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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禳弭救荒思想述论

时间:2009-7-24 13:52:12  来源:不详
这气包住,所以为雹也。[8](P24-25)
先生曰:"……邵又言:'蜥蜴造雹。'程言:'雹有大者,彼岂能为之?'……有一妻伯刘丈,(小字注:致中兄)。其人甚朴实,不能妄语,云:'尝过一岺,稍晚了,急行。忽闻溪边林中响甚,往看之,乃无,止蜥蜴在林中,各把一物如水晶。看了,去未数里,下雹。'此理又不知如何。造化若用此物为雹,则造化亦小矣。"[8](P35)
以上所引材料表明,朱熹在认识寻常风雷云雨等自然现象的形成时,尚能够秉承北宋中期张载、沈括较先进的自然观给以接近科学的解释,但是囿于阴阳五行解释天象的陈说,对传说中的"龙行雨"、"蜥蜴造雹"等又深信不疑,这是他诚信超自然力的存在,因而大力倡导、推行禳弭救荒思想的认识根源。
禳弭救荒主要是通过对某种超自然力量的祈求,来减少、消除灾害。其祈求的方式则表现为各种祭祀山林川泽丘陵、风雨神的活动来实现。因而了解朱熹对鬼神的论述对理解朱熹的禳弭救荒思想是必要的。
神,伸也,鬼,屈也。如风雨雷电初发时,神也;及至风止雨过、雷往电息,则鬼也。
鬼神不过阴阳消长而已。亭毒化育,风雨晦冥,皆是。在人则精是魄,魄者鬼之盛也;气是魂,魂者神之盛也。精气聚而为物,何物而无鬼神!
鬼神只是气,屈伸往来者,气也,天地间无非气。人之气与天地之气常相接,无间断,人自不见。人心才动,必达于气,便与这屈神往来者相感通。[8](P34页)
朱熹用"气"的理论解释了鬼神的合理存在及与人相感通的关系。在朱熹"气"的理论中,"气"是包括物质和精神二部分的,"气"是理的载体,"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9] "气"有动静,而"理"则无形无状,无动静可言。但理存在于气之中,气是可以动静的,气对理来说,是理乘载搭寓其上的运动体,这样一来,理虽然无动无静,但因乘载在动静的气,就有了相对的动静。[10](P167)所以风雨雷电的运行和息止只是"气"的动静表现而已,但鬼神属阴阳消长,与人的精气,或言人心是相感通的。因而对风、雨、雷神的祭祀,就是人对鬼神的崇敬和诚心。朱熹对弟子说: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此是弟子平时见孔子祭祖先及祭外神之时,致其孝敬以交鬼神也。……祭外神,谓山林溪谷之神能兴云雨者,此孔子在官时也。虽神明若有若亡,圣人但尽其诚敬,俨然如神明之来格,得以与之接也。……然则神之有无,皆在于此心之诚与不诚,不必求之恍忽之间也。[11](P620)
祈雨之类,亦是以诚感其气。[12](P2292)
但对祭祀对象,祭祀仪式,朱熹恪守自商周以来形成的严格的上下尊卑等级,即要求人世间的社会秩序同自然秩序一一相对应,"即《祭法》中所谓'祭时、祭寒暑、祭日、祭月、祭星、祭水旱'者。如此说,则先祭上帝,次禋六宗,次望山川,然后遍及群神,次序皆顺。"[13](P1997)严格遵守礼法等级和秩序,分清君臣、州县官与百姓祭祀之对象不同。
叔器问:"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士庶人祭其先,此是分当如此否?"曰:"也是气与他相关。如天子则是天地之主,便祭得那天地。若似其他人,与他人不相关后,祭个甚么?如诸候祭山川,也只祭得境内底。……"[12](P2291)
正因为朱熹恪守礼法,不愿越雷池一步,因而对不遵守礼法的祭祀行为,持严厉的批评态度。
如今祀天地山川神,塑貌像以祭,极无义理。[12](P2290)
又问:"如杀孝妇,天为之旱,如何?"曰:"这自是他一人足以感动天地。若祭祀,则分与他不相关,如何祭得?"又问:"人而今去烧香拜天地之类,恐也不是"。曰:"天只在我,更祷个甚么?一身之中,凡所思虑运动,无非是天。"……某在南康祈雨,每日去天庆观烧香。某说,且谩去。今若有个人不经州县,便去天子那里下状时,你嫌他不嫌他?你须捉来打,不合越诉。而今祈雨,却如何不祭境内山川?如何便去告上帝?"[12](P2291-2292)
这是对不按礼法而祭祀的行为的批评,而对于那些"今之为吏者""所敬畏崇饰而神事之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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