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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伎术官研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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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1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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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应有贡献,也绝非毫无作为。其中值得一提的,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药物学方面。医官刘翰等所着《开宝重定本草》,在《唐本草》的基础上,对宋代以前的本草文献进行了整理。官僚苏颂等及医官秦宗古等所着《嘉祐补注神农本草》,系校定《开宝本草》而成,著录药品1083种,新增药品93种,广泛地选录古本草资料,为后世辑佚和研究古本草提供了宝贵资料。医官王继先等所著《绍兴校定经史证类备急本草》,系在民间医生唐慎微《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及《大观本草》、《政和本草》基础上修订而成。对于此书,陈振孙评价不高: 每药为数语辨说,浅俚无高论。[138] 第二,在方剂学方面。《太平圣惠方》由医官集家传及天下秘方而成,约11000多方。“每部以太医令巢元方《病源候论》冠其首。而方药次之,成一百卷。”[139]该书对于药方的保存、整理以及继承,卓有贡献。 第三,在临床医学方面。医官王惟一和钱乙对针灸学和儿科学贡献,弥足称道。王惟一在天圣五年铸成两座针炙铜人,既可用于教学,又可用于考试。他还有《铜人鍮穴针炙图经》三卷,载穴位354个,比晋皇甫谧《甲乙经》多青灵、厥阴俞、膏肓三个双穴。灵台、阳关两个单穴。钱乙在元丰年间任太医丞,治病无数,医术甚高。他死后开封人阎季忠集其医技写成《小儿药证真诀》三卷,“上卷论证,中卷为医案,下卷为方”。清朝四库馆臣称: 小儿经方,于古罕见,自(钱)乙始别为专门,而其书亦为幼科之鼻祖。后人得其方论,往往有回生之功。[140] 三、书法官 综观宋代书法艺术的整体发展水平,始终没有超过唐代。朱熹一针见血地指出: 入本朝以来,各胜相传,亦不过以唐人为法。[141] 如果说在士大夫当中还出现了蔡襄、苏轼、黄庭坚、米芾、蔡京等书法名家,那么供职于御书院的专职书法官却没有产生一个可以同苏轼等人相比拟的书法家。在宣和年间编定的《宣和书谱》中,书法官及其作品居然没有一人、一件入选。可见,他们对于宋代书法艺术的发展贡献之小。御书院之何以产生不出优秀的书法艺术作品,与下面三个因素有关。 一是受书法官的心境影响。众所周知,书法是心灵的艺术。宋人说过: 夫论书,论气节;论画,当论风味。凡其人持身之端方,立朝之刚正,下笔为书。得之者自应生敬,况其字画之工哉。[142] 真、善、美绝对统一,书画艺术的价值大小与个人品格的优劣完全一致,这是中国传统时代士人们评论书画的标准。这个标准未必准确,但它认为书画创作同个人的情操、秉性等有联系,却是事实。书法官社会地位低下,甚至人格尊严遭到践踏。在压抑、苦闷的心境下,自然很难创作出优秀的书法作品。 二是为当时的社会环境制约。唐代科举考试,要考“身、言、书、判”。书,即书法。宋代科举考试,取消了这道程序。因此,社会上学习书法的风气不如唐代浓厚。宋太宗创立御书院,并不是为了振兴书法艺术。它只不过是为皇帝誊写书诏、应奉皇室文字需求的服务机构而已。 三是被皇室的审美观念支配。御书院的御用性质,决定了书法官在艺术上很难有所突破和创新。史称: 翰林待诏孙崇望书,宋时谓之院体,盖用《集圣教序》笔意而加丰润者。[143] “丰润”正是院体的特点,也是皇室贵族的审美取向。说这种审美取向庸俗、高雅,恐怕都失之于偏颇,也许使用平庸二字比较适宜。 四、绘画官 宋代绘画艺术的状况,不同于书法艺术。两宋时代是绘画艺术大放光彩的时代。大体说来,宋代绘画有文人画与院画之分。文人画出自士大夫之手,其特点在于强调局部、重视写神,借景物描绘以抒发情怀。用苏轼的话来说,即是:“文以达吾心,画以适吾意”。院画出自供职于画院的专职绘画官之手,其特点在于富艳、细致,重形似而斥飘逸,反对不拘一格的画风。 值得注意的是,北宋画坛的主力不是院画,而是文人画;不是专职绘画官,而是院外画家。元人汤垕认为: 宋画家山水超绝唐世者,李成、董元、范宽三人而已。[144] 李成、董元、范宽这三位宋初院外山水画家,即是宋世文人画的开山。后来,苏轼、文同等在宋神宗时又从理论上为文人画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北宋的画院则深受文人画的影响。宋神宗时院画家郭熙的创作是这样,宋徽宗时图画院的改革也如此。 院画之所以不能成为北宋画坛的主力,除了受绘画家个人的心理因素、皇室的审美观念所支配和影响外,院画重师承而无创新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宣和画谱》卷17载: (黄)筌、(黄)居寀画法,自祖宗以来,图画院为一时之标准,较艺者视黄氏体制为优劣去取。 这种因循守旧风气直到宋神宗时才稍有改观。而且北宋画院“不以艺业高低,只以资次挨排”,朝廷并不鼓励院画家们创新。熙宁年间,画院虽然订下“拣试规矩”,但其标准是“合不合格式”。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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