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称名与不称名在西周春秋以来的日常交往中体现和确认交往双方地位的尊卑高下。西周的册命礼与后来出现的“策名委质”则将隶属关系固定化,用以建立稳定统—属关系。后代出现的百官“名籍”与战国时产生的普遍户籍制度均有类似的作用与意义。基于此,百姓又以“名”为媒介建立了与不同性质的“物”的责任关系:“物勒工名”体现了工匠、监造官吏对器物质量的责任关系;“名田宅”体现了“农”对系于其名下的田地负有的向官府交纳赋税、服役的责任;官文书上的署名包含了有关官吏所承担的性质不同的责任,从而搭建起帝国中君—臣(民)—物的基本关系构架。分析人“名”如何使用有助于从内在脉络认识中国古代国家的构成与形态。
关键词;中国古代 人名使用 尊卑 统属 责任
关于秦汉以来中华帝国的结构及其构成原理,是涉及中国历史基本特点的重要问题,中外学者解释颇多。其中以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和白乐日(Etienne Balazs)为代表的学者从官僚制度的角度揭示中国的特性。韦伯认为秦代以来的中国是以“家产官僚制”为核心形成的[1]。白乐日也认为在鸟瞰数千年中国历史时,一个持久不变的特点就是官僚主义,其显著标志是士大夫统治阶级不间断的连续性。具体来说,中国社会如同一金字塔,底层是农民;中间阶层包括商人与手工业者,两者人数很少,他们无自主权,地位低下;高踞顶上的是官僚,他们赋予社会金字塔以特色,使它成为一个官僚社会。[2]王毓铨则强调中国是皇帝一人的“家天下”,是由皇帝、官与民构成的封建家长制专制国家,强调了农民的依附性地位。[3]日本学者西嶋定生则进一步以秦汉帝国为例,提出当时的帝国是以赐爵制为手段形成的皇帝的“个别人身支配”,其性质是主与奴的关系。[4]后来,尾形勇又从君臣称呼入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5]
上述学者的研究可以说由外及内,逐步深入到中华帝国内部去寻找帝国构成的原理,尤其是尾形勇的研究,从君臣的称呼揭示君臣间的关系,关系背后的国家秩序,并注意了这种关系与家族关系的不同。他重点考察的是“臣某”,即“臣+人名”,与“称臣”的意义,涉及的主要是君—臣关系,将“民”视为“臣”而认为君臣关系涵盖了古代的所有关系。[6]这种理解有些简单化,其观点因此也不够全面。原因在于他只侧重于分析“臣某”与“称臣”,而没有意识到一般意义上人“名”的使用对于古代帝国秩序构造所具有的作用。实际上,如何使用人“名”为理解中国古代体制提供了一个新视角。以下将就这一问题作些初步研究。中国古代在这里是泛指先秦至唐代。
最近西方的社会理论出现了重视日常生活的新趋势,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提出了“日常生活的结构化”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对社会的构成做了新的分析。其说强调了日常接触对于形成结构的重要性,这对于理解中国古代人“名”日常使用的意义具有重要的启发。[7]
今天我们习惯说“姓名”或“名字”,严格说来,西周以来“姓”“名”与“字”三者是有区别的。战国以前,只有贵族以上的男女才有“姓”,成年的贵族才会有“字”,只有“名”是无论天子、贵族与平民,乃至奴婢均有的。另外,男性贵族还有“氏”,他们的“字”前也要附上伯、仲、叔、季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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