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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將這個字看成是“已”的假借字,釋為“止”。(曹峰《試析上博楚簡〈孔子詩論〉中有關〈關雎〉的幾支簡》,《簡帛研究》網站2001/12/26論文首發。又,東京大學郭店楚簡研究會編《郭店楚簡の思想史的研究》第五巻,2002年2月即刊。 下稱曹文。)周鳳五老師教我曰,可釋“媐”(參見周鳳五《孔子詩論新釋文》,未刊稿。下稱“周文”)。 [2] “保”,馬文釋作“褒”。李文、廖文、周文均作“報”。 [3] “害”,即“曷”,表疑問。馬釋連下讀,誤。筆者撰有《釋害、曷》,待刊。 [4] “童”,李文讀爲“鍾”,廖文疑為“同”,釋為“皆”。周文讀為“重”,釋為“重復也”。 [5] “臤”,李文、廖文釋讀為“皆”。周文讀為“賢”。 [6] 李文、廖文、周文均將上博現編號的第13號簡下接第15號簡。 [7] “ ”,李文讀“ ”,釋為“待”,廖文同。馬文讀為“嬉”,曹文以爲可能是“怡”的假借字,周文讀“擬”,釋為“比擬”。 [8] “ ”,馬文釋“玩”、“貪”,曹文從之。李文、廖文、周文釋為“願”。 [9] “ ”,李文、廖文釋為“攻”,周文疑為“求”之訛。 [10] “ ”,廖文釋為“恆”,周文釋為“極”。 [11] “ ”,馬文隸定為“ ”,以爲“可能是匹配之意”,廖文釋為“ ”,李文釋為“離”,以爲與“歸”呼應,周文釋讀為“儷”。 [12] 陳奐遊京師,從胡承珙共論《毛詩》。胡死,其子以遺稿付陳,陳以己作《詩毛氏傳疏》補《後箋》之《魯頌·泮水》以下。(陳奐《毛詩後箋序》,胡承珙《毛詩後箋》,黃山書社,1999/8。) [13] 陳喬樅《三家詩遺說考·魯詩遺說考一》,《皇清經解續編》卷1118,上海書店影印本,1988/10。 [14] 劉向《詩》學為魯詩,自陳喬樅(《三家詩遺說考·魯詩遺說考自序》、《魯詩遺說考一》,《皇清經解續編》卷1118,上海書店影印本,1988/10)後魏源(《詩古微·齊魯韓毛異同論上》,《皇清經解續編》卷1291,上海書店影印本,1988/10)、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中華書局,1987/12)等全同此說。筆者不以爲然,說詳下。應劭之《甘棠》詩說,陳喬樅《三家詩遺說考·魯詩遺說考一》亦因對劉向《詩》學的判定而歸之魯詩。《風俗通義•皇霸》:“燕召公奭與周同姓,武王滅紂,封召公于燕。成王時入據三公,出爲二伯,自陝以西,召公主之。當農桑之時,重爲所煩勞,不舍鄉亭,止於棠樹之下,聽訟決獄,百姓各得其所。壽百九十餘乃卒。後人思其德美,愛其樹而不敢伐,《詩•甘棠》之所爲作也。”或亦可歸之韓詩乎? [15] 《論衡•正說》。 [16] 周鳳五老師數與我言及此觀點。清儒陳澧亦有類似之說。(參見陳澧《東塾讀書記·詩》,世界書局,1937/12。) [17] 戴君仁先生明確將漢儒經學著作分成解故和章句兩大類。戴先生並以爲故與傳當是一類。章句與說和記約爲同類(參見《經疏的衍成》,《經學論文集》,臺灣黎明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七十年)。 [18] 汲本、殿本作“訓詁”。 [19] 鄭玄注《周禮•地官•士訓》:“道,說也。”又注《禮記•大學》:“道猶言也。” [20] 劉熙《釋名·釋典藝》:“《爾雅》:爾,昵也;昵,近也。雅,義也;義,正也。五方之言不同,皆以近正爲主也。” [21] 王充《論衡•是應》:“《爾雅》之書,五經之訓詁。” [22] 黃侃《爾雅略說》,《黃侃論學雜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4。 [23]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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