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汉代北部、西南部边郡经
试论明代的州县吏治
灵光与曙光——从明代宗
试论明代宦官权力的扩张
明代的地方官制
明代官场——张居正 没
述明代戍卫长城之南兵
明代流刑考
明代大都督府略论
代北东部若干拓拔史迹的
最新热门    
 
明代北方边镇粮食市场的形成

时间:2009-7-24 13:51:45  来源:不详
sp;      13 581(银两)

 

    纳米开中有二种方式:一是经常年例,即各边镇常年需粮由开中解决部分;二是临时召募,即边镇战争紧急,军队大量集结或边镇屯田因灾减产时,政府随时出榜召商纳粮中盐,乃属临时性质。前一种方式,由于是长期固定,商人因运粮至边,路远费烦,便在边镇雇人耕种生产粮食,于是商屯应运而生。明人霍韬说:“是故富商大贾,悉于三边自出财力,自招游民,自垦边地,自艺菽粟,自筑敦台,自立保伍,岁时屡半。菽粟屡盈”⑾。商屯的实行,对于军、民、商均有便利之处。明人刘应秋说:“商人自募民耕种塞下,得粟以输边,有偿盐之利,无运粟之苦,便一;流亡之民,因商召募,得力作而食其利,便二;兵卒就地受粟,无和籴之扰,无浸渔之弊,便三;不烦转运,如坐得刍粮,以佐军兴,又国家称为大便者”⑿。关于明代商屯生产情况,文献鲜于记载,我们只能进行推算。据《明史·食货志》载:“弘治五年,商人困守支,户部尚书叶淇召商纳银运司,类解太仓分给各边。每引输银三四钱有差,视国初中米直加倍,而

商无守支之苦,一时太仓银累至百余万”。按照这条史料记载,废止商屯,开中实行纳银制,得银100万两,若以每引值四钱计,则共该盐引250万小引。明人王德完说:“洪武、永乐时,边商引盐,一引止输粟二斗五升,小米不过四斗”⒀。不过,王德完所说粟、米可能有混淆。已故王守义先生说:“惟明人记述开中及商屯问题时,对米粟二事不甚分别清楚,有时统称之曰粟,有时称米,相差甚大”⒁。笔者以为王守义先生所说,是有道理的。明人顾炎武说:“永乐中,令商于各边纳米二斗五升,或粟四斗,准盐一引”⒂。又据《明史·食货志》载:永乐时规定,粟二石准米一石。笔者以为,明代商人纳米开中似以顾氏所说为妥,王德完所说粟米恐有颠倒之误。若以米二斗五升,粟四斗计算,粟谷出米率为62.5%,也较接近实际。这样,以共该盐引250万小引乘小米二斗五升,应为米56万石,占九边屯粮额276万石的20.7%,以共该盐引250万小引乘粟四斗,应为粟100万石,占九边屯粮额276万石的37%。若按每人一年食用小米二石六斗计,仅可供边镇军士20万人食用。而且,开中输边之粮并非全部来之商屯,另有在附近收买或从他处转运而来之粮。例如:《明宣宗实录》卷76,宣德六年二月壬子载:“宁阳侯陈懋……又私役军种田三千余顷,夺民水利,岁收之粟,召商粟收籴中盐”。

    《明英宗实录》卷27,正统二年二月甲申载:“甘肃地寒,少生五谷。近日中盐商贾,多就彼买米,以致谷价涌贵”。

    《明臣奏议》卷3,叶盛《劾内官弓胜疏》载:“大官臣室,千仓百廪,由是而应召纳粟,则关给官银,粜与盐商”。

以上三条引文,充分说明商人中盐所纳之粟,是从多方面而来,商屯仅是其中方式之一,而且,商屯实际数量大大低于前边计算出来的米56万石。因此,商屯粮仅是解决边饷粮食需要的一种方式,而且是一种补充方式。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