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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乾嘉学者的马班异同论

时间:2009-7-24 13:58:04  来源:不详
“经术之文”、“干济之策”,认为是一种缺憾。而《汉书》“于文字之有关于学问,有系于政务者必一一载之”,明显赞同《汉书》记事的详赡,认为《汉书》所增补之文,“皆系经世有用之文”,[4](P20 — 21)能让读者了解到更多的史事,从而对历史有更深刻的认识。再如沈德潜所论“高帝以下诸本纪,《史记》不录诏语,即间及一二语,而不录全文,《汉书》乃备载之,以志一代敦本懋实之治”,[5](卷三 )同样也肯定《汉书》多载诏令奏议。但乾嘉学者在肯定《汉书》增加诏令、奏议以充分表达史实的同时,又指出《汉书》与《史记》相比也有繁而无当之弊。如邱逢年说:“马之《律书》简而要,班之《律志》详而不得其要。”[3]赵翼也认为《汉书》所增列传有“本非必应立传之人”,并 “开后世史家一事一传之例,宜乎后世之史日益繁也”。更进一步说,“《史记• 淮阴侯传》全载蒯通语,…… 不更立蒯通传,正以明淮阴之心,兼省却无限笔墨。班掾则转因此语而特为通立传,反略其语于《韩信传》中,是舍所重,而重所轻”。[6](卷五)同时,他们还通过比较《史》、《汉》记事之不同,指出“班马各成其是”,如沈德潜指出:“《史记》董仲舒与申公、辕固生、伏生诸人,入《儒林传》,故只记其治《春秋》,传公羊氏学,见有功于经。而《汉书》详载其《天人三策》,及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语,见其能推明孔氏之传,此班马之各成其是也。”[5](卷三)显而易见,他们不是简单地以繁简论优劣,而是以其能否完整、晰、准确地表达史事论优劣。这是乾嘉学者继承清初顾炎武“辞主乎达,不论其繁与简”[7](P1465)思想的表现,也证明乾嘉学者已走出以前“繁简论”的樊笼,能一分为二地对待《史》、《汉》的文字繁简问题,作出公正的论断。


二、  编纂体例 

  

从编纂体例上说,《史记》、《汉书》均为纪传体史书,一为通史,一为断代;一为首创,一为继作。乾嘉学者在评论马班史书的编纂体例时,表现出相当公允的看法。首先,他们充分肯定司马迁对纪传体史书的首创之功。在这一点上赵翼所论最为全面、最具代表性,他说:“司马迁参酌古今,发凡起例,创为全史。…… 自此例一定,历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范围,信史家之极则也。”[4]( P2-3)王鸣盛也说:“司马迁创立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体例,后之作史者,递相祖述,莫能出其范围。”[1](卷一P3)其它乾嘉学者如钱大昕、章学诚、赵怀玉等都有类似论述。司马迁在继承发展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有机综合五体,创造了纪传体史书,其功绩不可磨灭。其次,他们对班氏父子在体例上的损益也给予了足够重视。“班氏父子因其例而损益之”,[8](卷二四)一改《史记》的“历代之史”而为《汉书》的“一代之史”,在某种程度上,《汉书》也有所创造、有所发明。对此乾嘉学者有客观评价,认为二者只是“体制不同”,[9](卷二) 都是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而作出的选择,并无优劣之分。这和代的刘知几、宋代的郑樵相比,是一大进步。刘知几因重体例严谨而 “抑马扬班”;郑樵因重会通之作而“抑班扬马”,二者所论均有偏颇。而乾嘉学者认为通史、断代均为良史,应以其服务的对象来确定使用的体例,不能抑此扬彼,这是对刘知己、郑樵历史编纂学思想的超越,应给予充分肯定。

    在评论《史》、《汉》内部具体体例时,乾嘉学者的看法不甚统一,对某种体例的设立,存在意见分歧。

    就世家而言,班书改《史记》“世家”为列传,有学者认为此做法不妥,比如赵翼就说:“今改作传,而其子孙嗣爵者又不能不附其后,究非体矣。”[4](P3)但也有人持相反意见,认为这只是由断代史体例所决定,“不得不与马异”,说“班掾断汉为书,始高祖,终孝王王莽之诛,则本朝宜推尊,世家可不立。”[10] (卷二)这种意见上的分歧反映了乾嘉学者在历史编纂学思想上认识不同。

    就表而言,乾嘉学者均充分肯定史书宜立表,对《史》、《汉》之表都给予了极大关注。由于二书之表除断限各异外,内容基本雷同,故引起的争论不大。但因《汉书》首创《百官公卿表》和《古今人表》二表,前无此例,所以引起了一些争议,其中对《汉书 • 古今人表》的争论为最多。一方面,有对班书《古今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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