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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乡村史研究及展望

时间:2009-7-24 13:50:59  来源:不详
期)以近代河南乡村高利贷的肆虐情况为代表,对北方乡村社会的高利贷问题作了十分有意义的研究。首先,该文对近代的高利贷在中原乡村地区更为滋盛的具体状况作了比较全面的研究,并对形成这一现状的社会原因及经济条件做了深入分析,认为它的出现既与广大农民生活的贫困化密切相关,又与近代社会特定条件下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在此条件下,“对于经济力量特别薄弱的河南农民来说,借高利贷就是其唯一选择。统计数字表明,越是经济作物种植较多、商品经济发展的地区,高利贷的剥削率就越高。”其次,对北方乡村区域的高利贷形式作了较为周详的论述。如作者认为,按揭借和偿还手段来区分,高利贷有四种形式;按借贷条件来区分,则可大别之为三种。再次,立足于近代社会形态的变化,作者对高利贷者的社会构成作了有意义的研究。与鸦片战争前不同,近代河南乡村的高利贷者中由官府扶持的典当业急剧衰落,而由地主、商人等组成的一般高利贷者队伍则愈加发展,而且随着其经济和政治地位的变化而发生一些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变化。同时,高利贷者的社会政治地位也发生相应变化,他们在乡村各种自治机构和地方武装中担任重要角色,并在后来的区、乡、保等乡村权力体系和乡村文化、司法方面拥有了广泛的权力。此外,高利贷者队伍中开始容纳了外国商业资本、洋教士、本国的城市金融资本、新成长的民族资本等力量。最后,对高利贷的社会作用也作了不同于以前的分析。作者认为,虽然高利贷对近代社会经济和社会带来的后果是灾难性的,对农业生产的破坏作用也是明显的,但具体来看,它对资本主义新经济的成长尤其在国内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方面也起过某种促进作用;通过高利贷不断增殖变为资本的货币财富,也有利于新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等。
2.)近代乡村社会结构、乡村政权及人口研究。从社会史角度探讨近代乡村社会结构、政权结构及人口结构的成果也比较集中,论文有李喜所的《武昌起义后的农村变动》(《历史研究》1982年第2期),刘耀的《近代中国农民的阶级属性问题》(《近代史研究》1984年第4期),朱英的《辛亥革命前的农会》(《历史研究》1991年第5期),王笛的《晚清长江上游地区公共领域的发展》(《历史研究》1993年第1期),王先明的《中国近代士绅阶层的社会流动》(《历史研究》1993年第2期)、《晚清士绅阶层社会地位的历史变动》(《历史研究》1996年第1期),赵秀玲的《中国乡里制度研究及展望》(《历史研究》1998年第4期),姜涛的《近代乡村人口阶级结构稳定性初探》(《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3期)等。
《武昌起义后的农村变动》一文,以100多种地方志资料为基础,从阶级结构、政权结构、经济生活、社会风俗等方面入手,集中讨论了辛亥革命后乡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可以看出,论文的视角还不具备“社会史”的特征,仍然是传统政治史、革命史框架下的深入和扩展,但它所关注的“农村的阶级变动”、“农村政权的演变”、“农村的经济生活”三个方面同不久即兴起的社会史研究的思路相通。这一特征与朱英的《辛亥革命前的农会》相同,体现了近代史研究由传统研究思路向“社会史”转向的过渡特征。 
王先明《中国近代绅士阶层的社会流动》(《历史研究》1993年第2期)一文,采取了社会史的理论和方法,首先从理论上论证了“社会流动”这一理论范畴的学术意义与价值、它与以往历史研究中常用的“阶级关系”、“阶级分化”诸概念的异同,讨论了近代居于乡村领袖地位的绅士阶层的流动状况、流动类型、特征及其对近代社会的影响等。这一研究集中体现在王先明《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一书中。该书从社会结构的角度出发,综合考察了近代乡村社会中绅士阶层的起源、属性、地位、角色;对近绅士在基层社会控制中的地位变动作了深入探究;从其社会流动、结构变动、绅商的形成、社会转型、社会分化诸多方面,系统研究了绅士阶层在近代社会中的变动状况。在近代乡村社会和绅士阶层研究方面,这是第一部专门的研究著作。
    在近代乡村社会制度方面的研究,成果不多,赵秀玲的《中国乡里制度》可以说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尽管赵著属于通史性质,其中大部分内容属于古代史,但其中也有不少内容涉及清末和民国时期的乡村制度。该书尤其注意到乡村制度的近现代的历史演变、时代特征等,而且它所体现的社会史、政治史相结合的方法与视角,对于我们是有启示意义的。魏光奇《清代直隶的里社与乡地》(《中国史研究》2000年1期)一文也属于乡村社会制度方面。他认为,由于人口流动和土地产权变更,清代里社的组织和功能均较明代发生很大变化,且雍乾以后渐趋废弛。与此同时,由地方和自然村两级组成的乡地组织形成,它与里社之间存在着历时态沿革和共时态并存的复杂关系。主要职能是催纳田赋,分派差徭及应付官差。从长时段角度看,里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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