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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04年晚清政治史研究述评

时间:2009-7-24 13:48:15  来源:不详
动中,知识阶层与民众一开始处于分离状态,戊戌与庚子尤为典型。一些知识人认为义和团其情可悯,其气可用,其举动则可哀。1901年拒俄运动发端,趋新人士主张动员民众,文明排外。在梁启超等人国民思想的鼓动下,随着国内和东京学界风潮的兴起,“少年中国”演化为“学生社会”,以学生为中国的主人翁,由学生引导其他社会成员转变为国民。后来“学生社会”再演进为“中等社会”,其主旨是:上层已朽,下层尚愚,须由中等社会开通和引导下层社会去改造上层社会。这与意大利社会学家帕累托当年提出的社会分层理论相当近似,象征着中国趋新知识人士的自觉。拒俄运动使学生和开明士绅直接面对国民的社会责任,中等社会的主张部分得到实现,四民合为国民,而中等社会起着引导及核心作用。此后,提出“中等社会”的激进人士较少继续使用这一概念来看待自己与民众的关系,而主张体制内变革的立宪派士绅则有所发挥,中等社会的概念被广泛运用。从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起,知识阶层与下层民众首次在爱国与革新运动中连为一体,而中等社会的概念对于革命派和梁启超也有所影响。 
在辛亥革命史的人物研究中,著名的女革命家秋瑾一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角色。学界已有大量的相关论著,较为详细具体地探讨了秋瑾的生平及其革命事迹,这与秋瑾在近代中国革命史上的影响与地位是相称的。毋庸讳言,以往不少相关研究大都拘泥于革命史的框架,立足于同情革命者而谴责清政府的角度,所使用的资料多为有利于革命方面的一面之辞。这就情感与政治立场而言似亦无可厚非,但就理性的学术研究来说则难免有偏颇之嫌。李细珠的《清末民间舆论与官府作为之互动关系——以张曾敭与秋瑾案为例》[17] 一文,在以往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著名的秋瑾案为例,探讨清末预备立宪时期的民间舆论与官府作为的互动关系,为观察晚清政治与社会变迁等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在资料使用方面,该文不但充分注意反映江浙民间社会舆论的上海主要媒体《时报》、《申报》等报刊言论,而且尽量顾及清朝官府主要当事人浙江巡抚张曾敭等人发言的声音,以求得一个相对客观全面的认识。文章认为,在清廷预备立宪的形势下,浙江巡抚张曾敭将尚未举事的革命党人秋瑾“就地正法”,引起了江浙民间舆论的一片哗然。民间舆论坚持以宪政精神作思想武器,大胆攻击浙江官府处理秋瑾案的种种作为,使其穷于应付,狼狈不堪。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清政府加快宪政改革的步伐,表明预备立宪时期渐趋发达的民间舆论已是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论文进而认为,从秋瑾案体现的民间舆论与官府作为之互动关系的情形来看,预备立宪之初,立宪派与清政府之间便已时显貌合神离之相。因此,立宪派在武昌起义爆发后能够迅速转向与革命派合流,可谓渊源有自。 
  
(四)关于晚清制度史的研究 
  
以典章制度的渊源流变与结构功能为研究对象的制度史研究本是政治史研究的重点内容。但是,自从学界一度主要关注若干重大政治事件的事件史研究路径大兴之后,制度史研究渐趋式微。如今,当事件史研究有由成熟走向衰落之际,便有回归制度史研究之势。上述一些关于清末新政与宪政改革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制度史研究的实例。 
魏光奇等人对地方基层行政制度变革作了较深入的研究。中国自至清,正式职官的设置止于(州)县,农村社会虽然存在以各种名目的乡官和职役人员为首领的乡里组织,但没有区乡一级国家行政。这样一种地方体制在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魏光奇、丁海秀《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区乡行政制度考略》[18] 一文,通过对此基层地方行政体制演变的具体研究认为,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由于传统乡里制度的历史演变和地方社会近代化的时代要求,各地陆续生成了区乡一级行政。这一期间的区乡行政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清末以来新生的区乡行政;二是由清代旧乡地演变而来的区乡行政或准行政。就职能而言,前者又可以分为单一职能类型的区乡行政(教育行政、警察行政和保卫团政)和职能全面类型的区乡行政;后者或系由旧乡地直接转化为新型的区乡行政,或系以旧乡地而充当新生区乡行政的下级区划和组织,或基本保持着旧乡地的原有性质和职能。就主体性质而言,这一时期的区乡行政还存在着“自治”行政与“官治”行政的区别。这一时期的区乡行政大多具有常设机构,其行政人员一般按法定程序任职并具有职业化的公职身份,大多具有建立在法定公共财政或公共收入基础之上的经费制度,承担着地方社会的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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