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学者认为在55~63岁之间,而林庚定为40岁,蒋天枢定为78岁。蒋氏之说基本上不为学术界采用,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在古今各家之说中,蒋氏定的年岁最高,但亦不合“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玉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之规定;如以此礼反推,那么,屈原墓中最多可用“玉杖”,而非“鸠杖”。据屈原现存作品,庶无“杖”字,而“鸠”乃一见,且为贬意,即《离骚》“雄鸠之鸣逝兮,余犹恶其佻巧。”王逸《楚辞章句》云:“言又使雄鸠衔命而往,其性轻佻巧利,多语言而无要实,复不可信用也。”如屈原有鸠杖,恐不会如此不恭。
其次,我们还必须看到,这儿的“古礼”来自《后汉书》,以东汉之礼去定战国楚墓,亦有时代之别。说得更具体一些,就是“八十九十,加赐鸠杖”之礼,是汉代之礼,还是周代之礼,抑或楚国之礼,亦有很大的游移性。如能找到先秦文献依据,此说才具可靠性。
说来凑巧,令以“鸠杖”反推墓主年龄的学人欣喜的是,真有人找到了《周礼》依据,即汉代高诱在《吕氏春秋》注中引《周礼》云,“大罗氏掌献鸠杖以养老”,又“伊耆氏掌共老人之杖。”既然《周礼》已将“鸠杖”与“养老”挂钩,并有专职官员管理落实,那么,我们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后汉书》所云之礼正由周代延续而来,因而完全适用于战国墓中的“鸠杖”诠释。
可惜这一说法并不具备文献学依据。《吕氏春秋·仲秋纪》云:
是月也,养衰老,授几杖,行麋粥饮食。
《吕览》之说,源于《礼记·月令》:
仲秋之月,日在角, 牵牛中,旦觜 中。……是月也,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
两相对勘,可知“麋”即“糜”;同时说明周代养老之礼凡二:“授几杖”,“行糜粥饮食”。因为古人席地而坐,往往借几支撑身体或起立,所以“杖”与“几”相关,称为“几杖”,如《礼记·曲礼》上云:“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谢,则必赐之几杖”,“谋于长者,必操几杖而从之。”关于赐杖、用杖的年龄、范围,亦有明确规定,《礼记·王制》云:
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
《周礼·秋官》亦规定了用杖类型与使用对象:“伊耆氏掌国之大祭祀共其杖咸;军旅,授有爵位杖。共王之齿杖。”这儿明确规定了“伊耆氏”的职掌:第一,掌管国家大祭祀供给参加祭祀的老臣们藏杖的箧;第二,军旅,授予有爵命的人殳杖,即爵杖、兵杖;第三,供给王者赐与年老的人的杖。
根据《周礼》、《礼记》规定,我们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周礼确有授杖尊老之礼;
第二,授杖的时间为“仲秋之月”,即八月;
第三,往往“几杖”相称;
第四,没有规定所授几杖的质料(如玉、藤、木、铁等)与形状(如龙首、鸠首)。
而高诱《吕览》注引《周礼》“大罗氏掌献鸠杖的养老”一句,完全是对“大罗氏”职掌的一种误解,《周礼·夏官》云:
罗氏掌罗乌鸟。蜡,则作罗襦。中春,罗春鸟,献鸠以养国老,行羽物。
《礼记·郊特牲》亦提到,“大罗氏,天子之掌鸟兽者也,诸侯贡属焉。”说明罗氏作为“掌鸟兽”之官,主要任务是用罗网捕取乌鸟,而在春天用罗网捕鸟的目的是供养国老,分赐群吏。
如果将两个方面的记载综合起来看,则可明确,周代养老尊老之礼中包括:
1、二月,献鸠;
2、八月,授杖。
这是在不同季节、不同月份的不同的尊老之礼的内容。因此,关于高诱注引之误,早有学者指出,如毕沅《吕氏春秋校正》云:
《周礼》“罗氏掌献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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