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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部与隧的关系,除此之外还有“奉钱簿”,以之不仅可以知道万岁部辖有第1—3隧、万岁隧、却适隧和临之隧(E.P.T51:193);临木部有穷虏、木中、终古、临木、望虏、武贤和毋伤隧(E.P.T51:409),而且第四部除上述序数隧外还有一个实名隧,叫临桐隧(E.P.T50:12)。
以其所用于朔闰推算纪年,上述四简均记有每月起止时间和月的大小。大者每月30天,小者每月29天。以月朔可知,它们的纪年分别是五凤二年和甘露四年,其中后三简为同一年。对简牍文书中纪年简的推断,有月朔大小依据之外,还有与之相关人名和官名。有纪年候长、候史的出现,是讨论日迹简纪年的依据之一;反过来,日迹简所用月朔也是讨论人名纪年的一个重要依据,如前面所引第⑴简候史拓,以本简月朔校《廿史朔闰表》为五凤二年,以简文“五凤四年候史拓有劾”(E.P.T5:47)的明确纪年,又可反证朔闰推断的结论是正确的。
简牍文书的格式是为了更好地进行管理而制定的。从现有的简牍文书来看,最早的云梦秦简有“封诊式”。西汉之初江陵汉简之中有“奏讞书”,而简牍文书最完备之时,则是居延汉简所示的昭宣之时。因为,前二者仅是文书格式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情况,后者虽多数属于文书格式的具体运用,但也有一些简文属于纯文书格式。并且这些纯格式化的简文集中在这一时期。我们所说的日迹简,纯文书格式的简尚没有发现,但是众多类同的文书格式,无疑又是其有一定格式的最好说明。以前所征引的四条简文为例,候长(史)的《日迹簿》要素有:官名、人名、月份、干支、日期、日迹方向、日迹范围和作为日迹没有发现异常情况的结束用语—“毋人马兰越塞天田出入迹”。而正是由于有这一格式可循,就引出下一结论。即依文书格式对简牍文书的释文提供可靠的例补。如前引简E.P.T56:32可为:
候长□ 闰月己卯尽丁未积廿九日,日迹,从第廿三隧南界尽第廿九 隧北界,毋兰越塞天田出入迹。
候长□ 闰月己卯尽未积廿九日,日迹,第廿九隧北界尽第廿三南 界,毋兰越塞天田出入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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