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每获得1级爵位,就可以向官府申请1名庶子。庶子平时每个月要为有爵者提供6天的无偿劳役;如果有爵者去服役,则庶子要全力供养。
爵位越高,名田数量也就越多,这就需要解决劳动力问题,而庶子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这一需要。庶子其实就是没有爵位的农民,他们主要从井田制下的庶人转变而来,他们之被官府指派为有爵位的人提供劳役,也明显带有井田制下庶人“公作”的痕迹。所不同者,有爵者的名田不再分为公田和私田,庶子的土地由官府授给而不再从有爵者的名田中分割;而且在通常情况下庶子每月为有爵者服役6天,而不是“公事毕,然后敢致私事”[17]。因此,如果庶子不能满足有爵者的劳动力需求,他们只好采取购置奴隶、雇佣或出租土地等方式来解决了。
国君是全国土地的最大所有者,如果我们把无爵的农民(庶子)比做井田制下的庶人,把每户所耕种的土地看做井田制下的私田,那么,有爵者所增加的名田则相当于国君从其所直接控制的公田中所划出的部分,这与前面所说的晋惠公“作爰田”存在着某些相似之处,但井田制的痕迹更少了。
第四,爵位在五大夫以上者,享有数量不等的“税邑”。五大夫享有300户的“税邑”;原来是五大夫并享有300户税邑的,则在此基础上再增加300户。
税邑是指从某一地区的农民中划出若干户,其赋税由有爵者享用,而不是上缴国库。这些农户仍然由当地官府管理,有爵者只是衣食租税,并不占有税邑内的土地和农民。
第五,拥有600户税邑的五大夫,以及爵位高于五大夫者,还可以养“客”。
战国时期养客成风,身居显位者甚至有成百上千的食客。客的成分相当复杂,地位高的可与主人抗礼,地位低的则与厮役臣仆无异。由于客可以免除官府的赋税和徭役,因此有些人为逃避赋役之苦,甘愿为之,这也为拥有高爵者提供了劳动人手。《韩非子·诡使》就提到了这种情况:
习悉租税,专民力,所以备难充仓府也,而士卒之逃事状匿,附托有威之门以避徭赋,而上不得者万数。
五大夫为第9级爵位,在汉代仅仅是“吏爵”的开始。秦国五大夫享有税邑并可以养客,这是汉代五大夫难以望其项背的。五大夫地位之高,从秦始皇二十八年琅邪石刻所列随从人员名单中,[18]也可略见一斑。
第六,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爵位只能降等继承,决定了与爵位挂钩的田宅和其他各项待遇都不可能世代享用。
打破世卿世禄制度是战国时期各国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吴起在楚国“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19],商鞅变法,“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20],都是这方面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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