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心忧天下,魂系史学——
略论马克·布洛赫的封建
近代史;语境;语词——略
略论辛亥革命时期知识妇
略论古代世界的早期国家
略论中国封建政权的运行
略论唐代的南朝化倾向
论《走马楼吴简·竹简》
略论司马迁的经济思想及
走马楼吴简中的“调”
最新热门    
 
略论走马楼吴简中的户品

时间:2009-7-24 13:49:40  来源:不详
 其一户给州吏下品(5452)

其十二户给县吏下品(5467)

其一户给县卒下品(5474)

 其十三户给县吏下品(5648)

 其十二户给郡吏下品(5677)

其一户给锻佐下品之下(5429)

其一户给三州仓父下品之下(5435)

其一户给锻佐下品之下(5440)

 其一户给度卒下品之下(5490)

其一户给□吏下品之下(5602)

在这些记录中,提到“中品”的只有一条,其余均为“下品”和“下品之下”。

“给某吏”、“给某卒”中的“给”,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在传世文献中,“给”既可以解释为在官府中供职,也可以解释为服役,这两种用法在《后汉书》及《三国志》中都有例证。表示在官府中供职的例证,如西汉末年逢萌“家贫,给事县为亭长”,[13]东汉时陈寔“少作县吏,常给事厮役,后为都亭佐”,[14]郭太“早孤,母欲使给事县廷”,[15]三国时孙权斥免张温曰:“不忍暴于市朝,今斥还本郡,以给厮吏”,[16]等等,都表示在官府中担任某种职务。另外,当时朝廷有“给事中”一职,“给”的含义也与此同。

表示服役的例证也有很多,如:

《后汉书·刘瑜列传》:臣瑜自念东国鄙陋,得以丰沛枝胤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