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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汉简中“捕亡”简反映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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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9:2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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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 驾 牡马乘阑輂车黄车茵张白车蓬骑 因此(4)简中实的更换车马,是可以有效地躲避官府追捕的一种有效办法。 汉简中的关于捕亡的文书也反映了汉代对社会治安问题的重视,因为这对封建国家来说,是关系其生死存亡的,如果治理不力,就会犯“坐盗贼罪”,《汉书》卷90《咸宣传》记载:“(武帝时)于是作《沉命法》(应劭曰:沉,没也,敢蔽匿盗贼者,没其命也)曰:‘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弗捕满品者(师古曰:品,率也,以人数为率也),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弗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不便言(孟康曰:县有盗贼,府亦并坐,使县不言之也)。故盗贼浸多,上下相为匿,以避文法焉。”可以看出,由于对官吏在“捕盗”方面的要求过于苛刻,反而促使官吏更加隐瞒实情,致使社会治安状况恶性循环,结果欲速则不达。 注释:
[i]以下凡所引“居”的均为居延汉简,引自谢桂华、李均明、朱国《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5年。 [ii]以下凡“居新”的均为居延新简引自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文化部古文献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居延新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 [iii]见张德芳、胡平生:《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8月 [iv]下引《睡虎地秦墓竹简》即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 [v]李永良、马建华校释《敦煌汉简释文》,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年。 [vi]胡雅丽《包山楚简述略》《中华文史论坛》1998年第2期。 [vii] 《汉书》卷72《鲍宣传》。 [viii] 《江陵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一》,《文物》1993年第8期22页——23页。 [ix] 《汉书》卷99《王莽传》。 [x] 《汉书》卷99《王莽传》。 [xi] 《汉书》卷99《王莽传》。 [xii] 《汉书》卷99《王莽传》。 [xiii]侯外庐《秦汉社会的研究》,见《中国封建社会史论稿》第55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2月。 [xiv]《汉书》卷1《高帝纪》。 [xv] 《江陵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一》,《文物》1993年第8期22页——23页。 [xvi] 《汉书》卷72《张敞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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