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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难民的迁徙与安置

时间:2009-7-24 13:57:07  来源:不详
总局,制定《非常时期垦殖大纲》,确立由中央和各省垦殖机关共同组建国营垦区和省营垦区,发动实业界、金融界和社会团体筹集资金,并以法令形式规定了对开垦私荒的优待办法,组织内迁难民垦荒。垦荒的区域涉及四川、陕西、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尤以四川最集中。到1942年底,西南各省共成立110个垦殖单位,新垦耕地333万亩,安置难民近7万人。[8](p. 605)
对难民的组训和难童的收容教养,也是救济难民的重要方面。难民组训的主要内容是对难民集中进行“政治训练,军事、生产技术训练,救护特务”等,以适应战时需要。对失学的难童,赈济委员会采用建立儿童教养院的方式,并设立难童学校进行文化教育和爱国教育。1941年8月,国民政府颁布《奖助社会福利事业暂行办法》,规定凡公私主办之社会福利事业,可给予一次或经常补助。到1943年上半年,国统区各省市共建立福利事业设施560所。其中,重庆实验救济院设安老、育幼、残疾、习艺、护产、医疗6所,收容老弱残疾六百余人。成都难民达数十万人,流浪儿童与乞丐比比皆是。自1939年,成都市政府在白马寺成立救济院,分设游民、孤儿、老废、妇女4所,后将孤儿所改为儿童教养院,并兼办强民工厂。1940年5月,江西救济委员会改组为“新赣南广慈博爱院”,批拨经费200万,将游民教育所改为生活学校,义童及贫儿两教养院改为“新中国儿童学校”。难重毕业后大都找到适当的出路,或升入中学和国立师范,或选送习艺,成为掌握一定技艺的劳动者。
除政府方面外,国内社会各界也积极开展难民救济活动。1937年11月,国民党军队撤离上海。在租界内聚集的难民由于饥饿与疾病,每天都有数百人死亡。各界人士在租界成立慈善团体救灾会,组织部分难民返籍归乡,其余难民则在租界空地上搭建棚舍,被长期收容。至1938年上半年,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共建立200个收容所。收容所除供给难民膳食和医药外,还开展难民教育、难民救亡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等。为救助最可怜的无依无靠的儿童,沈钧儒、郭沫若、邓颖超、钟可托、美龄、李德全、沈兹九等人于1938年3月发起成立战时儿童保育会。6月,宋庆龄与中外人士组织“保卫中国同盟”,发起为战灾儿童服务运动。至1939年春,便在陕西三原建立起收养有500名儿童的孤儿院。社会救济的社团,有旧的慈善机构,有宗教团体,也有带有救济性质的以地缘关系建立的民间团体,或爱国人士成立的专门机构。他们团结起来,克服种种困难,救济难民难童,避免了中国人口更大的牺牲。

 

抗日战争时期,先后约有十万难民迁入陕甘宁边区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他们或是战争初期流亡,或是后来不堪忍受国民党的残酷压迫与盘剥,转而进入边区的。与迁徙到大后方的难民相比,这些难民是比较幸运的,真正做到了安家立业。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难民的安置工作,曾将妥善安置难民作为重要的政策,并在边区各地设立移民站,专职管理难民和移民的转送与安置。各分区、县、村也指派专人负责难民和移民的生活和生产。当时的难民和移民有三种类型:一是“边区外之人民,因在原地生活困难,或因天灾影响及其他原因无法生活,而自愿移入边区居住者”;二是“沦陷区的人民,因不堪敌人压迫,而逃边区居住者”;三是“边区内地少人多区域之人民,因缺乏土地而自愿移入垦区,或经政府动员移入垦区从事开荒者”。边区政府规定:所有移民、难民,不分阶级、职业、民族,一律享受优待[9](pp.199-200)。
中国共产党对难民的安置,既包括难民迁移时提供必要的救助,也有帮助其安家立业和发展生产的长期规划。抗日战争爆发后,晋、绥、冀、豫等地一些难民相继涌入陕甘宁地区,都得到及时安置。自1940年,周边的抗日军人家属,因在国民党统治区得不到应有的优待而移入陕甘宁边区者也不少,致使难民的数量逐年增加。据统计,1941年移入边区7855户,20740人;1943年达9863户,约3万人。陕北地区土地贫瘠,人口稀少,为切实保障难民的生活并努力发展生产,抗日边区广泛开展了生产互助运动。中国共产党从抗战的大局出发,积极克服边区经费紧张等困难,制定出一系列优待难民和鼓励移民的办法,并正式公布了《陕甘宁边区优待移民难民垦荒条例》,除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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