,可看出陈、裴认识是不同的。陈寿认为荀彧虽一心匡复汉室,但一生辅翼曹操,导致君臣易位,事与愿违,是“机鉴先识,未能充其志”。裴氏从当时实际出发,说明在汉室衰微,诸侯割据情势下,荀彧要匡复汉室,拯救黎民,只能依靠实力雄厚而又以汉臣自居的曹操,这一选择的结果是“苍生蒙舟航之接,刘宗延二纪之祚”,达到了“荀生之本图,仁恕之远致”。到曹氏代汉之势不可挽回时,荀彧“亡身殉节”,“全大政于当年,布诚心于百代,可谓任重道远,志行义立,谓之‘未充’,其殆诬哉”!这一分析,主要是将人物放在复杂的社会实际中,辩证地论定其贡献,显然又是一个“贵当时之宜”的范例。类似例证还有很多,要之强调史家要有把握主体、认识主流的识见。

就以上各例看,裴氏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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