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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地主制经济的特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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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2:0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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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拍户沽买私酒,白纳利钱。”⒄台州知州唐仲友“在乡开张鱼鲞铺。去年有客人贩到鲞鲑一船,凡数百篰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宋史》卷381,《洪拟传》。 ② 《宋会要辑稿》职官72之25。 ③ 《长编》卷151,庆历4年8月戊申。 ④ 《宋会要辑稿》食货28之17。 ⑤ 蔡襄:《蔡忠惠公集》卷18,《废贪赃》。 ⑥ 《宋史》卷439,职官64之24。 ⑦ 《宋会要辑稿》职官64之24。 ⑧ 《长编》卷100,天圣元年5月辛巳。 ⑨ 《宋史》卷439,职官64之32。 ⑩ 苏洵:《嘉祐集》卷5,《用法》 ⑾ 《长编》卷194,嘉祐6年7月己亥。 ⑿ 《宋大诏令集》卷205,《吕溱落职分司制》。 ⒀ 《宋会要辑稿》职官74之45。 ⒁ 《晦庵集》卷18,《按唐仲友第三状》。 ⒂ 《长编》卷18,太平兴国2年3月乙亥。 ⒃ 《三朝北盟会编》卷230。 ⒄ 《宋会要辑稿》职官72之25。
不容本州人户货买,并自低价贩般归本家出卖,并差本州兵级般运。其他海味,悉皆称是,至今逐时贩运不绝。”①宋宁宗嘉定五年二月,“臣僚言:今之任于广者,凡有出产,皆贱价收之而归舟满载。南方地广民稀,民无盖藏,所藉土产以为卒岁之备。今为官吏强买,商旅为之惮行。”②由此看来,官吏强买强卖并不是个别现象。
(五)逃税抗税
宋代官员经商时的逃税抗税行为,是比较严重的。北宋初期,“近臣、戚里遣人市竹木秦、陇间,联臣筏至京师,所过关渡矫称制免算。”③宋真宗时,两浙转运使姚弦经商时也“不输征算。”(前引)。宋仁宗时,李清臣评论当时的官员:“起而牟利,贾贩江湖,干托郡邑,商算盈缩,秤较毫厘,匿关市之征。”④)苏洵亦曾指出:“今也吏之商,既幸而不罚,又从而不征。……”⑤“国家法令甚严。洵从蜀来,见凡吏商者,皆不征。”⑥说明北宋前中期官员经商不纳税是相当普遍的。后来的情况未好转,到南宋时达到令人吃惊的程度。王继先经商,“税物浩瀚,则令监官放免之。”⑦赵彦满“载盐六巨艘,越采石径过,津吏方欲谁何,彦满即以竹枪戮伤军人,几死。”⑧长江沿线商税务的商税,因官吏们的逃税抗税行为而受到严重冲击。“今沿江场务所至萧条,较之往年,所收十不及四五。推原其由,皆士大夫之贪黩者为之。巨艘西下,舳舻相衔,稇载客货,安然如山。问之,则无非士大夫之舟也。……曲为覆护免税。”⑨他们既能为自己或亲信经商免税,又能庇护其他商人免税,是依靠其特殊身份。 _______________ ① 《晦庵集》卷18,《按唐仲友第三状》。 ② 《宋会要辑稿》刑法2之136。 ③ 《宋史》卷257,《王仁赡传》。《长编》卷2l。 ④ 《宋文鉴》卷106。李清臣《议官》。 ⑤ 苏洵:《嘉祐集》卷5、卷11。 ⑥ 苏洵:《嘉祐集》卷5、卷11。 ⑦ 《三朝北盟会编》卷230。 ⑧ 徐鹿卿:《清正存稿》卷1。 ⑨ 《宋会要辑稿》食货18之25。
宋代官僚地主在上述农业和工商业方面的一系列经营活动及其具体做法,突出地表现出官僚地主经济的特权性。诚然,其他阶级或阶层并非没有上述作法,也一定程度地存在,但他们缺乏职权,都不如官僚地主那样典型、那样突出。此其一。其二,官僚地主经济的特权性,反映了宋代地主制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换言之,宋代的地主制经济具有典型的特权性。因为,两宋320年中,占优势地位的是官僚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的是官僚地主。唯有官僚地主经济,才能代表宋代地主经济的基本特点。
这种特权性,产生出两大危害性。一是民贫。即广大农民阶级的贫困。不言而喻,宋代农民阶级的贫困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如各种战乱、商人和高利贷者的盘剥、庞大的军费财政开支等。地主阶级上述带有严重特权性的经营活动和做法,则是直接而重要的原因之一。如果农民自愿出卖土地,一般来说可以得到比较公平合理的价钱。而官僚地主的恃势霸占行为,则意味着农民分文难收。强买往往意味着压价,吃亏的仍是农民。计取巧夺也意味着农民是在极不情愿的条件下失去土地。官僚地主拥有很多土地,却利用权势拼命逃避赋役。他们逃避的赋役,转移到庶民地主和广大农民身上。农民难以承受沉重的赋役负担,有的自杀、自残,有的背井离乡,有的把田产投献或出卖给官僚地主,有的丧失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这方面的事例和记载为数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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