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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

时间:2009-7-24 13:50:27  来源:不详
(二)中国封建经济生活主要人物的再生产

 

从宋朝到清朝,在中国封建社会弹性体制下,经济生活的主要人物无非是:地主、佃户、自耕农、商人、手工业作坊主、雇工和官员。这七类人之中,最重要的是前三类,即地主、佃户、自耕农,他们是农村中的主要角色。在城市中,主要是后四类人,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同前三类人有关。

 

农村中人身依附关系的不存在、社会流动的可能、科举制度的实行,以及土地可以买卖,使得封建社会弹性体制下农村经济生活中的各类主要人物不断被再生产出来。各个家庭,有兴有衰;地主、佃户、自耕农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在诸子析产制之下,地主死后,家产被几个儿子分享,一代又一代,后来有人卖掉了祖辈留下的家产,成为贫民,或成为自耕农,甚至佃户;有的贫民、自耕农或佃户家中的子弟,读书有成,仕途较顺,由官员而成为地主;有的自耕农或佃户,饱受压榨,失去生活来源,逃亡他乡。但不同家庭的变故,并不意味制度的更换。土地关系变动的结果,有些人购买了土地,他们把土地租给别人耕种,于是地主和佃户都再生产出来了。自耕农也如此,有的自耕农沦为佃户,有的自耕农成为地主,但也有的佃户成为自耕农,或有的地主家庭的成员变为自耕农。社会上的自耕农就是这样被再生产出来的。

 

城市中,同样地由于人身依附关系不存在、社会流动的可能,以及科举制度的实行,再加上经商和开设手工业作坊的机遇不断出现,使得封建社会弹性制度下,城市经济生活中的各类主要人物也不断被再生产出来。家庭兴衰无常,财产有聚有散。巨贾富商子弟,在析产之后,有的继承祖业,继续经营有方,有的成为败家子,家产变卖衰落,或沦为贫民,或做了雇工,他们的后代,也有的刻苦读书,通过科举而步人仕途。雇工中有的继续受雇于人,有的逐渐开业自营、经商开店而富裕起来。税吏横征、官府豪夺的情形虽屡有发生,地方恶棍欺行霸市的现象也从未间断过①,但这些状况并不能改变工商业发展过程中总有一些家庭兴起和总有一些家庭破落的事实,而不同家庭的盛盛衰衰也决不意味着制度发生了变化。只要民间手工业和民营商业继续存在,一代又一代传下去,总有人成为新的商人、新的手工业作坊主,也总有人成为新的学徒,新的雇工。中国封建社会弹性体制下的城市中,城市经济生活的主要人物就这样不断被再生产出来。

 

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土地的买卖,投资经商开店机会的存在,和城乡之间社会流动的可能性,使得地主和商人可以相互转化,佃户和雇工也可以相互转化。地主投资于商业,成为地主兼商人。地主卖掉乡下的田产而迁进城市经营商业,地主就转变为商人。另一方面,城市里的经商者或手工业经营者,把经商或经营手工业所积蓄的资本购买土地,他们也就成为地主。这种转化是经常发生的。佃户或佃户家中的子弟,进城学艺,由学徒而雇工,也常见不鲜。雇工一旦生活无着,又回到农村,充当佃户,或雇工积累了一些钱财,回家购地当了自耕农,同样是有可能的。这种情况在明清两朝一些学者的著作中经常有所反映,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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