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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美国反托拉斯垄断的第一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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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6:1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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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Lochren)却接受了辩方的意见,声称北方证券公司不是以一条铁路购买另一条正在与之竞争的铁路,而只是一家持有两条铁路股票的公司,因此,它不是限制贸易的垄断联盟。他裁定明州政府败诉。
当时诺克斯已指示联邦在圣保罗的检察官,准备起诉北方证券公司违反反托拉斯法。现在的这一结局无疑是敲山震虎,使美国联邦政府很难在同一法院打赢同一类型的官司。但天无绝人之路,国会这时恰好通过的一项新的法律,规定为审理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垄断案,联邦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由三位法官组成的临时性地区法院。据此,1903年春,联邦政府在密苏里州的大都市圣路易斯,专门成立了三法官地区法院[12]来控告和审理北方证券一案。
(四)决战法院 政府战胜垄断财团
在圣路易斯法庭,代表联邦政府出庭的是助理司法部长贝克(James M.Beck)。针对圣保罗法院的判决,他强调,一条铁路购买另一条铁路所形成的垄断与北方证券购买控制两条铁路的控股权之间,并无本质上的差别,完全是半斤八两。他再次表达了老罗斯福总统的担心:如果北方证券所作所为合法,那么摩根、希尔之流就可以购买并控制全国所有铁路。而通过控制铁路运费,他们甚至能够控制全国的经济,从而会比美国政府还强大。
1903年4月9日,4位法官一致判决北方证券败诉,下令其停业。判决称"这家证券公司拥有被国会指控为非法的特征。···它摧毁了自然竞争者···之间相互竞争的所有动机。"他们解释说,北方证券的股票持有者绝不会允许这两条铁路间的竞争。因为,任何一条铁路都不会降低运费,或者增加服务来吸引另一条同样也属于自己铁路的客源,这显然就构成了一种垄断。[13]
北方证券不服,于1903年5月11日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由此,北方证券与联邦政府的较量进入了最后决定阶段。鹿死谁手,难以预测。当时的首席大法官仍然是审理奈特案的富勒(Melville Weston Fuller,1888-1910年任职),唯一反对奈特案判决的大法官哈伦(Marshall Harlan,1877-1911年任职)也没有退休。但此时有了三个新面孔。来自加利福尼亚的共和党保守派麦肯纳(Joseph McKenna,1897-1925年任职)、来自纽约的铁路公司律师出身的佩卡姆(Rufus W.Peckham,1895-1909年任职)以及来自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的开明派法官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1902-1932年任职)。没有人能知道他们最终会作出怎样的决定。
这三位新人中,只有霍姆斯是老罗斯福任命的。当时,来自马萨诸塞州的大法官格雷(Horace Gray,1882-1902年任职)因病辞职,老罗斯福决定选霍姆斯接替。这里自然有地域上的考虑,但更主要的是,霍姆斯在一系列劳工权益案子上同情弱者的立场给老罗斯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希望随着霍姆斯的加入,最高法院不仅年有新人,而且能够有新思想、新观念。
为了确保政府的胜利,老罗斯福顶着炎炎烈日,在新英格兰和中西部奔走呼号,四处演讲,揭露非法垄断的危害,以此来动员民众,给最高法院施加无形的压力。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他对国会所说的话:
"是工业巨子,铺设了横穿全国的铁路网,建立了我们的商业,并且开拓了我们的制造业,他们总体上为我们的人民做出了极大贡献。没有他们,我们引以为自豪的物质发展永远都不可能出现……" "我们划定反对行为不端的界限,但并不反对财富……" "我相信那些阻止和损害竞争的垄断和不仁不义的歧视……以及托拉斯机构中有害于州际商务的其它弊端,都能够通过国会调节商业的权力加以制止。"[14]
他甚至指出,"各级法院···四分之一世纪以来充当了反动势力的代理人,它们作出许多互相矛盾的、但总的来说是与人民利益相敌对的判决,从而把国家和各州都弄得几乎软弱无力,不能对付那些大企业组合。"[15]
1903年12月14日,最高法庭的槌声标志着北方证券案进入最后阶段。控辩双方的唇枪舌箭回荡在气氛紧张的审判大厅里,在下级法院反复较量的陈词最终归结到两个焦点上: 一.北方证券公司是否限制或密谋(Conspiracy)限制州际商务或者竞争; 二.权力庞大的垄断是否摧毁了其他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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