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 ,一是“爱人” 。
老子主张以“道” 治国。面对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对造成社会混乱的机谋(智)、巧
言(辩)、诡诈(巧)、贪婪(利)、用己而背自然(忄爲 )、私心忧虑(虑)给予了彻底否定,提出“利民”、“安民”、“治民” 的政治主张。老子清醒地认识到绝弃机谋和巧言可以“利民” (民利百倍),绝弃贪婪和诡诈可以“安民” (盗贼亡有),绝弃用己而背自然的“有为” 和私心忧虑可以“治民”(民复季子),但却不能治本。治国的根本问题是“人”,这是春秋时期道家和儒家的共识。老子认为人之本性是“朴”,即所谓“真”,主张反朴归真。老子的以“道” 治国的方略,其具体内容就是“视素保朴,少私寡欲”,认为只有活其人之本性以大其真,轻其私心以减少欲望,便可把国家治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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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智弃辩》(老子甲)是一篇阐述道家原创者治国方略的“经文”,虽然有道论的内容,但道论是从属于治国方略的。简文在提出以“道” 治国的方略之后,先论述如何以道佐人主治国之策(上篇),再论述佐人主治国之德(下篇)。第2简至第5简言能为百谷下,是以能为百谷王。这是一个比喻,是论证以“道”治国的经验性依据。这个比喻的实质就是论证要治理好邦国,必须以圣人(古代贤明的统治者)为榜样,从大自然的不争现象中获得啟示,不争能,不争功,“以其不争也,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5简至第6简言知足之为足,此恒足矣(自知满足的所谓“足”,这是永远的满足)。这是道家原创者对“无为” 思想的正面表达,是以“道” 治国的理论依据。第6简至第8简言果而不强,其事好。什么是“果而不强” ,就是“果而弗伐,果而弗骄,果而弗矜” (取得成功而不自夸其能,不以傲慢态度待人,不骄矜自负瞧不起别人)。只有这样才能把国家(邦国)治理得尽善尽美(其事好)。这里所论述的是以“道”治国的原则。第8简至第10简言长古之善为士者必微妙玄达深不可识(上古善于佐人主的得道之士,必定幽微、精细、神妙、通达而深不可识)。这是对佐人主治国者的要求。以“道” 佐人主治国的人,应以“长古之善为士者” 为榜样,不然是不能胜任的。第10简至第18简从三个方面论述以“道” 治国必须以“圣人” 为榜样。老子的“圣人” 是扬弃了异化的自主体,是不受外物诱惑、身体和精神获得和谐发展的得“道” 的人。简文指出:“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圣人能帮助万物自然发展,而不向万物索取。)“圣人犹难之,故终亡难。”(圣人由于重视困难,所以始终没有困难。)“圣人居亡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圣人守持无为之道而事事,实施以德感化而使其效法。)只有像圣人那样,才能把国家(邦国)治理好。第18简至第32简从七个方面论述侯王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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