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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庶民地主经济的形成及其历史地位

时间:2009-7-24 13:52:51  来源:不详
地方政权与地主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同时,许多豪民、富家也直接兴办水利。如灌夫"陂池田园","横于颍川"。①k樊重兴建"樊氏陂","东西十里,南北五里",能有效地使田庄内部"陂渠灌注"。②k从考古资料看,近几十年来,在关中及南方各地。出土了不少的陂塘、水田模型。如:陕西勉县出土的塘库、陂池、水田模型;四川峨眉山出土的塘库、农田模型;宜宾出土的陶水田模型等。③k这些陂塘或塘库,有独立的蓄水和排灌设施,面积大,蓄水量也多。这绝非一家一户的自耕农家庭所能企及,若非官建,则乃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才有能力兴建。

此外,庶民地主在直接经营田庄的过程中,还精心安排农活,讲究耕作技术,使农业生产上规模、上产量。有关汉代田庄中的农事安排,在(四民月令)中有详细记录:

正月"雨水中,地气上腾,土长冒橛,陈根可拨,急菑强土黑垆之田,可种春麦、碑豆"。

二月"可菑美田缓土及河渚小处。可种植禾、大豆、苴麻、胡麻"。

三月"可菑白沙轻土之田,时雨降,可种粳稻及植禾、苴麻、胡豆、胡麻"。

四月"立夏节后……时雨降,可种黍禾,谓之上时,及大豆、小豆"。

五月"可苗麦田……先后各二日,可种黍,是月也,可别稻及蓝"。

六月"趣耘锄,毋失时,可菑麦田"。

七月"馔治五谷磨具……刈刍茭,菑麦田"。

八月"凡种大、小麦"。

十月"农事毕……五谷即登,家畜储藏"。

当时对农事日程安排得十分周密和精细。田庄主为了增加经济收入,不但重视整地、播种、中耕、作物栽培和收获等,而且往往搞集约化的协作劳动,以提高农田产量。在西汉前期,自耕农经济占有较大数量的情况下,平均亩产水平是"百亩之收,不过百石"。①l折合大亩亩产约为2.4石。但地主制经济发展到东汉时,据仲长统说:"今通肥饶之率,计稼穑之入,令亩收三斛。"②l说明东汉亩产量比西汉提高,地主制经济优于自耕农经济。

(三)庶民地主经济与商品经济发展有密切的联系。在中国古代地主制经济下,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通常以自然经济存在为前提,而自然经济又以商品经济存在为条件。二者既有冲撞、矛盾;又存相互补益的关系。但是,汉政权乃维系封建的土地等级占有,强调"重本抑末"政策。作为在朝的贵族、官僚地主,虽然有人官商勾结、进行工商活动,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为了维护"政令",往往把农业视作唯一高尚的生产,将地租、食邑看作财富的唯一正当来源。他们讲究身份,鄙视"末业","耻于言利"。然庶民地主则不同。没有官位,他们开拓、进取,为了追逐货殖,抵制抑"末",以农为主,多种经营,积极从事农、工、商结合的经济活动。表现在:

1.发展商品生产。庶民地主在自营土地或田庄中的商品生产,不乏其例。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以南,河济之间千树蔌;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干亩巵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这是一幅规模巨大的商品生产场面,分布于安邑、燕、秦、常山、陈、夏、齐、鲁、渭川、蜀、汉、江陵等南北各地。从中可以看出,其中有适应城、乡需要的各种物质资料的生产。例如:有枣、栗、橘等果类品商品生产;有麻、桑等纺织原料的商品生产;有漆、巵茜等涂料、染料的商品生产;还有粮食、蔬菜等专供城市人口需要的商品生产等等。至于西汉末年,南阳樊重的田庄,其规模更大.农、林、牧、副、渔生产俱备,是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综合型经济单位。(后汉书.樊宏列传):"(樊重)世善农稼,好货殖。……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樊家田庄不但从事商品生产,还兼营商业,"闭门成市"、"有求必给"。

上述这些大林业主、大畜牧主、大渔业主、大园圃主、大田庄主,都是"货殖"家。他们在农业领域中从事商品生产,开发地区性的土特产,除自给性的外,主要目的是为了出售,满足市场需要。

不仅如此,庶民地主还在工矿业中从事商品生产。在汉武帝实行盐铁官营之前,这方面尤为突出。如据(史记.货殖列传):卓氏"即铁山鼓铸"。南阳孔氏"大鼓铸,规陂池"。曹邴氏"以铁冶起,富至巨万"。此类事例甚多。故<盐铁论.禁耕)篇日:"夫权利之处,必在深山穷泽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同书(复古)篇云:"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盐,一家聚众或至干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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