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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清史研究概况

时间:2009-7-24 13:48:12  来源:不详
文数量甚丰,一些论文从选题到内容,较之过去,均有新的开拓。
  在清前期土地制度与租佃关系研究方面,文章不少。学术界对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的讨论,迄今意见纷纭。孔经纬与刘鲁亚在《略谈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两种形式》(〈吉林大学学报〉第一期)一文中,则持国有制与私有制并存论。他们指出,土地国有、官有、皇朝和王公贵族所有,都是指封建国家直接掌握的,是地主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土地私有,主要指私人地主所有,包括所谓豪强地主、官僚地主、商人地主、缙绅地主、庶民地主、占有土地的经营地主之类。农民拥有小块土地,即所谓自耕农所有。作者还通过清初圈地形成的皇室与王府庄田、一般旗地,以及汉族地土的土地兼并与土地集中等具体历史事例,加以论证。旗地是清代满族特有的土地占有形式,对旗地制度和经营方式的研究,则是清代土地制度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刘景泉的《清代旗地制度始末》(《历史教学》第五期)一文,论述了旗地制度的创立,旗地制度的基本情况(旗地分配、旗地制度下农民所受的剥削、庄头与旗人的政治特权及其对农民的压迫、旗地制度的性质),阶级的分化和旗地制度的衰落等问题,从而对这一制度进行了较为概括的论述,何溥莹的《清前期满族旗地经营方式的考察》(《社会科学辑刊》第二期一文,依据丰富的历史档案资料,具体考察和论述了清前期旗地的租佃形态(有货币地租、实物分成租制与实物定额组制),以及原始的富农经济关系和经营方式等问题。作者还对清前期满族的生产方式的迅速进步,地主经济得以高度发展的历史原因,进行了分析。此文是近年来清代旗地制度研究方面的一篇颇具见解的力作。李燕光的《清初的垦荒问题》(《社会科学辑刊》第一期)一文,则对清初清政府的垦荒政策、垦荒令执行情况、垦荒效果等问题,进行了论证。族田,至清代发展到鼎盛阶段,从而成为封建社会末期一种不容忽视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张研在《试论清代建置族田的地主在宗族、义庄中的地位》(《清史研究通讯》第三期)一文中,则从清代建掌族田的地主在宗族、义庄中所处地位的角度,探讨了族田的本质。作者认为,建代建置族田的地主将自己的土地捐为族田以后,并未从此与族人不分你我,同享天伦之乐。他们在宗族、义庄中处于十分特殊的地位。具体而言,即管理上的支配地位、经济上的优惠地位、政治上的有利地位。而一旦他们感到无利可图,则会借口“虑庄费无节”,随意将族田收回,重新做为私田。本年度发表的论述清代租佃关系的文章不多。其中,较为重要的有:谢肇华的《清前期永佃权的性质及其影响》(《社会科学辑刊》第四期),周力农的《清代台湾的“胎借银”》、戎笙的《明清租佃关系与佃农抗租斗争》(均见《清史论丛》第六辑)等三篇文章。谢文具体剖析和论证了清前期永佃权的具体内容、永佃权的封建属性、永佃权制的影响和意义。作者认为,永佃权制有利于佃农反抗地主阶级的斗争;它削弱了佃农对地主的封建依附关系;它亦促进了农业中的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萌芽。周文根据大量的胎借银契约文书,具体剖析了这一制度的基本情况、三种类型、影响及后果。文章指出,台湾胎借银制反映了封建后期农村中借贷关系的部分内容,胎借是高利贷兼并土地的形式之一,而且是兼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戎文则依据近年来已经发表和出版的“清代地租剥削形态”等档案材料和其它有关文献资料,论述了明清的租佃关系、佃农的抗租斗争等问题。此外,李映发的《清代重庆地区农田租佃关系中的几个问题》(《历史档案》第一期)一文,对清前期和中期,重庆地区农田租佃关系中的押佃的作用、地租形态、“顶打”转租现象、当出佃转关系、争永佃权斗争等问题,进行了论述,亦值得一读。


  在商业史和财政贸易史研究方面,本年度发表的论文所涉及的问题,在广度上较之往年亦有新的开拓。在明清商业史上,牙人和牙行占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对商业和商业资本的发展产生过重大的影响。因此,牙行制问题是商业史研究中重要课题。过去的研究论著中,曾有学者对此有所涉及。但吴奇衍的《清代前期牙行制试述》(《清史论丛》第六辑)一文,则是就清代前期国内商品流通领域中的牙行制的内容、职能和作用等问题,进行较为系统而深入的论述的文章。作者认为,牙行是产品交换关系发展的产物,对沟通商品流通曾经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清代商业体制中,牙行实行居间垄断和把持,使得产品贸易不能循着本身固有的规律运行,反过来,又对商品生产起着抑制作用。所以,封建社会晚期的牙行制,从总的方面来说,是不利于商品经济发展的。榷关税务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重要的经济制度之一,何本方的《清代的榷关与内务府》(《故宫博物院院刊》第二期)一文,利用丰富的档案材料,对清代皇室内务府司员竭力垄断榷关差缺,榷关不遗余力地为皇室提供“内帑”,以及二者的特殊关系,进行剖析和论述,从而为清代内务府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对清代典当业的研究,亦是清代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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