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武宁:“自楚来垦山者万余户……山已童秃”〔17〕。衢州由原来“郁乎苍苍,参天蔽野”而变为“牛山濯濯”,皖南山区“凡峻嶒险岭之处,无不开垦,草皮去尽”。这些都是前后不过数十年的事。中原地区如河南省,在清初残存的森林覆盖面积本已很少,据学者估计在1700年左右大约占总面积6.3%〔18〕。然而也难逃清中叶大开荒运动的厄运。到道光朝,河南有21府州县已种植玉米,但代价是使6.3%的森林覆盖率降到2%左右。
这些山区土地绝大部分是斜度很高的坡面,只有密集的天然植被可以保护其地表土壤不被雨冲刷。树木被砍伐后,坡面完全裸露,即令是种了玉米靛青等作物,仍然无法保护地表。由于坡度很大,雨水的冲刷力极强,凡是被开垦的山区农地,多则五年,少则三年,表土损失殆尽,岩石裸露,农田便不堪使用,棚民们迁移至他处,如法泡制。开山之流民搭棚寮而居,并非他们全是赤贫,也不见他们全都每年返回原籍,而是因为他们知道无法长期在一块土地上种植,势必三年在此,五年在彼,不可能定居下来,所以才搭建临时性的棚寮。棚民们并非享有山区土地的所有权,他们都是开垦无主之山岭,最多付一点象征性的租金,所以他们采用掠夺性的开垦方式,不必爱护土地。他们经常迁移流动,遗下的就是一大片一大片童山秃岭,长期无法恢复原貌,造成永久性的山区水土流失的问题。其后果是下流河川快速地被山上冲刷下来的泥沙淤塞,或是平原良田被沙土掩盖。
这种弊害,大规模开山垦荒不久就已明显可见,当时各地的记载不胜枚举:
种苞芦者,先用长铲除草使尽,迨根荄茁壮,拔松土脉,一经骤雨,砂石随水下注,壅塞溪流,渐至没田地,坏庐墓,国课民生交受其害(《光绪分水县志》卷一)。近岁诸山经棚民垦辟,土质疏散,蛟水骤发,挟以壅溪,患且有甚於昔(《道光丽水县志》卷十四)。
每遇大雨,泥沙直下,近于山之良田,尽成沙地,远于山之巨浸,俱积淤泥,以致雨泽稍多,溪湖漫漫,田禾淹没,岁屡不登,至于水遇睛而易涸,旱年之灌救无由(《道咸同光奏议》卷二十九)。
挖土既松,水雨冲洗,三四年后,辄成石骨,又必别觅新山,抛弃旧土(严如煜《乐园文钞》卷七)。
土地瘠薄,三寸以下皆石,耕种止可三熟,则又废而别垦(顾彩《容美纪游》,刊《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六帙)。
南山之木,采无虚岁,而土人且利山之濯濯,垦以为田,寸株尺蘖,必铲削无遗。天若暴雨,水无所碍,朝落于南山,而夕即达于平壤,延涨冲决,流无定所(《光绪山西通志》卷六十六)。
山地之凝结者,以草树蒙密,宿根蟠绕则土石坚固。比年来开垦过多,山渐为童,一经霖雨,浮石冲动,划然下流,沙石交淤,溪涧填溢,水无所归,旁啮平田……熟田半没于河洲,膏腴之壤竟为石田(《同治房山志》)。山民伐林开荒,……土即挖松,山又陡峻,夏秋骤雨冲洗,水痕條,只存石骨,又须寻地垦种(《嘉庆汉中府志》卷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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