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莱子:言道家之用
《治人事天》(老子乙)存简18枚,以为道、守道为中心言道家之用。第1简至第8简论述为道者要自损、贵身。第9简至第18简论述守道治国必须坚持“清静” 的原则。
道家原创者言道家之用是以“治人事天” 为活动基础的。“道家之用” ,即道家之所施行。《说文》:“用,可施行也。” 面对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道家应该怎么办?如何处理人情事理?如何事奉上天?这是道家原创者必须回答的问题。
“天” ,在中国哲学中的含义十分复杂。庞朴《天人三式》引冯友兰先生说:“在中国文字中,‘天’ 之一词至少有五种意义,即:物质之天,主宰之天或意志之天,命运之天,自然之天,义理之天或道德之天。”⑼“天” 的意义与对“天”的态度是紧密相连的。殷商时代,宗教迷信之风最盛,鬼神权威至高无上,“天” 也是神格的。西周在长期积累和损益前代文化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套的文化典章制度,虽然重视人事,但敬天事神仍然有相当大的影响,一直到春秋时期,孔子还有“畏天命” 之说,道家原创者也有“事天”之论。直到战国中晚期,荀子才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观点,依此可证《治人事天》(老子乙)篇中“治人事天,莫若蔷”一说,乃春秋时期道家原创者的思想。
“治人事天”是道家面对社会现实的重要举措,它的重要性莫过于农夫之治田务去其殊类归于齐一,所以先要慎之又慎。为什么要慎之又慎呢? 因为要多积累行之所得。多积累行之所得则无往而不胜。其所以无往而不胜是因为多积累行之所得能得“道” ,而“道” 的力量是无法估计的。用无穷的“道” 治国才可以把国家治理好。“道” 是治国的根本,以本营末才可以深根固柢,这是永葆青春的法则。
“道家之用”,首先就是通过多积累行之所得(重积德)而得“道”。道家原创者的所谓“得道”,是实实在在的,并不玄虚,更不是后世道家的所谓“悟道”。“得道” 之后便是“为道”。如何“为道”? “为道者日损。损之或损,以至亡为也。亡为而亡不为。”(为道者应一天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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