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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进化阶段论”在民族史研究中的几点思考

时间:2009-7-24 13:50:26  来源:不详
唐的现象一律推到所谓消失了的阶段。”功能学派的理论与具体的研究也有不足之处,西方学术界多有论述,此不赘述。但是,他们对摩尔根的批判至少应该让我们这些把摩尔根的理论奉为圭镍的人,从盲从与迷信中清醒过来,认真诚实地重新审视历史的真相,然后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与选择。

  二 “阶段进化论”在北方游牧民族史研究中的尴尬

  对于“阶段进化论”的运用,恐怕最失败的例子,就是中国学术界对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的研究。笔者粗略地浏览了一下有关的著作,发现按所谓进化阶段的套子套出来的诸游牧民族的早期历史,存在令人吃惊的怪现象。以蒙古人种的游牧民族为例。从现存的历史资料来看,从古到今的北方游牧民族,如象,东胡,匈奴,鲜卑,契丹,女真,蒙古,以及满族,都出自相同或相近的族源,有着密不可分的血缘和文化承继关系。只是因为风云际会,分合聚散,其名称和组成成员多有变化而已。如果“阶段进化”的理论适合他们的历史,则其进化阶段之序列,显然应与其血缘和文化的关系一样,是前后继承的,不应因民族名称的变化和组成部落的分合而中断。换句话说,如果东胡经历了母系氏族社会--父系氏族社会--奴隶社会,则其后裔鲜卑人进化的起点应是奴隶社会,其余依此类推。但是,学术界的描述 大为不然。下面摘录几段有关文字,以见一斑。

  关于东胡,《中国古代北方民族简史》写道:
  据文献记载,东胡在对邻族的战争中,出现了掳掠人口的现象,(中略)说明东胡社会已出现了略夺奴隶的奴隶主和被压迫,被剥削的奴隶。(中略)以后又不断勒索匈奴的宝马阏氏,这都是由于东胡社会的发展,即由原始社会走向奴隶社会,新兴的奴隶主贵族要求对外掠夺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的。(34-35页)

  关于吐谷浑(东胡后裔),周伟洲先生的《吐谷浑史》写道:
  吐谷浑已由部落联盟的社会组织形式,发展到国家的阶段,由原始社会末期,进入到阶级社会。

  关于契丹,张正明先生的《契丹史略》写道:
  在远古时期,契丹曾生活在氏族社会中,母系氏族公社已经无可稽考了,只是在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留下了若干遗迹。这种遗迹一直保留到了辽代。(中略)父系公社则可从契丹的传说中明显地觉察出来。相传,其始祖生八子,各居分地,号“八部落”。可以设想,契丹的八个部落是由最初的八个父系氏族增殖演化而来的。但是,在契丹这个名号出现的时候,父系氏族公社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了。(中略)契丹社会内部的阶级分化在古八部落时期还不很明显。(中略)在大贺时期,部落成员的阶级分化逐渐明朗化,在上层出现了部落贵族,在下层出现了“家奴”。(《契丹史略》,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3页)

  关于女真,张博泉先生的《金史简编》写道:
  任何一个社会的确立,应有它的标志,金政权的建立就是女真奴隶社会最后代替了原始社会的标志。(《金史简编》,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3页)

  关于蒙古,也是张博泉先生的《金史简编》写道:
  蒙古是我国兄弟民族之一,其初来源于东胡,属东胡语族后裔的一支。后来发展吸收其他不同语言的氏族部落集团而形成为蒙古族。(下略)
  蒙古的政治组织,在氏族内包括小的“家系”,有好几个氏族合并为一个“部族”,称为“鲁恩”。蒙古在第十代祖脱罗真伯颜时,氏族内已出现奴隶。(同上,第289页)

  从上引诸条文字不难发现,同属于东胡系统的诸民族,东胡,吐谷浑,契丹,女真,蒙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一次又一次地经历了相同的“进化阶段”,亦即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这就好象我们汉族在朝进入了封建社会,唐朝又进入一次,明朝再进入一次一样。岂不是很荒唐吗?我以为,如果不是我们故意歪曲历史的话,就只能归咎于我们生搬硬套“进化阶段”。古代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本来一直保持了相同或者相近的文化本质,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外来文化的影响,主要是汉族的影响,整个文化背景上的某些部分有所改变而已。因此,如果我们把那些古代的民族生硬割断,然后把相同或相近的文化内容套到摩尔根,恩格斯和斯大林所设计的进化阶段中去,就自然会出现祖先和后裔一次又一次经历相同的进化阶段的可笑历史。
  就目前所能见到的资料而言,我们尚不能证明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经历过摩尔根所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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