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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国内魏晋南北朝乡村社会史研究回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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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4:4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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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学报》1990 年第3期) 认为, 在东晋南朝合乎礼的规范化家庭伦常受到了统治阶级的特别重视, 这主要是因为此时门阀鼎盛, 君臣关系已不被重视, 名教的重心由代表政治秩序的君臣一伦转移到代表家庭秩序的父子一伦上, 以家庭秩序为基本内容的名教理论必然受到门阀统治阶级的高度重视。赵建国《论魏晋南北朝的家庭结构》(《许昌师专学报》1993 年第2 期) 则从分析魏晋南北朝时期家庭结构的基本特点入手, 指出当时的封建家庭中, 各个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明确, 等级森严, 呈现出井然有序的状态。造成这一现象既有政治也有经济方面的原因。唐长孺《读〈颜氏家训·后聚篇〉论南北嫡庶身分的差异》(《历史研究》1994 年第1期) 讨论了从汉到北朝时期大河南北有关嫡庶观念的演变与差异, 以此观念的南北差异来透视南北文化风习的不同。
四、社会生活
近年来, 陈戍国《魏晋南北朝礼制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 1995年) 和朱大渭等著《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等书的出版, 对魏晋南北朝礼俗制度的研究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此外, 亦有大量的有关论文及专著问世。
1、 婚姻 婚姻问题历来是魏晋南北朝社会史研究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成果颇多。虽然许多研究并不是针对乡村的, 但乡村毕竟是整个社会的组成部分, 许多社会现象应该是共有的。 (1) 婚龄 关于婚龄问题的争论很多。梁满仓《论魏晋南北朝的早婚》(《历史教学问题》1990 年第2 期) 认为魏晋南北朝时, 百姓的婚龄为男十五六岁, 女十三四岁, 存在着大量的早婚现象。薛瑞泽《魏晋南北朝婚龄考》(《许昌师专学报》1993 年第2 期) 认为三国时期女子平均婚龄为十七岁, 早婚年龄为十三岁, 男子为十五至十七岁之间; 西晋女子为十三岁至十六岁左右, 男子一般为十五岁; 南朝时女子平均婚龄为十二三岁左右,男子则比女子小三至四岁, 北朝女子的婚龄亦为十三岁左右, 男子与之接近。谢宝富《北朝婚龄考》(《中国史研究》1998 年第1 期) , 则认为北朝男子的婚龄为十五岁以上, 女子一般在十三四岁以上, 在现实生活中低于适婚年龄成婚, 或是迟婚现象都是存在的。 (2) 婚俗 包括各种婚姻礼俗及婚姻现象的研究。施光明《北朝民族通婚研究》(《民族研究》1993 年第4 期) 作者用定量分析的方法, 对北朝时期民族通婚的形式、特点、影响诸问题作了探讨。认为广泛、频繁的民族通婚给当时社会带来了开放的婚姻风气并对当时政治和后世唐代社会以影响。他的《〈魏书〉所记鲜卑拓跋族妇女婚姻关系研究》(《中央民院学报》1992 年第3 期) 、《北魏拓跋鲜卑婚俗钩沉: 北魏婚姻研究之四》(《洛阳师专学报》1992 年第2 期) 对拓跋鲜卑的婚俗作了系列探讨。张承宗、孙立《魏晋南北朝婚俗初探》(《浙江学刊》1995 年第6 期) 探讨了魏晋南北朝婚礼婚俗的特点以及南北婚俗的异同。薛瑞泽的著作《嬗变中的婚姻———魏晋南北朝婚姻形态研究》(三秦出版社, 2000 年) 及其系列文章《北朝婚姻简论》(《北朝研究》1990 年下半年刊) 、《魏晋南北朝的离婚现象》) (《重庆师范学院学报》2000 年第4 期) 、《两晋南北朝等级婚姻初探》(《史学月刊》2000 年第5 期) 、《魏晋南北朝的财婚问题》(《文史哲》2000 年第6 期) 涉及魏晋南北朝婚姻的诸种现象, 对于我们全面了解此时期人们的婚姻状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谢宝富著《北朝婚丧礼俗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8 年) 对北朝婚俗作了全面、系统的探讨。 (3) 妇女问题研究 庄华峰《魏晋南北朝时期妇女的个性解放》(《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1 期) 从妇女的社交、情爱、夫妻关系及女才子的出现等几个方面论证了魏晋南北时期妇女的个性解放。他的《北朝时代鲜卑妇女的生活风气》(《民族研究》1994 年第6 期)则以北朝妇女为研究对象对当时开放的生活风气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刘振华《六朝时期南北妇女风貌之比较》(《学海》1993 年第2 期) 认为南北文化的差异使南北妇女在风貌上有很大差异。南方妇女多才多艺, 明敏善思, 多文人气质; 北方妇女的社会地位高于南方妇女, 注重实际的人生, 此外, 在服饰和发饰上南北妇女亦各有不同。黄云鹤《北朝妇女的经济地位初探》(《松辽学刊》1994 年第3 期) 将北朝妇女分为三个阶层, 分别考察了她们的经济状况, 指出经济地位的提高是北朝妇女政治地位有所提高的根本原因。
2、 丧葬 魏晋南北朝是个礼法社会, 特别提倡孝道, 丧礼作为孝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得到社会的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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