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我与汉唐史研究
制度变革与汉武帝盛世的
秦汉长城的建筑与汉民族
张家山汉简与汉初货币
董仲舒与汉代史学思潮
张骞通西域与汉武帝的求
烟雨三峡汉墓与汉赋(十
第14课 匈奴的兴起及与
慕容三藏的家世与汉化—
尼雅汉简与汉文化在西域
最新热门    
 
皂囊与汉简所见皂纬书

时间:2009-7-24 13:55:11  来源:不详

  汉代的文书,重要者多以书囊包裹。不同性质的文书使用不同色的书囊,可能关乎一定的制度。例如,皇帝的玺书用青布囊[1],边郡发犇命书用赤白囊[2],宫中机密用緑囊等[3]。汉代用皂囊来封装专呈皇帝的密奏。《后汉书》卷六○《蔡邕传》记载:“以邕经学深奥,故密特稽问,宜披露失得,指陈政要,勿有依违,自生疑讳。具对经术,以皂囊封上。”李贤注引《汉官仪》曰:“凡章表皆启封,其言密事得皂囊。”皂囊,就是以黑色织物制作的书囊。用皂囊封装的密奏称作“封事”。《文心雕龙》第二十三《奏启》:“自汉置八能,密奏阴阳,皂囊封板,故曰封事。晁错受《书》,还上便宜。后代便宜,多附封事,慎机密也。”
  李贤认为“奏封事”始于西汉宣帝。《后汉书》卷二《帝纪》:“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李贤注:“宣帝始令众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封有正有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而不奏;后魏相奏去副封,以防拥蔽。”李贤的根据是《汉书》中的相关记载。《汉书》卷七四《魏相传》:“又故事诸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复因许伯白,去副封以防雍蔽。宣帝善之,诏相给事中,皆从其议。霍氏杀许后之谋始得上闻。”宣帝始亲政时,“领尚书者”是霍光兄子霍山。《汉书》卷六八《霍光传》载霍山曰:“今陛下好与诸儒生语,人人自使书对事,多言我家者。尝有上书言大将军时主弱臣强,专制擅权,今其子孙用事,昆弟益骄恣,恐危宗庙,灾异数见,尽为是也。其言絶痛,山屏不奏其书。后上书者益黠,尽奏封事,辄下中书令出取之,不关尚书。”中书令,即中书谒者令,西汉武帝置,由宦者充任。在宣帝以前,奏“封事”时须上正、副二封,由“领尚书者”拆看副封。霍光去世后,宣帝采纳魏相的建议,取消了副封。至此,密奏可不经过尚书,而直接由宦官出取,送达皇帝。
  在汉宣帝以前,文献中几乎没有关于“封事”的具体记载,而在此后的史料中颇不少见,故李贤的说似乎有一定道理。但是,《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记载:汉文帝“集上书囊以为殿帷”。《后汉书》卷四八《翟酺传》也记载:“夫俭德之恭,政存约节。故文帝爱百金于露台,饰帷帐于皂囊。”这两条史料表明:早在汉文帝时,已有皂囊。因此,用皂囊做上书囊的情况至少在汉文帝时就已存在,而汉宣帝是对密奏制度进行了改革,取消副封,由此加强了“封事”的保密性,使“封事”的机能凸显出来。此外,“封事”不经过尚书大概也没有成为通例。《汉书》卷九九《王莽传》曰:“吏民上封事书,宦官左右开发,尚书不得知。其畏备臣下如此。”可知“封事”在王莽时也不经过尚书,然而从《王莽传》的批评语气来看,史家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状况。
  “封事”的形式是“皂囊封板”,但皂囊却并非只用做“封事”的包装。《三国志》卷八《魏书·公孙瓒传》注引《典略》载公孙瓒表袁绍罪状曰:“矫命诏恩,刻金印玉玺,每下文书,皂囊施检,文曰‘诏书一封,邟乡侯印’。……昔新室之乱,渐以即真,今绍所施,拟而方之。”《后汉书》卷七三《公孙瓒传》亦曰:“(袁绍)矫刻金玉,以为印玺,每有所下,辄皂囊施检,文称诏书。”这说明诏书也用皂囊。而袁绍“每有所下,辄皂囊施检,文称诏书”,当是一种僭越之举。不过,用皂囊包装的诏书与前文所提及的用青布囊包装的玺书是不同的。《独断》曰:“诏书者,诏诰也。”[4]一般说来,诏书是面向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的文告,内容多为普遍实施的政策法令等,由朝廷发出,依次传递,规格较玺书低,也不具有太多的机密性。而玺书则封以皇帝专用之玺,是以皇帝本人名义直接发出并专达于某特定对象的文书,规格隆重,也更具有机密性。
  在已发表的敦煌悬泉汉简中,有几处关于用皂色织物包裹的文书的记载。例如:

  [1] 入东军书一封。皂缯纬完,平望候上王路四门。始建国二年九月戊子,日蚤食时,万年亭驿骑张同受临泉亭长杨。(悬泉汉简Ⅱ0115①:59)[5]

这是一件东行的军事文书的经过记録。其内容,除文书的去往方向,还包括文书的包装情况、寄者与收者、文书到达的时间及交接人等。
  “皂缯”是皂色丝帛。“纬”,读为“帏”。《说文·巾部》:“帏,囊也。从巾,韦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