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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海岛开发模式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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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5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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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籍》所云:“海滨田地瘠薄,收获不比内地膏腴,且时修塘坝河道,岁有耗费。”《玉环厅志·水利·天安塘》亦载:“山麓淡田,岁收丰盛,塘田接壤盐场,士气咸淫,雨多则稔,晴多则歉,诚以咸淡不同,难以责之人事也。” 据记载,海坛岛(今福建平潭县),地多沙碛,除附城少量水田种稻外,其余皆种番薯、花生等杂粮。[23]“大小麦面积达万亩以上,是稻作的三倍多。”[24]湄洲岛,土产豆麦、山芋,禾田甚少。铜山及长门附近海岛也多以种植山芋为主。[25]古雷半岛,更为“硗瘠,葱蒜而外,别无长物。所恃为东民生计者,鱼、盐而已……东山物产综其大宗者,在陆则以花生、番薯,在水则以鱼、盐为大宗,而糖油次之”。[26]虽然自然条件比较恶劣,但岛上居民还是顽强地生存下来。 从上述可以看出,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中国近海许多海岛的农作物以山芋为主,只有少数海岛可以种植水稻,许多海岛居民生活艰苦,多赖海上捕捞为生。 (二)土地开垦 土地开垦是明清时期海岛农业开发的重要方面,广东、广西、福建沿海各省众多海岛和海南岛、台湾岛都有大量的土地得到开垦,出现了许多村落。 明清时期,金门岛已经人口众多,村庄遍布,不仅开发较早的西部、东北部相当繁荣,就连自然条件较差的东南部也有了不少的村落。 顺治末年,海南的土地开发不足万亩,嘉庆二十五年(1820)达301.5万亩,清末约369余万亩。清季废州为县,250年间全岛行政建置基本未变。查清代张雋、邢定纶、赵以谦纂修,郭沫若点校的《崖州志》中的《建置志(乡都)》可以看出,海南的土地开发已经深入岛内的各个角落。 台湾岛的土地开发较晚,而大规模的土地开发更晚。17世纪末叶至18世纪30年代的五六十年间(康熙雍正年间),是移民开垦的极盛时期。广阔而肥沃的北部平原和南部下淡水溪流域大部分已经开发;18世纪40年代至18世纪末叶(乾隆年间),土地开发逐渐扩展到丘陵地带或肥力较差、交通不便的地区;18世纪末叶以降(嘉庆以后)所开拓的,主要是东部噶玛兰平原、花莲港流域和中部埔里社盆地等土著地区。剩下的只有极南的郎峤和东部的山后一带,主要是由于清政府的封禁而未开发。台湾的耕地面积,顺治十三年(1656,荷据时期)约9.2万余亩;清收复台湾之初,约20万亩;到19世纪末,全台耕地面积已达到850余万亩,250年间激增90余倍。 明清时期,海岛的农业开发虽然受朝廷政策和自然条件的限制,海岛农业开发的速度不是太快,但随着大量移民的迁入和在海上贸易的拉动下,中国东南近海岛屿得到较大规模的开发。 四、明清海岛开发模式的差异性 由于我国海岛面积大小不一,自然条件也不一样,因而早期开发的大多为面积较大、资源较丰富、位置较好的岛屿。人们在岛上定居下来后,往往又以该岛为基地,向离岸更远的海岛进发。因此,从开发的模式来说,是从渔业到盐业、农业、畜牧业等开发的;从开发的趋势来说,则是由近岸海岛向稍远或更远的海岛推进。有些海岛只能作为渔业或盐业开发;有些海岛只能作为商品的集散地和航运的中心;有些海岛不适合水稻等作物的种植,只能种植一些适宜旱地的农作物;有些海岛只能作为海盗的栖息地;有些海岛面积较大,资源很丰富,随着开发的深入,已经发展为集渔业、盐业、农业、畜牧业、工商贸为一体的经济类型。 明清时期海岛的开发过程和开发模式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导致这些差异的原因主要有: (一)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差异 海岛经纬度不同,气候、地质等自然条件相差很大,这是影响海岛开发模式的重要因素。如海南岛,平原适于水稻生产,但面积不大,一般以种旱地杂粮为主。金门岛地处北回归线以北,气候温和,水资源缺乏,岛内溪流大多属荒溪型,全年降雨量偏少,主要集中在夏季;土壤以沙质土壤为主,土质呈强酸性,肥力不足。这些因素决定了金门岛大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只能种植适宜旱地生长的农作物。台湾西部平原为面积较大的冲积平原,非常肥沃,水源充足,以种植水稻为主。 (二)生态环境差异 清初,清王朝实行大规模的“迁界”政策,将许多海岛当作“化外地”,“尽墟其地”。加上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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