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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商业与社会变迁

时间:2009-7-24 13:51:48  来源:不详
是,也有不少学者对黄宗羲“工商皆本”的真实内涵提出了异议,认为黄宗羲这里所谓的“工商”并不是我们在社会经济研究中所理解的完整意义上手工业和商业,而只是手工业和商业中的“本”和“末”,黄宗羲认为手工业和商业本身也有“本”和“末”之分,所谓的“末”就是“不切于民用”者,黄宗羲说:“今夫通都之市肆,十室而九,有为佛而货者,有为巫而货者,有为倡优而货者,有为奇技淫巧而货者,皆不切于民用,一概痛绝之,亦庶几乎救弊之一端也,此古圣王崇本抑末之道”,所谓的“本”就是切于民用者。黄宗羲的“工商皆本”就是指手工业和商业都要坚持为民所需的生产和交易,而不要去从事“倡优而货者”、“为奇技淫巧而货者”[205],故这些学者指出,黄宗羲的“工商皆本”论是在“重本抑末”思想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而这种思想在我国东汉时已经产生[206]。然而,不管怎么说,“工商皆本”论的提出,毕竟是一种新的声音,是商品经济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人们对工商业的一种新认识,一种给予其历史定位的鲜明表述,具有时代意义。
重视商业思想在当时的文人笔下也有反映。明清之际是我国市民文学发展的高峰时期。当时不少文人学士都比较接近社会中下层,因此他们更能体会商业在市民生活中的位置,更能看清商业在整个社会中重要作用。小说家往往以“乌有先生以发泄其黄粱事业”的手法,虚实相间,叙述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情,我们借此倒可从中窥见不少当时的社会实际。如清代小说《歧路灯》本是一本宣扬传统伦理道德、鼓噪封建思想的作品,但书中一位笃信儒学的教书先生,在不经意中也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来:经商、做生意“也很好,我也不嫌你改业。既作商家,皆国家良民,亦资生之要。”[207]这当是时人对从商之事的真实反映。《红楼梦》中薛蟠对其母说,“如今要成人立事,学习买卖”了,他把做买卖,叫作“成人立事”;当薛母将此事告诉宝钗,这个一向最讲究正统的宝姑娘也说,“哥哥果然要经历正事……”这样的情节,又一次表明士人们已经普遍把经商看作如读书仕进(兴许还有务农)一样的是经历“正事”[208]。从意识形态的反映往往滞后于现实的客观规律来说,这一时期小说中所反映的事实,应该是在它稍前些时候所发生的,也即是这些事情应该发生在晚明,或可说前清时期。
与“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相适应,中国的社会传统从来都是倡俭禁奢。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的日趋繁荣,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也开始发生变化,倡俭禁奢的传统习俗也受到了挑战。嘉靖年间,上海学者陆楫提出了崇奢黜俭论,为奢费辩护。他说:
盖俗奢而逐末者众也……苏杭之境为天下南北之要冲,四方辐辏,百货毕集,故其民赖以市易为生,非其俗之奢故也。噫!是有见于市易之利,而不知所以市易者正起于奢。使其相率而为俭,则逐末归农矣,宁复以市易相高耶……然则吴、越之易为生者,其大要在俗奢,市易之利特因而济之耳,固不专恃乎此也。长民者因俗以为治,则上不劳而下不扰,欲徒禁奢可乎!呜呼!此可与智者道也。[209]
陆楫从苏、松、杭地区经济比较发达繁华的既成事实出发,指出当地百姓已经“赖以市易为生”,而要使市易兴盛繁茂,就要让市民去多消费,市场的繁荣“正起于奢”;他指出,如果还是一味让百姓过节俭、朴素的生活,那么社会就会倒退到原来的小农状态,繁茂的市场也就没有了。可见,陆楫是从商业发展必须依靠市民更多的消费,而发展了的商业可为市民百姓的生活提供更多的方便和更好的服务这一出发点来提倡崇奢的,他的“崇奢”实际是提倡适量的多消费,而不是要人去“奢侈”,挥霍浪费、过分享受。毋庸置疑,这种观点也是对传统观念的一种反抗,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

二、 对商人地位的新估价:商高于工农,甚或不逊于士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早、中期,商人被看作是“贱类”,一贯受到歧视,被褫夺政治权利。直到唐朝初年,政府律令中还有“工商杂类,无预士伍”[210]的条文,即规定工商不能参加国家选拔人才的科举考试。中唐以降,社会产品日渐丰富,物品流通日趋活跃,商品市场得以发展,这使得在城市生活的市民们对商业、商人的看法发生变化,有所改善。但在朝廷和士大夫群中,鄙视商人的思想仍占主导地位。元末明初有一个叫张昱的,写了一首题为《估(贾)客》的诗:
(商贾)不用夸雄盖世勋,不须考证六经文。孰为诗史杜工部?谁是玄经扬子云。马上牛头高一尺,酒边豪气压三军。盐钱买得娼楼宿,鸦鹊鸳鸯醉莫分。[211]
对商贾充满了讥讽、轻蔑之情绪。那时商贾在人们尤其是在士人眼中,不学无术,无功受禄,“不务仁义之行,而徒以机利相高”[212],竭尽享乐挥霍、酒色财气之能事,简直就是一堆社会渣滓。
由于商人给市场带来繁荣,给人们带来生活生产的便利,明中叶以后,社会对商人的传统偏见在逐渐改变。“工商以其尽心于利器通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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