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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海岛开发模式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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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5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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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地,都是海盗的盘踞之地。 浙江宁波双屿是倭夷海上活动的必经之路。海上武装走私贸易者占据双屿,经略港口,作为海外贸易的基地。他们航海兴贩东西洋,招引日本海商与佛朗机(葡萄牙)、暹罗、彭亨等国商人前来双屿岛互市。公元1544年,海盗许栋与王直引日本海商至双屿贸易,掀起了中国和日本之间的“私市”浪潮,“私市自许栋始。栋虽私市,不以倭人来;以倭人来,自王直始”。[17]中国大陆沿海地区富家大户多驾船运货至双屿岛同外国人“市贩”,一般商民则与其“交通接济”,佛朗机商人在双屿购买棉布、丝绸、湖丝,转贩日本和运往欧洲。由此,双屿岛港市繁荣起来。[18] 隆庆、万历时的粤海商(寇)林道乾和林风,天启、崇祯时的闽海商(寇)林锦吾、李旦、袁进、李忠、阮我荣、黄育一、林辛老、颜思齐、郑芝龙、刘香等,都先后以澎湖和台湾为基地,进行海上走私贸易。 从上述可以看出,明中叶以来的“海禁”政策,使大量渔民和海商的生活日益艰难。为了生存以及利益的驱使,他们开始违禁下海通番从事亦盗亦商的活动,进而成为强大的海上走私贸易势力。 (二)海盗踞岛定居开发 在中国沿海地区,海盗割据岛屿,同岛屿居民一起垦荒种田,规鱼盐之利,发展海上交通贸易。特别是闽粤地区,因为海岸线长,有许多天然的岛屿,而且闽粤人素有出海谋生的传统,所以踞岛定居开发的情况也更为普遍。福建兴化、吉口、湄洲、浯屿、东澳等岛屿均有海盗活动。颜思齐率部众“漂掠海上,往来台澎诸岛”,[19]“分汛所部耕猎,射猎为事”。[20]“从此,台湾日盛,田畴市肆,不让内地。”[21]粤洋东、中、西路的北澎、中澎、南澎、黄冈、放鸡、广澳、钱澳、赤澳、小星、沱泞、伶仃山、旗纛山、九洲山、老万山、大横琴、三灶山等都是海盗樵汲、寄泊的岛屿。粤洋西路的龙门岛也是海盗活动的一个重要据点。海南岛的许多港湾也是海盗亦商亦盗活动的据点。由于清廷实行“开海”政策,这些海盗后来大多转为合法的贸易商人。 海盗同海岛居民共同开发岛屿,垦荒种田,兴鱼盐之利,使海岛经济成为中国南方沿海海洋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本地区的工商业兴起和明末清初的东南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的转型起了一定的催化作用。 三、农业开发模式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以农为本的国度,移民在迁往海岛的时候,首先看该岛是否有水源,是否有可垦之地,水陆交通是否便利。由于海岛距离大陆有近有远,故距离大陆较近的海岛得以最早开发,同一海岛则地理条件和交通便利的地方得以优先开发。明清时期海岛的农业开发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种植业开发 作物的种类往往受气候、土质等自然条件的限制。中国近海海岛由于土地比较贫瘠,绝大多数海岛只能种植山芋等农作物,作物种类显得单调。 据朱正元的《浙江省沿海图说》记载:浙江一带海域的许多海岛是以农业为主开发出来的。舟山附近:拗山,居民三四百户,以从事山芋、水稻种植和晒盐为主;大蚂蚁,居民三百户,以种植山芋、水稻为主;湖泥山,居民百户,以种植山芋为主;暇(虫)岐山,居民一千余户,以种植水稻为主。衢山附近:小衢山,居民百余户,以种植山芋为主;黄泽山,居民百余户,以种植山芋为主;大洋山,居民二百余户,东南仁记澳水深五六拓处,泊船最稳,惟遇南风须移泊西北面,以种植山芋为主。石浦附近:檀头山,居民二百户,以种植山芋为主;大南田,居民数干户,西南面可泊舟,光绪初年,清政府派开垦委员驻其地,以种植山芋、水稻为主。松门附近:石塘山(又称松门岛),居民大约一千户,以种植山芋为主;隔海山,居民大约百户,以种植山芋为主;白果山,居民一百二十余户,以种植山芋为主;上大陈,居民三百余户,以种植山芋为主。[22] 浙江的南田,清初任人私垦,后遭官府驱逐。道光二年(1822)复为私垦,翌年再行封禁,但亦有偷垦。光绪年间,温州附近海岛的农业开发达到高潮,但耕作条件仍很艰难,正如(光绪)《玉环厅志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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