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教科书的现代化需要通过精心设计整体呈现学习成效,即教科书具有的评价功能。应该说,此次课程改革中的历史教科书对此做了可贵的探索。概括重点有二:将学习活动有机融入到教科书的不同环节;评估方式多样化。如“北师大版”的“每课一得”“材料阅读”“活动建议”,“人教版”的“活动与探究”“自由阅读卡”等。但也应该看到,我们所示例的内容比较简单,高层次的历史思维能力,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距离。在推进历史课程迈向现代化的同时,我们希望在这一块充实判断与理解、解释与运用、质疑与反思、描述与创新等重要的历史思维能力。因为学生对历史学习有无持续的兴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所面对的学习课题是否具有挑战性。
确实,历史教科书有改的必要,甚至是大改的必要。因为它还不是完全的“学本”或“学材”,其阅读性和思考性都有待加强。因为它还不能满足课程改革提出的高标准要求,其内容的现代化也需要从观念和视野两个方面不断加强。
注释:
这是现在流行的观点,我并这样看。另,我看到人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出现了一些以偏概全的作品,值得注意。比如,在进行《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比较时,常常为了证明《课程标准》的进步性有意放大甚至夸张《教学大纲》的缺点。最明显的例子是《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一书的相关内容,以后雷同的主张很多。事实,各国有关国家学科课程标准一类的文件,并不只《课程标准》一种,而且《课程标准》本身也不与进步性划等号。在我国历史上《课程标准》也不只一个(1929年—1948年)。《教学大纲》、《课程纲要》、《学习要领》、《课程标准》等各有各的体例。如果我们仅拿《历史教学大纲》中的“内容要点”与《课程标准》中的“内容标准”比较,并没有可比性,应该整体的看。《教学大纲》中的“教学目的和要求”“处理教学内容的若干原则”,特别是各部分教学内容的“说明”,都是支撑那些极简略的“要点”的,其规定性很强。此次颁布的《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的最大不同,依我的观点,第一,是课程功能的转化;第二,是三维目标的提出;第三,是指令性与指导性的区别;第四,是学习内容编排方式。这些变化也决定了教科书的变化。
说到这里,我建议大家从新估量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对历史教育、教学研究的价值。
藏嵘著:《历史教材纵横谈》,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65页。
m这是李先生80年代的一个系列作品,1985年我与叶小兵老师到先生家听课,他讲的世界历史教材就是这个内容。
参见李纯武的《历史文稿选存》(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王宏志的《历史教材的改革与实践》(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朱煜的《历史教材学概论》(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
在这方面的研究,虽说我们一向重视,但是比较偏重于对“史”的追述(如对近代以来教科书形式变化的梳理)和操作层面的说明(如历次《教学大纲》出台后编写者们所写介绍文章),缺乏将体例和体裁与历史学习立场、历史认识形成乃至中小学生历史学习心理等深层次问题相结合的研究。
以往的审查制度有两个基本问题:第一,是编者兼审查者;第二,是审查委员长期固定。审查委员身份一经确认,几乎就是终身的职位。在位近20年,即使办事再公道,学术水平再高,在盛行单位文化、奉承权威的社会氛围里,很难做到真正的公正。我们知道,程序的不公正,会直接影响民主的效果,它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因此,建立科学、公正的教科书审查制度迫在眉睫。另,教科书编写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现有其他版本的编写人员构成实在不很理想。
赵亚夫编著:《日本学校的社会科教育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第126页。
我国50年来建立了从小学到高中比较完整的学习体系。我们承认这个体系的循环系统不够讲究,不必要的重复较多,整个学习体系偏难、偏旧。虽然在体例上做过较大的手术,但是没有解决根本问题。现在这个体系被打破。不过,新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起码小学历史、初中历史和高中历史都是相互孤立的。这很难使历史教育发挥整体效益。
所谓“专业性”,应是“历史教科书所体现的历史学科知识体系的专业性”,即这个教科书学科知识体系上的“重点知识”的不易更改、不易打破。而非从历史学或历史学科方面所有的专业性,这个专业早就没有多少了,别说中学是这样,大学也是这样,师范大学更是这样。“成人化”才是历史教学的最大症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