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5年9月27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北京联合举行“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帮标准立法听证会”。
2005年10月27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将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的800元调整到1600元。
2005年12月19日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国务院制定《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的决定》。
2005年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5年9月27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北京联合举行“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帮标准立法听证会”。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将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的800元调整到1600元。
2005年12月19日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国务院制定《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的决定》。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