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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联盟模式与希腊罗马早期社会权力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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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6:2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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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尔昆纽斯)促使通过一项法律来加强他的王权,接着他立刻把元老院议员原来的名额增加一倍,把原已称为‘元老’的那些人加上‘大族元老’的头衔(通常总是先征求他们的意见),而把自己所增补的那些人称为‘小族元老’。”(34) 摩尔根总算是默认了勒克斯有增加元老院名额的权力,虽然,他坚持认为,300名元老来自300个氏族,“既然每一个氏族无疑地原先都有其为首的酋长(princeps),因此最可能的是,这位酋长的氏族把他推选出来作为元老院议员,也可能是由库里亚把它所包括的十个氏族的十名为首酋长一起推选出来。像这样的选举代表的方法最能符合于我们所知道的罗马氏族制度”(35)。又是“可能”之推测。 总体说来,在国家产生前夕的希腊罗马社会制度与谢维扬所谓“典型的氏族部落”制度实际上也即易洛魁人社会制度的差异方面,恩格斯比摩尔根走得更远,因而也更正确。 他在谈到荷马时代的希腊人时说道: “在荷马的诗中,我们台以看到希腊的各部落大多数已联合成为一些小民族[kleineVolk-erschaften];……它们已经住在有城墙保护的城市里;人口的数目,随着畜群的增加、农业的扩展以及手工业的萌芽而日增长;与此同时,就产生了财产上的差别,随之也就在古代自然形成的民主制内部产一了贵族分子。” “狄奥尼修斯所描述的英雄时代的议事会正是这样由贵族[kratistoi]组成的。议事会对于一切重要问题作出最后决定……随着国家的设立,这种议事会就变为元老院了。” “每个氏族都起源于一个神,而部落首长的氏族则起源于一个‘更显赫’的神,在这里就是起源于宙斯。”(36) 最后一段话恩格斯几乎完全采自马克思(37)。诸神之间的不平等,反映的正是人间社会的不平等。希腊诸神社会的这种结构,反映的正是人间社会典型的锥形氏族或级别社会的结构,或者说,正是中国学术界开始熟悉的酋邦社会的结构(38)。 我们知道,“贵族”的存在,“‘更显赫’的神”的存在,因而实际上也是更显赫的氏族的存在,是与平等的氏族原则不相容的。这说明,恩格斯并不认为,国家产生之前的希腊人的社会,与处在野蛮时代低级阶段的易洛魁人的社会,一样是平等的社会。文明国家的基础是“阶级对立”,而此前社会的矛盾则有可能存在于“贵族和平民之间”,这是恩格斯区分文明社会与原始社会末期的一个重要观点(39)。这也可以引申说,在国家产生前夕的社会,在恩格斯看来,完全有可能是一种不平等的社会。 在谈到日耳曼人的氏族制度时,恩格斯告诉我们,他们的“氏族酋长已经部分地靠部落成员的献礼如家畜、谷物等来生活”,并且,从凯撒时代起他们就组成了部落联盟,“其中有几个联盟已经有了王;最高军事首长,像在希腊人和罗马人中间一样,已经图谋夺取专制权,而且有时也达到了目的”。这种社会,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的易洛魁人的部落联盟社会比较,其间的重大差别一眼便可看出。何况,日耳曼人在国家产生之前,还有着一个较之部落联盟更为高级的“联合为民族〔Volk〕”的阶段(40)。 这都清楚地在表明,获得部落成员献礼的酋长,世袭首领与贵族家庭,夺取专制权力的最高军事首长,已经使得国家产生前夕的那些社会的制度,不完全是“典型的氏族部落”制度的那种“自由、平等、民主”的原则在起作用了。尤其是,夺取了“专制权”的日耳曼人最高军事首领,“像在希腊人和罗马人中间一样”,使得谢维扬部落联盟模式权力结构模型没有最高首领、没有个人性质权力点的说法不能成立。 总结以上两节一起来看。如果承认这就是在国家产生前夕,希腊人和罗马人以及“部分”日耳曼人(41)的真实状况,那么,恐怕也不得不承认,这与典型的“部落联盟”的情况也即易洛魁人的情况比较,是有着巨大差异的。摩尔根关于最高军事首长世袭制度之存在与否的把握不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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