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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唐五代敦煌贸易市场的等价物

时间:2009-7-24 13:52:58  来源:不详
币主要来源于回鹘和西域等地,与贸易、纳贡关系密切。P.2569《儿郎伟》记载"焉祁送纳金钱"。P.4011《儿郎伟》称甘州回鹘"献纳金钱城川"。金银钱币在敦煌的使用情况亦有记载,P.3302《儿郎伟》记载长兴二年都僧统于宕泉建窟,窟成之后,为庆窟上梁,"尽向空中乱撒,次有金钱银钱"。P.3909《障车词》有"金钱万贯,绫罗数千"。金银钱等硬通货不但流通,而且数量不小。P.2612《儿郎伟》记载敦煌街南、街北市场贸易繁荣,商铺林立,外商众多。(注:以上所引敦煌文书中的《儿郎伟》,录文参黄征、吴伟《敦煌愿文集》,岳麓书社1995年版,第943-976页。)P.3718《梁幸德邈真赞并序》记载他出使西域:"西城奉主,金盏亲传。"(注:拙著《敦煌碑铭赞辑释》,甘肃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450-451页。)金盏等当由西域传入。金银钱的流通使用与当时敦煌对外贸易关系密切,并主要使用于对外贸易中,故敦煌籍帐类文书不见金银钱使用的记载。



  归义军官府中亦收藏银器,时常用作赏赐和支付物价。P.3750《归义军时期某守官与瓜州家属书》称归义军恩赐诸物中有银碗一枚。S.6010《归义军时期衙前第六队转帖》记载有:"押衙王通信银碗,兵马使李海满、宅官马苟子银碗。"归义军官府和官员收藏银碗也有来自中原地区,P.3547《沙州上都进奏院上本使状》记载唐朝赐给沙州贺正专使阴信均等的银器有押衙三人银碗各一口、军将十三人银屈厄各一枚,尚书答信物中有银盏一具、银盖碗一具、判官三人都衙一人银碗一口。此外,银钗等装饰品和器皿也很常见。

  为什么晚唐五代敦煌人要打制保存那么多银碗、银盘子等器皿,是单纯为了使用还是作为其他用途?从寺院所收藏的金银器皿看,主要是银碗(或金花银碗)、银盘子等,这使我们联想到吐蕃时期敦煌富商粟特康秀华向张金炫所在的乾寺施舍的物品中除胡粉、粟麦外还有银盘子三枚三十五两。(注:P.2912《某年四月八日康秀华写经施入疏》。参拙稿《都教授张金炫和尚生平事迹考》,《敦煌学辑刊》1997年第2期。)康秀华是经营胡粉生意的富商,胡粉价格昂贵,若换为粮食不便于保存,难以携带,我们推测银盘子是康秀华用胡粉换来的,是流通中使用的硬通货,故标明重量,便于计算。S.4215《庚子年(940或1000)后某寺交割常住什物点检历》亦记载有白银碗壹枚重捌两半;P.3579《宋雍熙五年(988)十一月神沙乡百姓吴保住牒》证实银碗等是用作支付物价的等价物:"牛价银碗壹枚。"关于白银用于支付物价充当货币还可以由下列文书证明。S.4525《付什物数目抄录》记载:"付白山银@⑥(碟)子壹双、银锄壹双、银盆子壹、大银wǎn@③(碗)壹枚,盘盏壹副……付岳富定银wǎn@③(碗)四枚、孔员昌壹枚、米永兴壹枚、张章儿壹枚、史残友壹枚。"文中所载支付银质器皿,其性质显然是货币,不是作为一般意义上的器皿。表明银碗是作为货币流通于敦煌等地的贸易市场中。金银器皿用于支付物价,而且其中相当部分来自西域,文书所载最小银器也重六两,按照时价,当在18石麦左右,相当于一头牛的价格,故在敦煌籍帐中一般性支付物价,很少使用银器。晚唐五代敦煌贸易市场虽然有散金碎银流通,由P.2049、S.4642等号文书中的记载看,占不到整个支付物价的百分之一。

    二、吐蕃统治下敦煌贸易市场支付物价的方式

  吐蕃统治敦煌时期的贸易市场虽无钱币、金银等充当等价物的明确记载,但是交换却表现得十分活跃。关于商品交换的一般原则以及市场贸易支付的方式,可以从敦煌籍帐类文书看出。P.2912《炫和尚货卖胡粉历》记载张金炫等出卖康秀华舍施的四十九两半又一分胡粉时是用麦来计算其价值,但实际支付的不完全是麦,如宋友友妻半两胡粉准麦两石五斗,旁注"付粟稻收了";贺进玉、fàn@④什德买胡粉准价是麦,实际支付的是青麦;惠兴、fàn@④兴国购买胡粉以麦计价,实际折为经价、画幡价,另外还有折为chèn@⑦价等。(注:参拙稿《康秀华写经施入疏与炫和尚货卖胡粉历研究》,载《敦煌吐鲁番研究》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91-208页。)在残存的61笔帐中无一例外。可以说明在这次出卖胡粉的贸易活动中,麦是作为等价物的身份出现的,是出卖胡粉的计价标准。

  以麦计价还可以由其他文书找到相应的例证。北图咸字59号《寅年(822)f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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