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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民:战后台湾中小学历史教育与教科书的演变

时间:2009-10-18 17:22:43  来源:刘兴民
 

          战后台湾中小学历史教育与教科书的演变

 
                中学历史教学与参考

           ●作者:南京大学台湾研究所刘兴民

  
    历史教育是型塑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重要手段,历史教科书更是担负着继往开来的重要使命,其作用可能是无可替代的。战后台湾因为现实的政治和特殊的历史情势,在中小学历史教育和历史教科书的编写上,经历了多次波折,甚至可以说是台湾政情的浓缩版。

    一、战后台湾中小学历史教学的初定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台湾光复,重回祖国的怀抱。1945年3月14日,《台湾接管计划纲要》公布,其中教育文化项的接管纲要为:
    40.接受后改组之学校,须于短期内开课。
    41.学校接受后,应即实行:(甲):课程及学校行政须照法令规定。(乙):教科书用国定本或审定本。
    44.接管后,应确定国语普及计划,限期逐步实施。中小学以国语为必修科,公教人员应首先使用国语。[1](pp.114~115)
    台湾的历史课本实行“国定本”政策,所谓“国定本”是指全岛只有一种版本,由国民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编撰,有时也称为“国编本”、“部编本”、“统编本”。自1950年代起,这类教材大部分由“国立”编译馆组成编辑委员会负责编写,并统一发行[2](pp.17~18)。这是因为国民政府注意加强思想与意识形态的控制,国文、历史、地理和公民等教科书,长久以来均为“国定本”;而历史教科书是所有“国定本”中最受关注的科目,“收复前必须准备的工作……是国语、国文及历史的教材(这三种在台湾须特别注重)”[3](p.54),历史教科书被当作意识形态推广的“标签”,起到了示范的作用。
    “国定本”的编写过程如下:课程标准公布后,“国立”编译馆成立各科教科书编审委员会,聘定主任委员及编审委员,委员的组成包括编译馆的编审人员、学者专家、现任教师等。编审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推选各册教科书的实际执笔人,负责教科书的撰写,人数多少视实际需要而定。教科书的实际执笔人依据课程标准拟定章节纲目,经编审会议讨论通过后,再进行章节内容的编写。章节的纲目需符合课程标准,但不必与课程标准的纲目相同,执笔者为了避免麻烦或避免审查委员的吹毛求疵,大部分会以课程标准的纲目拟定章节。
    教科书初稿完成后,编译馆影印若干份,分送各委员审查,然后择期开会,逐句讨论,字斟句酌,由各委员指出错误或不妥之处,提出修正或改进意见;编译馆另请两位匿名审查人加以审查,初稿中如有疏失或谬误,执笔人需依据编审会议的决定加以修正,对于见仁见智的意见,执笔者也需要仔细斟酌考虑,以决定取舍或删改[4](p.11)。
    “国府”迁台后,1950年6月订颁布《“戡乱”建国教育实施纲要》,后又颁布《台湾省各级学校加强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原先在大陆时期,由教育部审定历史教科书(民间编辑)的方式,也转由台湾“教育部”统一编辑,1953年成立中学标准教科书历史科编辑委员会,委请郭廷以主编高中中国史,沈刚伯主编高中外国史。
    综观此时的历史教育特点是:以肃清日本50年殖民统治遗毒为重点,加强清除皇民化教育,注重激发民族精神,阐扬三民主义,增加国语、历史、公民等科教学时数,清除“皇民化”“武士道”的内容,并设中小学教材编辑委员会(后改为编审委员


    资料来源:欧用生、杨慧文:《我国社会科学的回顾与展望》,《新世纪的课程改革———两岸观点》,台北:五南出版社,1998年,113页。

会)及台湾书店,专责办理教科书编印工作。同时加强中小学公民史地及专科以上学校三民主义之讲授,各校敦请名人演讲,阐发三民主义思想及戡乱建国之意义[5](p.491)。
    通过以上措施,三民主义在台湾得到广泛认同,同时使得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台湾得到很好的传承,在此过程中,历史科的教育和历史教科书的作用功不可没。

 

 

    二、战后台湾历史教育和教科书的演变

    (一)小学的历史课程与教学
    1945年后台湾的小学历史教科书历经6次修订,分别于1948、1952、1962、1968、1975、1993年进行变革,历史课程有时并入社会科,有时开设独立的历史课程。
    从表1来看,台湾在1968年以前,小学课程设有独立的历史科,1968年以后则并入社会科,但无论历史科独立与否,小学基本上均有历史课程。
    在教育目标上,强调“主义、领袖、国家”,重视“爱护国家”、“复兴民族”等思想的培养[6](pp.115~116)。有关历史教科书教学目标具体内容见表2:

    表1:国民小学社会科(历史)课程演变表   

    表2:1952、1975、1993年国民小学历史课程教学目标

              1993年          

      教学目标

    1.辅导儿童了解其生活环境和本国的历史、地理和文化,以培养其爱乡土、爱社会、爱国家的情操。
    2.辅导儿童了解世界大势、扩充其视野和胸襟,以培养平等、互助、合作的世界观。

      中年级目标

    1.了解家乡和台湾地区的环境和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培养爱社会的情操。
    2.了解不同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互动,培养宽广的胸襟。

      高年级目标

    1.了解中国的地理环境及文化传统,培养爱国的情操。
    2.了解世界的地理环境、文明的发展及人类环境面临的问题,培养平等、互助、合作的世界观。
    3.了解当前社会多元化的性质,培养多元化社会应有的态度与能力。  

 

                  1975年

      教学目标

    1.指导儿童从历史的演进中,明了中华文化的渊源与现代生活的关系,以培养爱民族、爱国家的情操,发挥团结奋斗、合作进取的精神。

      中年级目标

    1.指导儿童了解台湾的历史发展经过,及近代伟人对于台湾建设的贡献。
    2.指导儿童认清台湾为复兴基地,及其对于光复大陆的重要性。

      高年级目标

    1.指导儿童明了中华民国的历史演进及民族融合的过程,建立民族的自尊心。
    2.指导儿童了解中国人的智慧、技能与德行等优越民族特性,并建立民族自信。
    3.指导儿童知道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与民族文化,愿意发扬光大。
    4.指导儿童了解中国历代的科技发明及主要的典章制度。
    5.指导儿童明了近代世界的大势与中西关系的变动情形
    6.指导儿童敬仰“国父”暨蒋总统对于国民革命的贡献。
    7.指导儿童认清中华文化对于世界人类的贡献,及中国人对于世界应尽的责任,并建立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大同的理想。   

                1952年

      教学目标

    1.指导儿童明了民族的发展,和文化的演进的概况,激发其爱护国家的民族的情绪,增进其发扬固有化的信心。
    2.指导儿童明了民族独立,民权运用,民生改善的意义和方法,以树立建设国家,促进大同的信念。

      教学要点

    1.足以发扬三民主义精神,或表扬中国固有文化。
    2.足以激发儿童爱护国家,复兴民族的情绪。
    3.关于共党“危害”基本人权及身体自由,破坏家庭,摧残文教,欺骗儿童,破坏农村及共党集团“侵略”等事实,应尽量设法列入公民及历史等科教材内。

    资料来源:台湾“教育部”,《国民学校课程标准》(1952),123页;台湾“教育部”,《国民小学课程标准》(1975),153~155页;台湾“教育部”,《国民小学课程标准》(1993),159~160页。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前两个课程标准强调国家民族的主体性;对传统道德的维护、加强民族自尊心、建设光复基地、敬仰“国父”、中华文化对于世界人类的贡献等,其中的意识形态可谓旗帜鲜明。小学历史课程具有爱国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的色彩,强调国家认同与中华民族认同,并加强历史文化意识,是历史教育的基础。

 

 


    (二)初中的历史课程与教学
    战后台湾初中历史教科书至今共经历7次修订,其中1948年为大陆时期编辑的教科书,正式在台湾编写的有6次,这6次分别是1952、1962、
1967、1972、1983、1994年;目前所用为1997—1999年间依据1994年课程标准所编辑的教科书,其中1952年所修订的《中学课程标准》是1952—1993年间初中历史教科书的主要内容,期间1968年台湾实施九年国民教育,国民中学历史课程有所修订(即1967年版的《国民中学课程标准草案》);而以1994年版《国民中学课程标准》在历史课程方面的变动最大,其中重要的关键是加入台湾史内容。1952年版是台湾官方主持教科书编撰的开始,直到1994年版《国民中学课程标准》才有所改变。

        表3:1952、1983、1994年版国民初级中学历史教科书教学目标

                1952年

    1.明了中华民族的演进和历代边疆的变迁。
    2.明了中国政治制度及社会生活的演进。
    3.从建国悠久文化灿烂史事中,认识民族的传统精神,以启发复兴国家责任之自觉。
    4.明了世界各主要民族演进的大要,及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责任。   

                 1983年

    1.使学生明了中华民族的演进和历代疆域的变迁。
    2.使学生就国民小学社会科所学基础,进一步明了我国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以期增强其爱国家、爱民族的情操与团结合作的精神。
    3.使学生从我国悠久历史、灿烂文化的史事中,认识民族的传统精神、国民的地位与责任。
    4.使学生明了世界各民族历史的演进、文化的发展、时代的趋势以及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与责任。

                    1994年

    一、历史
    1.引导学生明了历史知识的本质。
    2.引导学生对历史发生兴趣,俾能主动学习。   
    3.引导学生认清国家创建的艰辛及个人的责任。
    4.培养学生具有开阔的心胸并成为具有世界观的国民。   
    (二)认识台湾(历史篇)
    1.认识各族群先民开发台、澎、金、马的史事,加强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使命感,并培养团结合作的精神。
    2.认识自己生活周遭环境,培养爱乡爱国的情操与具有世界观的胸襟。
    3.增进对台、澎、金、马文化资产的了解,养成珍惜维护的观念。

    资料来源:台湾“教育部”,《中学课程标准》(1952),112页;台湾“教育部”,《国民中学课程标准》(1983),91页;台湾“教育部”,《国民中学课程标准》(1994),147~217页。

    国中(初中)课程部分于2000年开放,但历史课本并未有民间版本,仍使用台湾编译馆的固定本。这个版本是1995—1999年间所编写的,依据1994年版的《国民中学课程标准》,其中历史课程包括两个部分,一年级学习《认识台湾(历史篇)》;二年级学习《历史》,历史部分包括中国史和世界史。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台湾史特别订出“认识台湾(历史篇)”的科目,感觉不是历史课,真正的历史课程是中国史和世界史。

 

 


    (三)高中的历史课程与教学
    战后台湾的高中历史课程前后有5次主要的修订,这5次分别是1952、1962、1971、1983、1995。授课的内容基本上均以中国史和外国史为主。1952年版“高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是以后几次课程标准的基础,除了1995年版与前面4次不同,1952—1983年的课程标准几乎如出一辙。(见图表4)

                               表4:高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演变

                       1995   

    1.启发学生对历史的兴趣,俾能主动学习历史,吸取历史经验,增进人文素质。
    2.引导学生了解历史知识的特质,使其认清历史变迁对时代的重要性,以强化其思考与分析能力。
    3.引导学生思索人我、群我的关系,以培养学生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认同感和责任心。
    4.培养学生具有开阔的胸襟及世界观,使能以更宽广的角度思索中国历史文化在世界历史文化中之地位。   

                       1983
    1.明了中华民族之演进及各宗族间之融合与相互依存关系。
    2.明了中国历代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变迁的趋向,特别注重光荣伟大的史事与文化的成就,以启示复兴民族之途径及其应有之努力。
    3.明了世界各重要民族演进之历史及其相互关系与影响。
    4.明了世界文化之演进及现代国际大势,确立中国对国际应有之态度与责任。   

                        1971

    1.明了中华民族之演进及各宗族间之融合与相互依存之关系。
    2.明了中国历代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变迁的趋向,特别注重光荣伟大的史事与文化的成就,以启示复兴民族之途径及其应有之努力。
    3.明了世界各主要民族演进之历史及其相互影响。
    4.明了世界文化之演进及现代国际大势,确立中国对国际应有之态度与责任   

                        1952

    1.明了中华民族之演进及各宗族间之融洽与相互依存关系。
    2.明了中国历代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变迁的趋向,特别注重光荣伟大的史事,以启示复兴民族之途径及其应有之势力。
    3.明了世界各主要民族演进之历史及其相互影响。
    4.明了世界文化之演进及现代国际大势,确立中国对国际应有之态度与责任。

    资料来源:台湾“教育部”,《高级中学课程标准》(1952),116页;台湾“教育部”,《高级中学课程标准》(1971),73页;台湾“教育部”,《高级中学课程标准》(1983),89页;台湾“教育部”,《高级中学课程标准》(1995),91页。

    1971年的修订,“本国史”以郭廷以的教材为原本,“近代世界史”和“世界文化史”,都以高亚伟《世界通史》为纲领,到1983年有了改变,只留近代世界史(第四册)继续使用,改用蒲慕洲编辑的《世界文化史》上下两册,此外,还有黄俊杰的《中国文化史》上册和张元的下册,而负责编写1995年《世界文化历史篇》及《世界文化史》的课程大纲的周粱楷指出:“国立”编译馆未先告之会有“九年一贯”计划和“一纲多本”的实施,承认所编写的大纲不尽理想,呼吁史学界和高中教师一起研拟改善,而且其教材已改变过去以“汉族———儒家的中心论”和“欧洲中心论”,重点突出台湾的地位[7](pp.157~158)。
    台湾新历史课程大纲在1997年3月见诸报章[8](第三版“焦点”)。从1997年3月开始,中国(初中)“认识台湾”课程和“高中历史课程大纲”牵动了史学界、教育界、出版业,以及政治统独意识之争,掀起满天烽火。结果,“认识台湾”在9月进入国一课程,“国立”编译馆则于6月宣布停止编辑高中教科书,开放为民间编辑而由台湾“教育部”“国立”编译馆负责审定。
    依据台湾“教育部”《高级中学课程标准》1995年版所撰写的高中历史教科书,在有关中国史部分,课程标准明订为“中国历史”,但在教科书编写时,有的版本用“中国”,有的版本用“我国”,反映了当前台湾岛内对中国认同的模棱两可,台独分子刻意将台湾史从中国史中分离出来,殊不知台湾史本来就是中国史的一部分,真是“剪不断,理还乱”。1995年后的台湾历史教育是以中国为本位?还是以台湾为主体?不仅是现实的政治难题,也是今后历史教学的难题。

 

 

    三、战后台湾中小学历史教育与教科书演变的评介

    台湾教科书使用繁体汉字,用语常见古文,自1946年起,在台湾使用与大陆相同的历史教科书,以三民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为叙述中心的历史教科书。如《高级小学历史课本》第一册写道:
    “中华民族是由多数宗族融合而成的……考其本原,同是黄帝的子孙,因为分布地方的不同,所以名称也各不同。其中重要的有汉满蒙回藏等各宗族。”“中华民族的构成,原动力是文化的融合,不是物力的侵略。融合的方法是同化,不是征服,换一句话说,就是各宗族的风俗习惯,逐渐成为中华民族的整个文化。所以中华民族土地虽大,人民虽多,但他们仍旧能够精诚团结,成为世界上一个强大的民族。”[9](pp.1~2)
    台湾因为现实政治、特殊的历史情势,在历史教育与历史教科书的编写上,特别注重民族精神与国家立场的主体性,此也是世界各国和地区历史教育的共性。后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意识形态的内容在历史教学中有所减弱,与生活和社会有关的历史知识有所增加,对历史学习的兴趣得以强化,但国家立场的主体性和民族精神的内涵仍继续维持,因为这是历史教学的共同目标。


    (一)历史教科书与现实及政治的协变
    从1945年到2000年的55年间,台湾的历史教科书历经多次修订,修订的因素很多,有时因为历史研究的新成果或教育需求,有时则基于现实政治的考量。前后经历了三次较为明显的转变:
    1.光复初期以“去殖民化”为核心的历史教育。1945年二战结束,台湾回归祖国怀抱,一方面展开去除日本化的教育与宣传,另一方面则强化中国化的政策,因此,历史、地理、语文教育成为官方掌握意识形态的重要凭据,尤其历史教育更是型塑民族精神不可或缺的一环,使得学习者在学习历史的过程中认同“中国”。
    首先取消了日治时期的差别教育,日治时期的国民学校、国民学校分教场以及高山族教育所等,一律改称国民学校。课程方面,废除日治末期的一、二、三号课程表,增加国语、历史、公民科等教学时数,并清除“皇民化”、“武士道”等与殖民统治相关的教育,阐扬三民主义,培育民族文化;实施教育机会均等。


    2.中期以“台湾本土化”为核心的历史教育。1971年,“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此后台湾的内外情势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都在加速、加温,以“乡土史”为内容的历史教育和教科书得到认同和增加,减弱“光复大陆”的提法,眼光逐渐瞄准岛内。1983年,“教育部”再次修订课程标准,中国文化史和世界文化史都增为上下两册,由高二开始选修,只有社会组选修,为每周2~4节,大多为每周3小时[10](pp.268~269),社会组的时数增为20小时。1987年台湾地区宣布解除戒严,在政治上禁忌解除,文化思想朝多元发展,部分学者提出台湾本土历史的重要性,台湾史浮出台面。


    3.1993年后以“台湾主体论”为核心的历史教学。台湾的历史教育基本上架构于两个主要范畴,即中国史与外国史,虽然1980年代后,外国史为世界史所替代,但基本上无太大差异,在小学、国中(初中)、高中各阶段的历史教育,一律以中国史和外国史(世界史)为主要内容,台湾史则穿插在中国史的明末清初、1894年的甲午战争前后、1945年后的中华民国。这个时期台湾的历史教育并没有单独的台湾史。1994年台湾“教育部”所修订的国中课程标准,明定国民中学一年级学生必须学习“认识台湾”课程,这个课程的内容分为地理、历史和社会篇[11](pp.133~198)。依据课程标准所编写的教科书在1995年开始进行,1997年9月试用,编写过程中引发激烈的争论。

 


    (二)围绕历史教科书的“统独”论战台湾的历史教学和历史教科书长久以来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问题在于政府当局所要型塑的国家意识是什么?台湾官方意识形态最初所要塑造的国家意识是中国,事实上台湾从1945到1983年的教科书课程标准,都是以“我国”称呼“中国”,国家立场的主体性可谓旗帜鲜明。
    1994年的《国民中学课程标准》中“认识台湾”分为“社会篇”、“历史篇”与“地理篇”[12](pp.133~198)。依据这份课程标准所编辑的教科书于1995年开始撰写,1997年春天完成课本初稿后,在该年春夏之交引发了一场学术界的论辩,其中引起较大争议的是历史篇与社会篇(这次论战从1997年5月点燃火花,持续到9月教科书正式印行试用,报刊的讨论文章逾200万字,甚至电视台也举办讨论会,向台湾人播出。以上转引自:彭明辉:《台湾史学的中国缠结》,台北:麦田出版社,2002年1月,213页。)。争论的主要焦点是中国主体性或台湾主体性问题。在这场历史教科书论战中,国中(初中)课程的“认识台湾”教科书争议最大。根据不完全统计,有关“认识台湾”教科书的新闻报道超过250则,社论18篇,专栏100篇,以及台湾流行的读者投书200篇(杜正胜:《历史教育的改造》,《台湾心·台湾魂》,158页;这些资料只限于公开发行的报纸,电子媒体如电视、广播的评论和辩论、Call-in节目等,尚未计算在内。以上转引自:彭明辉:《台湾史学的中国缠结》,台北:麦田出版社,2002年1月,215页。)。
    “认识台湾”课程所引发的争议,虽然部分基于历史事实的叙述,但大部分焦点集中于历史解释,而这里所谓历史解释又涉及“统独”之争,这是台湾现实政治于历史教育最纠结难分的部分(其中引起最激烈讨论的是1895—1945年日本统治台湾期间,究竟是“日据时期”还是“日治时期”,已往教科书均用“日据时期”,但在学者论著及历史学界的学术研讨会则较常使用“日治时期”,部分学者认为“日治时期”失去国家立场的主体性;部分学者主张日本在台湾的建设不宜写入教科书,因为这样会失去民族精神教育的立场;科教书的执笔者甚至被指为具有“亲日反华”倾向;参考,唐祖基,《不容青史尽成灰——对国民中学教科书〈认识台湾〉(历史篇)(社会篇)“非中国化”倾向的批判》收入;许南村:《认识台湾教科书评析》,台北:人间出版社,1999,9~13;杨义德:《关于日据后期台湾“工业化”问题的剖析》,收入:许南村:《认识台湾教科书评析》,119~144;该教科书的编写者吴文星教授则说明编纂日治时期台湾社会变迁内容的意义;请参阅:吴文星:《〈认识台湾(历史篇)〉对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社会变迁之编纂》,《人文及社会科学教学通讯》(10.5=59),台北:2000年2月,35~43;对教科书应该如何看待日本统治台湾时期的相关论著甚多,此处无法详细列举,反对意见部分可参阅:许南村:《认识台湾教科书评析》;当事者意见可参考:杜正胜:《台湾心·中国魂》,高雄:河畔出版社,1998,137~169;至于当时热烈讨论的情形,可参阅1997年5~9月台湾各大报纸。以上转引自:彭明辉:《台湾史学的中国缠结》,台北:麦田出版社,2002年1月,215~216页。)。

 

 

    四、未完的历史教科书

    台湾“教育部”2004年11月9日上网公告全新高中历史课程纲要草案[13],将中华民国史割裂,以“民国卅八年”(1949年)为界,一分为二:之前为中国史,之后为台湾史,各自独立成册,现在的国二学生,将最先用到这套课程。现行的高中历史课程中,台湾史占21%,预计1995学年实施的新历史纲要中,台湾史的分量增加,与中国史、世界史各占1/3。
    尤为不可思议的是竟将国父孙中山先生创建中华民国这段历史放在“中国古代史”,立即引发争议,“教育部”随后删去“中国古代史”字样,但中华民国创建史仍列入中国史课程中。新课程纲要中,台湾史有关中华民国部分,只从国民政府迁台开始,至于国父革命等中华民国创建史,全部放进中国史的第七单元“中华民国”。该单元分为“革命与建国”“新文化与新思潮”“从中原到台湾”三个主题。
    2004年11月14日台湾“中央”日报发表题为《高中历史大拼盘,学者痛心,教师忧心》[14]文章称:高中历史课程纲要专案小组,在台湾成功大学举行公听会,多位历史老师指出,纲要中不少用词有明显的立场与价值判断,不适合对学生教育。更有甚者在“教育部”大门外墙人行道引爆一枚爆炸物,使得历史教科书之争不断升级。
    自1945年以来,台湾的历史教科书历经多次修订,1987年台湾地区解严以后,台湾步入政治民主化进程,社会进入多元化时代,并分别在1993、1994、1995年修订国小(小学)、国中(初中)、高中课程标准,和过去几次所修订的课程标准显然不同,所谓的“台湾主体性”被突出,目前受政治情势的影响,有关台湾史的主体性的争议不断。1993年和1994年修订的“国中”(初中)、小学历史课程标准,主张以台湾为主体来看待台湾史,1995年所修订的高中史课程,则将台湾史置于中国史课程之中,这是台湾当前统独争执的反映,历史教科书与现实政治的关联性不言而喻。


【作者简介】刘兴民(1967-),南京大学历史系台湾研究所博士,合肥工业大学人文经济学院讲师。

参考文献:
[1]张瑞成.光复台湾之筹划与受降接收[M].“台湾接管计划纲要:民国34年3月14日侍秦字15493号总裁(卅四)寅元侍代电修正核定”.
[2]王仲孚.试论中学历史教科书[A].历史教科书与历史教育学术研讨会.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近代史学会,2000,(11).
[3]张瑞成.光复台湾之筹划与受降接收[M].“陈仪致陈立夫关于台湾收复后教育准备工作之意见函———民国三十三年五月十日”.
[4]王仲孚.谈新编高中历史第一册编审经过[J].台北:《中等教育》,1985,(4).
[5]台湾“教育部”.戡乱建国教育实施纲要[C].1950-6-15.转引自:司琦.中国国民教育发展史[M].台北:三民书局,1981,(6).
[6]欧用生、杨慧文.我国社会科学的回顾与展望[M].新世纪的课程改革——两岸观点.台北:五南出版社,1998.
[7]台湾“中研院”史语所.历史教科书与历史教学座谈会[J].台北:新史学,2000,(11).
[8]台湾.联合报[N].1997-3-20.
[9]台湾“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第一课中华民族的起源”[M].1946.
[10]张明雄.四十年来台湾地区高中历史教育的回顾[A].国际历史教育研讨会论文集.台湾师范大学历史所,1986.
[11]台湾“教育部”.国民中学课程标准[M].台北:台湾“教育部”,1994.
[12]台湾“教育部”.国民中学课程标准[M].台北:“教育部”,1993.
[13]台湾.联合报[N].2004-11-10.
[14]台湾.中央日报[N].200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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