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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地主制经济的特权性

时间:2009-7-24 13:52:07  来源:不详
地主制经济的核心,是地主阶级。探讨地主制经济,重点应放在地主阶级及其租佃者、雇佣者上面。

代的地主阶级,若按占田多少可分为大、中、小三个阶层,若按政治身份可分为官僚地主、庶民地主①两个阶层。两宋时期(960—1279),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官僚地主。这是因为,在宋代的各种土地所有制中,占优势地位的是官僚地主土地所有制。对此,笔者在《试论宋代的官僚地主土地所有制》一文中已有论证和说。②所以,宋代地主制经济的核心问题,便是官僚地主及其经营活动。

对宋代对主阶级和地主制经济、以及由此决定的宋代经济的特点,例如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租佃制、租赁制的盛行和干人阶层的出现为标志;土地所有权转移的频繁;工商业的相对发达等,史学界已做了不少研究论述,比较重视。但对宋代地主制经济尤其是官僚地主经济活动的特权性,探讨的不多。

宋代地主制经济(主要是官僚地主经济活动)的特权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依靠政治权势获取田地

在封建社会,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宋代的士大夫们,更是把土地视为“衣食之源”③和“致富”之源④,千方百计地获取土地。“宦游而归,鲜不买田。”⑤武将们也不甘落后,张俊、韩世忠、刘光世、杨存中等高级将领都有大量土地。如果文官武将们获取土地的方式都是通过买卖,并且是平买平卖,那是无可指责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马端临总结汉至两宋土地兼并的情况时说:“田为庶人所擅,然亦惟富者、贵者可得之。富者有赀可以买田;贵者有力可以占田”。⑥漆侠先生指出:“宋代土地兼并也主要的是这两种方式:所谓‘贵者’,是凭借政治特权占有大片田产;所谓‘富者’,是凭借雄厚的货币力量购置大批良田。当然,这两者还可以结合起来,成为再一个方式。”⑦凭借政治特权占田得地的人主要是官僚地主。其手段和途径,大致有如下三种。
______________
① 庶民地主,亦可称为民庶地主。现在看来,称庶民地主更好一些。
② 文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三期。后收入漆侠先生主编的《宋史研究论丛》第三辑,河北大学出版社1999年4月出版。
③ 《隆子集》卷7,《韩亿传》。
④ 叶梦得:《石林治生要略》。
⑤ 袁燮:《絮斋卷》卷16,《叔父承议郎通判常德府行状》。
⑥ 马瑞临:《文献通考》卷l。
⑦ 漆侠:《宋代经济史》上册第24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中国经济通史·宋代经济卷》(上)第278页,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年出版。

(一)恃势霸占

倚仗权势霸占民田,是官僚地主兼并土地最恶劣的一种手段。在四川嘉州,“王蒙正姻明肃太后家,侵民田几至百家,有诉者,更数狱,无敢直其事。”①“(吕)惠卿之舅临簿郑膺,始寄居秀州华亭县,以惠卿之故,一路监司如王庭老之辈皆卑下之,而招弄权势,不复可数,至夺盐亭户百姓之地以为田。”②天章阁待制、提举洪州玉隆万寿宫曾考蕴,在池州“干扰州县,侵夺民田”。③宋徽宗时的“六贼”之一朱勔,“田产跨连郡县,岁收租课十余万石,甲第名园,几半吴郡,皆夺士庶而有之。守令为用,莫敢谁何。”④朱勔掠夺的对象,已不限于普通百姓。宋高宗时,王历“寓居抚州,恃秦桧之势,凌夺百姓田宅,甚于盗寇,江西人苦之。”⑤这仅仅是被公开揭露出来的几个事例,是冰山之一角,未被公开揭露出来的会更多。有身份有地位的官僚地主们,还把魔爪伸向国有土地。“赡士公田,多为形势之户侵占请佃,逐年课利人于私家,以致士子常患饔廪不给。”⑥宋孝宗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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