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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世界史》授课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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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
1、同盟国的大反攻
1944年,苏军集中兵力,连续实施了10个高速度大规模的战略进攻,即“十大打击”,歼灭德军138个师共160万人,不仅解放了几乎全部的国土,还协同各国反法西斯力量解放了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和南斯拉夫。
同年6月6日,美英两国根据德黑兰会议的决定,在法国北部诺曼底登陆,终于开辟了苏联一再要求的欧洲第二战场。盟军在6天内即把5个小登陆场连成一片,1个多月后又把登陆场的宽度扩展到100公里,纵深达30--50公里,同时歼灭德军近12万人,胜利完成了登陆任务。7月25日,盟军转入进攻,在法来兹地区包围了企图实施反突击的德第七集团军。尽管德军利用缺口撤出了约1/3的部队,仍有8个步兵师和2个装甲师被俘。至8月25日,盟军几乎占领了整个法国西北部。
8月15日,盟军又在法国南部登陆,在法国抵抗战士的配合下很快占领马赛和土伦,并继续向北推进。9月12日,2路盟军在蒙巴尔会师,继续向东挺进,不仅占领了整个法国,还解放了比利时,进逼荷兰边境。
希特勒为了扭转败局,孤注一掷,于1944年12月中旬和翌年初先后在阿登地区和阿尔萨斯地区实施偷袭性突击,曾一度深入盟军防线达数十公里,造成巨大冲击。盟军一方面向苏联求援,同时调整防御,实施反击,于1945年1月底将德军赶回原阵地。
2、雅尔塔会议和联合国诞生
1944年8月21日--10月7日,美英苏和美英中等国分2段召开敦巴顿橡树园会议,讨论和拟订联合国的组织章程。
1945年2月4--11日,苏、美、英3国首脑在苏联克里米亚半岛举行雅尔塔会议,重点讨论了处置德国、波兰政府和疆界、联合国、苏联对日作战和远东事务安排等问题。这次会议是数次大国会议中最重要的一次,会上发生的争执和达成的协议,对战后世界事务有较大的影响。
同年7--8月,苏、美、英3国首脑在柏林西南举行波茨坦会议。这时,西方国家同苏联之间的矛盾已经很尖锐,会议的气氛并不那么融洽,争论比较激烈。主要讨论了处置德国、波兰西部疆界和组建国际法庭审判战犯等问题。
战争后期大国围绕战后世界安排问题所达成的协议被称为雅尔塔体系,它提倡和平与民主的原则,主张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间实行共处与合作,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是它继承了国际事务中的强权政治原则,承认并划分大国的势力范围,又具有消极的一面,并在一定意义上推动战后两极格局的形成。
由于国际联盟未能完成维护世界和平的重任,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后,它实际上已寿终正寝。太平洋战争开始不久,罗斯福就多次表示要组建新的国际组织,这一提议获得英苏两国的赞同。在战争后期的大国会议上,这一课题成为主要议题之一。
在德黑兰会议上,罗斯福正式提出美方的设想。他提议未来的联合国组织应该由全体大会、10--11国执行委员会和美苏英中“四警察”3个层次的机构组成,“四警察”应拥有足够的实力和权力,以排除对和平的任何威胁。斯大林要求加强第三个机构的权力,以防止德日两国再次复兴。丘吉尔则强调联合国应该由欧洲、太平洋、美洲3个区域理事会来支撑,以便达到突出英国、联合美国、孤立苏联的目的,但遭到美苏双方的否决。
敦巴顿橡树园会议确认战后普遍性国际组织取名“联合国”,并规定联合国大会的重要决议需得到2/3多数票才能通过,安全理事会由美、苏、英、中、法五大国担任常任理事国并拥有否决权。但是会议未能就大国否决权的应用范围和创始会员国问题达成一致。
在雅尔塔会议上,各方作了妥协,在大国否决权问题上形成“雅尔塔公式”,即:在重大问题上,如接纳和开除会员国,停止和恢复会员国的权利,推荐秘书长候选人,采取行动排除对和平的威胁,军备控制等,大国即使作为当事国也拥有否决权;但在“准司法性问题”(即“程序问题”)上,如决定一项国际争端长期存在下去会否威胁和平,安理会应否邀请有关国家来解决它们之间的争端,可否对它们提议采用和平的解决方法等,大国如果作为当事国则不能行使否决权。在创始会员国问题上,美英两国同意苏联的乌克兰和白俄罗斯2个加盟共和国也成为创始会员国,拥有投票权。
1945年4月25日,50个国家的282名正式代表在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制宪会议。会议围绕大国否决权问题,又出现中小国家与大国之间、美国与苏联之间的争论。中小国家认为常任理事制和否决权将使“强权政治合法化”,要求取消或削弱大国的特权,扩大联合国大会的权力,使安理会从属于大会,但遭到大国的一致反对。美英自恃能够控制多数,有“软化否决权”的趋势,苏联为了防止孤立,则希望在决定某个问题是否属于“程序问题”时,大国也拥有否决权,但由于其他3个大国激烈反对,最后作了让步。会议还讨论了国际托管制度和区域性组织等问题。
6月25日,会议一致通过《联合国宪章》,其中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的友好关系”;其基本原则是“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不得“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等。宪章还规定设立6个主要机构,即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重大的政治问题由大会和安理会讨论。
6月26日举行宪章签字仪式,10月24日宪章正式生效,以后这两天分别被定为“宪章日”和“联合国日”。1946年1月10日,联合国正式开始工作。
联合国的成立进一步适应了世界整体化的进程,然而冷战时期一度成为美国控制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