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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俄肃反委员会考略(1917-1922)

时间:2009-7-24 13:56:15  来源:不详
    1918年年底,随着国内形势好转,党内出现了取消契卡的呼声。1918.11.8召开的全俄苏维埃六大提出了巩固革命法制的任务。1918.11.8党内温和派加米涅夫向列宁提交了一份取消肃反委员会,将与反革命斗争的任务 转交革命法庭的建议草案。契卡针锋相对地在1919.1.20提出了一份《全俄肃反委员会和省肃反委员会条例》,党中央委员会讨论了这两份草案并在1919.2.4决定委托捷尔任斯基,斯大林,加米涅夫三人组织一个专门委员会,起草关于肃反委员会和革命法庭的条例,并为条例规定了四点基础。[18](后来条例的确遵循这四点)

1919.2.17《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全俄肃反委员会和革命法庭判决权的决议》正式发表。决议第一条即要求肃反委员会中一切案件作出判决的权利均移交给改组后的革命法庭,对一切案件的侦查均应在一月内结束。这条规定如果切实施的话,就意味着契卡的权力将被压缩到它初创时的范围。但后来的历史证明这条根本没有做到。决议同时允许契卡向苏维埃提出申请延长侦查期限,允许契卡武装在戒严地区保留直接镇压权力。决议甚至还允许契卡把犯人送进集中营。这些内容使得决议第一条内容的实际意义大打折扣。[19]尽管如此契卡的权力还是很快越出了决议规定的范畴。1919.10.24成立了隶属契卡编制的特别革命法庭。1920.5.28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劳动国防委员会给予了契卡机关以革命军事法庭的权力。[20]这就意味着很多情况下(实际上几乎在契卡所有的管辖范围内),契卡不必将犯人移交革命法庭,因为它已被赋予了革命军事法庭的权力,所以它可以直接审判它所逮捕的人犯并作出最终的裁定。此外,契卡会务委员会也有权不经审判而作出直至死刑的判决,并且这项权力为后来的国家政治保卫局局务委员会所继承。由此可见,191.2.17的决议事实上并未对契卡的权力形成多大程度上的约束。

   三、

进入1918年以后,曾经作为契卡最重要的任务(同时也是人民委员会决议成立契卡的原因)----与怠工分子的斗争逐渐降到次要的地位。与此同时,契卡的其它职能----肃反,打击投机倒把,同渎职行为斗争----则日益凸现。而且在此过程中,反革命、投机倒把、渎职行为其原先的具体指代渐趋模糊,一个抽象了,泛化了的反革命----它泛指一切与苏维埃政权对立的人和事以及一切有可能危害到苏维国家的行为----概括了契卡所有的重要职能。契卡由此从一个专门委员会演变为一个无所不说的万能机关,权力无限延伸。

    其实早在 1917年底-1918年初,契卡之下就增添了两个新机构,--打击投机倒把处和同渎职行为斗争处。打击投机倒把处和同渎职行为斗争处的设立意味着办维埃政权最初仅将契卡作为一个与政治性怠工作斗争的专门机关的意图已经发生改变。

1918.4.29捷尔任斯基白俄共(布)中央提出申请,要求给全俄肃反委员会补充一批新的可靠的工作人员。其原因是"由于国内外形势的需要,我们的工作是和工作紧张程度都将大大增加……"人民委员会很快满足了他的要求。[21]

1918.6.11~6.14契卡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确立契卡机构如下: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书记;处;处埠处,肃反处,打击投机倒把处,同渎职行为斗争处,军事指挥部;辅助处;经济处,警卫处,车队,较之初创时的简陋,契卡的组织机构此时已可谓初具规模。

    1918.7.16人民委员会成立了捷克斯洛伐克战线肃清反革命非常委员会,并决定由其领导前线地带苏维埃所属的一切肃清反革命和怠工委员会。[22] 这成为契卡势力渗入军队的滥觞。此后,战线和集团军中的肃反委员会在其他战线和集团军也建立起来,[23]1918.7.29契卡下增设了军事处,以指导战线,集团军来反委员会的活动。这样,在红军中除军队系统的军事监察机关外又多了一套与之平行的契卡系统。但这种状况并没有接续多久1918.12.19俄共(布)中央常务通过了关于将全俄肃反委员会和军事委员会军事监察处合并为一的决定,新的军事监察处中全俄肃反委员会领导。1919.1.1军事监察处各机关又与各集团军事肃反委员会再合并后改组为特别处。

7.15为加强契卡及其地方机关实际力量,成立了直隶于契卡的全俄肃反委员会军。

    1918.8.7由人民委员会亲自决定在契卡之下成立铁道处,[24]以同铁路上的反革命、投机倒把、怠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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