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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进步: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的动力之一

时间:2009-7-24 13:53:17  来源:不详
江海塘修筑工程浩大,《新唐书·地理志》记载:“盐官有海塘,堤长百二十四里。开元元年重筑。”上引郑、查两位先生的文章认为《地理志》指明是“重筑”,足见唐开元以前浙西已有长距离的海塘建筑。这种推断是可信的。五代钱氏据两浙,进行了大规模筑塘工程。后梁开平四年(910),即吴越天宝三年八月,始筑杭州捍海石塘,钱僇动员了大批劳动力,并采用了“木桩竹笼”护岸结构,形成坚固堤坝,“堤植大木十余行,谓之‘晃柱’”[ll],筑海堤防御海潮袭击,保护农田;在堤内形成石塘,蓄水灌溉江滨土地,“由是钱塘富庶盛于东南”[12]。杭州捍海石塘防海潮、蓄淡水、利泄洪,功能上较一般陂塘多。福建的一些陂塘也具有拒咸蓄淡功能,如泉州的六里陂,“筑有迂回曲折达四十里的陂道,外隔沧海之潮汐,内积来自磁灶和葛洲的溪水”,“纳泻卤,环数十里内无田不资灌溉"[13]。

    以上所举的浙东它山堰、浙西钱塘捍海石塘和泉州六里陂的共同特点是拒咸蓄淡,防止海潮对农田侵蚀,蓄水灌溉沿江、沿海土地。在这两种功能之外,还有泻卤作用。它山堰灌区的主渠道所经之处有数处堰闸,灌溉余水和灌区沥水通过闸门泄回江中。捍海石塘、六里陂也应有泄水闸。这种泄水闸作为堰(堤)区的配套工程极为重要,不但可及时泄洪,而且起了泻卤作用。因为潮浸比较严重的滨江、滨海农田,土地普遍斥卤,要改良土壤,必须排卤,而排卤的最佳方案是洗田。当洪水来时,浸泡农田,土地的盐碱经稀释后排人陂塘渠道,通过退潮时开闸泄洪,盐碱水亦排人江海中。所以六里陂古人赞其有“纳清泻卤”之功,事实上潮浸严重的滨江陂塘与滨海陂塘都有这种功能。为什么江南沿海农田的排卤问题能解决得比较好,是和它的灌溉工程具有“纳清泻卤”功能分不开的。

    灌溉技术的进步还表现在对水资源的合理分配上。白居易刺杭州,制定《钱塘湖事四条》,详述用水规定利害:“钱塘湖一名上湖,周回三十里,北有石函,南有笕。凡放水溉田,每减一寸,可溉十五余顷;每一复时,可溉五十余顷。先须别选公勤军吏二人:(一人)立于田次,(一人立于湖次)与本所由田户,据顷亩,定日时,量尺寸节限而放之。若岁旱百姓请水,须令经州陈状,刺史自便押帖,所由即日与水。若待状入司,符下县,县帖乡,乡差所由,动经旬日,虽得水而旱田苗无所及也,大抵此州春多雨,夏秋多旱,若堤防如法,蓄泄及时,即濒湖千余顷田无凶年矣(原注:州图经云:湖水溉田五百余顷,谓系田也。今按水利所及,其公私田不啻千余顷矣)。自钱塘至盐官界,应溉夹官河田,须放湖入河,从河人田,准盐铁使旧法。又须先量河水浅深,待溉田毕,却还本水尺寸,往往旱甚,即湖水不充。今年修筑湖堤,高加数尺,水亦随加,即不啻足矣。脱或不足,即更决临平湖,添注官河,又有余矣(原注:虽非浇田时,若官河干浅,但放湖水添注,可以立通舟船)……湖中有无税田约十数顷,湖浅则田出,湖深则田没,田户多与所由计会,盗泄湖水,以利私田。其石函南笕,并诸小笕闼,非浇田时并须封闭筑塞,数令巡检。小有漏泄,罪责所由,即无盗泄之弊矣。又若霖雨三日已上,即往往堤决,须所由巡守,预为之防。其笕之南,旧有缺岸,若水暴涨,即于缺岸泄之;又不减,兼于石函南笕泄之,防堤溃也(原注:大约水去石函口一尺为限,过此须泄之)。予在郡三年,仍岁逢旱,湖之利害,尽究其由,恐来者要知,故书于石。欲读者易晓,故不文其言。长庆四年三月十日,杭州刺史白居易记。”[14]

白居易《钱塘湖石记》记录了周密的用水计划。他根据“春多雨,秋多旱”的特点,对用水、蓄水、泄水作了严格规定。用水则“据顷亩,定日时,量尺寸节限而放之”。百姓请水有审批程序。蓄水不足是旱季的一大难题,于是决定加高堤岸,增加蓄水量。泄水则以湖水涨至“去石函口一尺为限,过此须泄之”。严禁湖边无税田田户盗泄湖水以保田地的行为,并指示把泄水与护堤联系在一起,“若水暴涨,即于(笕南)缺岸泄之;又不减,兼于石函南笕泄之,防堤溃也”。从技术角度看,用水、蓄水和泄水计划与工程设施都比较先进,符合科学原理。比如用水量的计算“每减一寸,可溉十五余顷。每一复时,可溉五十余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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