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班次——每日一班,十时由盛泽抵震泽,十一时返回盛泽。
5、沈家船福记
航线——盛泽途经平望、北坼、吴江至苏州;
载量——装货二吨,乘客六人;
船费——货价依重量质量而定,客票每人一千六百元;
班次——每日早晨七时开,三日来回一次。
此外,还有严墓至震泽班、严墓至黎里班、震泽至严墓班、震泽至嘉兴班、震泽至乌镇班、吴江至同里班、平望至盛泽班、吴江至震泽班、吴江至黎里班等[①p]。
从中不难看出,各市镇及四乡之间已构成一个四通八达的水路交通网络,把源源不断的人流、物流与市场联成一体。刘大钧关于本世纪三十年代湖州航船业功能的论述是有典型意义的:“吴兴(即湖州)各大镇市如南浔、旧馆、织里、菱湖、袁家汇、双林、乌镇以及其他较大乡村,各有定班航船,直通附近各村。船系木制,一二人搬橹,可坐十余人……每日开行一二班不等,视航途远近而定。大约每晨由各乡村开船来镇,中午由镇返乡;每日均有定时,来往尚称便利……又当新丝新米上市之时,乡人卖出若干,船家例须按数量要索佣金。甚且多方要挟引诱,代为指定行家(按:指牙行——引者),借以取得特别回扣。”[②p]
显然,航船不仅为乡民销售产品提供了交通,而且还卷入了市场经营,代行家招徕生意,从中获取回扣。费孝通本世纪三十年代在吴江县震泽镇近旁的开弦弓村(即所谓江村)的调查也证实了这点。费先生指出,航船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作为生产者的销售代理人,“销售货物需要更多的技巧和有关市场知识,农民不一定具备,因此他们出售产品时需要依靠航船主。后者经常与城镇里的收购商品的行家保持联系。他了解各个行家的情况……航船主还帮助生产者按照购买者要求来包装蚕丝,以便使同样数量、质量的丝能卖到较高的价钱。生产者与航船主一起到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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