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甚么在教学实际中会出现「唯书」的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一点是在教学理论和教学观念上是「教科书中心论」的,即把教科书的地位和作用绝对化、片面化。其中有些观点很是流行,细加思考却似是而非,有必要加以澄清。下面略举数端:
观点一:「教科书是教学的依据」。初看上去这是有道理的,不依据教科书进行教学还依据甚么呢?可是,如果把教科书作为教学依据的话,教师上课照本宣科,学生学习照书背诵,考试试题统统从教科书中找现成的、固定的,那也就没有甚么不对之处了。这有一个教科书与教学科目的关系问题,教学科目(即课程)是教学所涉及的某门学科。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自身的理论、规则、特点、结构及认识方法等,正是依据这些而编订出学科的教学大纲(或曰课程标准),教科书则是再依据教学大纲而编写出来的教学用书。教科书是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体系、程序、要求的体现。教科书的性质和内容,虽然渗透了学科的规则和特点,但却不可能包含学科教学的一切原理和要求。所以,教科书不能代替教学大纲的依据性、指导性。我们可以说教科书承载了该学科的基础性的内容,是展开该学科教学活动的主要工具,凭借教科书使得学生掌握历史的基本知识,进而认识历史;但不可以将教科书这种工具当成学科及学科教学的基准。
观点二:「课本课本,一课之本」。同前一种观点相同,这种观点把课程的根本所在归于教科书,而不是学科本身。这实际上会把教科书置于一种至高无上的地位,使教科书充当了教学乃至学科课程的「圣经」,参与教学的师生对其只可遵循和服从,不能发挥和讨论;只可说明和体会,不能评判和质疑。这样的「本」,多少有些本末倒置了。因为教科书所本的是教学大纲,学校课程的教学工作是要按照教学大纲的总体要求去进行的。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所颁布的学科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多是具体地规定了学科课程的目标和任务、原则和要求、结构和范围以及教学要点、方法等,从而构成了该课程教学的根本,在教学实际中要加以贯彻。例如英国、美国的历史科标准,比较详细地规范了历史课要教什么和怎样教,使其在教学上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至于用甚么教科书,相对说来并不重要,这就是因为以「纲」为「本」。还有一些国家或地区,其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比较简括,不甚具体,在这种情况下,教学的所本就是该学科本身的规则和要求。虽然教科书构建了该学科的基本知识的结构与层次,但其基本知识的来源、选择、解释则要符合学科的规则和要求,特别是基本知识的内在联系更需要在教学过程中由师生依据学科的规则和要求去重构或复现。所以,即使是作为「定本」的教科书,也只是学科教学的工具,而不是学科教学目的与任务本身。
观点三:「教科书即教材」。这种观点是笼统地把教科书和教材这两个事物及概念混为一谈了。其实,教科书与教材并不是一种全同关系、并列关系的概念,其各自的内涵与外延是有所不同的。所谓教材,是指教学的材料。与教学内容有关的材料有很多种类型。就历史教学而说,除了历史教科书外,历史的原始数据、各种类型的历史著述及读物、图书照片、文物及模型、声像数据、文学作品、统计数据等等,都可视为教学材料;历史地图册、练习册等也是学习用的材料。而历史教科书不过是教材之一,或曰教材的一种类型。我们可以把历史教科书视为历史教学中最主要、最基本和最常用的教材,但不能视其为教材的全部。而「教科书即教材」这种说法之所以是片面的,关键还在于易使人以为历史教学就是历史教科书的教学,从而把对历史的认知活动仅仅限于对历史教科书的教与学上。如果以为历史教学就是历史教科书的教学,以为学了一套历史教科书就是学了历史,就能学会历史,能正确地、全面地、发展地认识历史和现实,那么,历史教学岂不是过于简单了吗!学好历史教科书是很重要的,但若真正掌握和理解历史知识,培养和发展历史的思维能力,仅靠历史教科书这一类教材,靠对历史教科书的识记与解读,肯定是不够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教学中可以完全脱离教科书,其它类型的教材可以完全代替教科书。我们应全面理解「教材」的含意,在教学实际中,既要重视教科书的作用,也要注重其它补助教材的作用。
以上这几种夸大教科书性质和作用的观点,其通病还在于没有完全搞清楚什么是历史学和什么是历史知识,而这又涉及到历史哲学和历史教学原理的问题。要说清楚这些问题,这篇短文中是难以做到的。这里只能简约地说,历史学是一门认识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的学科,而这种历史的认识,是不可避免地带有选择和解释的,即带有主观的意识。历史教科书给我们的学生提供了一种历史知识的框架,也是带有选择和解释的,所以说历史教科书并不就是历史本身。历史教学是要使学生通过了解教科书提供的历史知识框架,进入历史的领域,最终是要形成学生自己对历史的选择和解释,在心目中重建历史。这就是说,历史教学是要引导、培养学生对历史的感受和认识,而不是对历史教科书的感受和认识。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说,历史教学中的「教科书中心论」是错误的。
以上所述,还涉及到历史教科书与历史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历史教学内容、历史教学材料、历史教学活动、历史教学方法、历史考试与评估等方面的关系问题,这些都是可以分别加以深入研讨的。「教科书中心论」的说法和做法,是把在这些关系中教科书所处的地位及作用过分夸大了,而这恰恰是以传授知识为主要目的的传统教学模式中最突出的特征。当代的教学理论则主张要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教学要以发展学生的能力为主要任务,这是教育观念上的重要转变。因此,正确看待和处理与历史教科书相关的一系列问题,还教科书应具有的地位,是有助于中学历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有助于提高历史教学水平的。本文不过是略谈一点意见,以期抛砖引玉,展开更深入的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