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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元根:这是一节美丽的课

时间:2009-10-18 17:04:59  来源:傅元根
 

 

傅元根:这是一节美丽的课


教学永远是一门遗憾的艺术。完美永远不存在,遗憾永远存在。有遗憾的课才是最本真和最有价值的课,也是值得学习和讨论的课,所以同样也是最美丽的课。本课的美丽即在此。

人教版高中历史新课程必修1第2课《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点评


本课难上!和我一样曾执教过本课的不少老师都有这样的感叹。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本课的时间跨度长达一千多年,涉及到的法学概念较多,线索又比较复杂;二是由于教师法学专业方面的知识大多储备不足,在过去教学中又几乎没有讲授过这一内容的经历(以往教材无此内容),等等。本课的执教者向我们展示的这一教学案例,让我们看到了其迎难而上、知难而进的勇气,以及于教学过程中洋溢出的思想和智慧,实在令人钦佩,我自叹不如。
 

本课有不少值得学习的地方,从宏观层面上讲,我认为特别要肯定的是:

一、“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教学需要设计,这是常规,新课程教学也是如此,但教学设计是以学生为中心,还是以教师为中心,这又是区别新旧课程教学的重要标杆之一。在新课程背景下,我们经常看到,有的老师口头上虽然倡导教学设计要以学生为中心,在课堂教学实际上仍是不折不扣的以教师为中心。美国心理学家奥苏伯尔说过:“影响学习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学生已经知道了什么,我们应当根据学生原有的知识状况去进行教学。”我们所说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应当是基于“学情”的教学设计,这“学情”是指教师课前要了解学生的学习愿望,已有的知识储备,个性、爱好以及差异,特别是对学习内容提出的疑问。学生提出的疑问可能很多,但又非所有问题都具有代表性,这就需要教师对这些疑问进行必要的整理、归类。本课教师通过“市北”“宁海”学生的课前预习,了解了他们对本课内容的一些疑问,并整理、展示他们提出的9个代表性问题。然后在此基础上,依据新课程标准,依托教科书内容,结合学生提出的代表性问题,针对性地进行教学设计,本课的整个教学过程也都是紧紧围绕着学生所提出的问题而逐步展开的。这就使得本课的教学有了一个很好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可以说,这样的教学设计才是真正基于学生所想、所需的教学设计,真正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指导思想。

 

二、“以探究为特征”的学习过程。本课最大的亮点当是探究性学习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的始终。执教者基于对学生提出的9个代表性问题,从探究性学习的视角,将本课的学习过程分为三个基本板块:“基础探究”、“深度探究”“多元探究”。“基础探究”主要是在知识的层面上,充实内容,梳理线索,引导学生建构起罗马法“形成”、“发展”、“高峰”、“完备”的知识体系,解决“罗马法是什么”的问题。这一过程显然用去的时间比较多,但夯实了学生的知识基础,使后面的探究建立在学生必要的知识积累的基础之上,没有这一过程的学习,后面的探究将会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深度探究”主要是在分析的层面上,教师补充史料,启发追问,引导学生分析“罗马法的作用和影响”及“为什么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和产生如此大的影响”,解决“罗马法还是什么”的问题。“多元探究”主要是在拓展的层面上,教师于比较活跃的课堂气氛中,就“南京”“无锡”同学提出后三个的问题,进行必要的阐释,解决“罗马法又是什么”的问题。这样一种序列化、递进式的探究性学习过程,符合学生学习由低级到高级、由具体到抽象的一般规律,在此过程中,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表现出很强的求知的欲望,教师抓住问题,启发探究,特别是理性的归纳小结,突显了教师对学习过程强力的引领。

如果再从问题视角而论,本课是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问题教学”。它以问题驱动为教学的开端,以问题探究为教学的主要过程,以问题解决为教学的主要目的,从而比较好地实现了普通高中历史新课程“三维目标”的统一。没有问题的教学将不会是有价值取向的教学。正是在此过程中,我们欣喜地看到,课堂教学方式发生着由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向着以学生为中心的“学”的方向转变,课堂也就由以前的教师的“教堂”变成现在学生真正的“学堂”了。

本课是一节好课,但好课不一定完美。正像太阳有阴影、月亮有盈亏一样,任何一堂课都难以达到滴水不漏、无懈可击的地步。

要说本课的不足,最主要是探究性问题的泛化和浅层化。探究性学习从本质上是一种学习方法,其目的在于改变学生以单纯接受性学习为主的学习方式,在开放的学习情境中,引导学生主动地获取信息,深入地理解信息,灵活地运用知识,构建新的知识意义。历史课堂教学中的探究性学习一定要基于教学的“问题”,而这类教学的“问题”又一定要有探究的价值和深度,学生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但不是学生提出的所有问题都是需要探究、值得探究的,关键在于问题选择的价值意义。本课学生提出的9个代表性的问题,执教者尽管认为它们有着层次的不同,但无不例外地认为它们都是需要探究、值得探究的问题,这就导致了探究问题的泛化和浅层化。是不是如此呢?就非常值得我们讨论。在“基础探究”和“多元探究”中,有些问题如“什么是罗马法?”“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历经哪几个阶段?罗马法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当罗马人正编纂法时,中国人有没有编纂法?”等,是一般陈述性的问题等,这些问题,学生通过阅读、讲授、理解就能解决,就没有必要让学生再去探究了。依据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的要求,本课代表性的问题之中,真正具有探究价值的应是“深度探究”中“罗马法为什么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和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的问题,此问题正是学生普遍关心又存在困惑、亟需解决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对于一节课来说,教师引导探究的问题不能多,一两个足矣,多则滥,滥则浅。

此外,本课缺少“以案说法”的学习情境。长达千年之久的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史,本身就相当复杂,法律条文又很抽象,加上本课教科书的叙述又相当概略,这必然会给学生的学习带来一定的难度。如何减小学习的难度,“以案说法”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在学习由“公民法”到“万民法”时,为了帮助学生理解罗马疆域的扩大对罗马法的影响,可引入下面的案例:“古罗马大将恺撒进兵埃及,与美丽的埃及女王克丽奥佩特拉一见钟情,两人还有了一个私生子,取名托勒密·恺撒。当恺撒归国执政之后,克丽奥佩特拉携儿子赴罗马与恺撒相会,并向罗马法庭为自己和儿子申请罗马籍,请问法官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吗?为什么?”以此诱发学生思考分析:公民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而克丽奥佩特拉是埃及女王,私生子也是在埃及出生的,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所以法院不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这种不合理的现象怎么解决呢?结果是后来罗马帝国对各行省上层人士大量授予公民权。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公民法与万民法之间的区别失去了意义。这样的“以案说法”,因有具体生动的学习情境,对学生理解有关的内容一定是大有帮助的。这方面,中央电视台一套的“今日说法”节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如本课教师能适当地创设“以案说法”的学习情境,教学效果一定会好一些。 

教学永远是一门遗憾的艺术。完美永远不存在,遗憾永远存在。有遗憾的课才是最本真和最有价值的课,也是值得学习和讨论的课,所以同样也是最美丽的课。本课的美丽即在此。

第2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导入:

“罗马帝国荣耀”游戏画面。(学生看到熟悉的画面很兴奋)

 

师:同学们可能对这个电脑游戏很熟悉,玩游戏的关键是要守规则,就像人类社会发展需要有法制一样。你们知道古代世界最为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是什么?是罗马法。

罗马人建立过一个庞大的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罗马帝国的维系主要依靠两大支柱,一是所向披靡的罗马军团、二是博大缜密的罗马法律。

 

幻灯片: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名著作《罗马法的精神》中说:“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天主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有同学提出,耶林为什么对罗马法有这么高的评价呢?是啊, 既然世界上许多古老民族都有其礼仪与法律条文,为什么惟独罗马法成了现代法治的最重要的渊源呢?

什么是罗马法?它对维系罗马帝国的统治起到什么作用?对后世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出示课题:   第2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在课前预习中无锡市北高中高一(6)班、南京宁海中学高一(9)班(以下简称“市北”、“宁海”)的很多同学提出了关于这课内容的一些疑问:(展示学生提出的代表性问题)

 

宁海、市北:罗马法起源和发展是什么?罗马法的内容是什么?罗马法涉及范围?

市北:罗马的贵族制定的罗马法,既然贵族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受益,但为什么还要制定法律呢?

市北:罗马的“海外行省”与中国元代的“行省”有何区别?

宁海:罗马法在当时有何作用?对后来的影响又是什么?

市北:罗马法对近现代的法律有什么影响和联系?

宁海:为什么罗马法的内容会与资产阶级思想相似?

市北:罗马法对哪些人不公平?为什么?

宁海:从罗马法相关规定中不难看出,这部法律存在着鲜明的政治导向和阶级色彩,那么罗马法究竟能否推动社会的发展?这其中又有哪些阻碍?

宁海:当罗马人正在编纂法律时,中国人编纂法吗?

 

现在我们分类进行探究:
 

一、基础探究:罗马法是什么?
 

1、什么是罗马法?

  生:它指的是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2、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历经哪几个阶段?罗马法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让学生快速阅读教材,梳理知识)

 

幻灯片  形成:习惯法——成文法

发展:公民法——万民法

高峰:自然法

完备:《民法大全》

 

(1)       《十二铜表法》(习惯法——成文法)。

师:《十二铜表法》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它的主要内容?在当时有何影响?

   生: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平民与贵族的政治斗争。

师:是的,它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罗马内部的政治斗争,即平民与贵族的政治斗争。

   罗马共和国建立于公元前510或前509年。当时罗马只是一城一镇的小邦,而且强邻环绕,形势险恶,共和国首先要为自己的生存而斗争。罗马公民内部平民和贵族的界限严格,等级森严,矛盾丛丛。一年一任的两位执政官完全为贵族垄断,贵族的大本营元老院更不容平民染指;同时贵族广占田产,放债勒索,平民负债破产便沦为奴隶,贵族与平民的矛盾非常尖锐。但是外部斗争的需要却以内部团结稳定为重,因此共和初年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常采取“分离运动”的形式,即平民群众表示不堪压迫就要离开罗马另建新城,强迫贵族作出让步。随着平民斗争的胜利,罗马共和国逐渐由贵族统治转向接近希腊城邦的民主色彩,对外斗争也逐步取得进展,罗马开始强大起来。

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第一个成果是取得选举保民官的权利。保民官的职责是保护平民不受贵族官员的横暴侵犯。保民官审议决议,拥有否决权,而且是一票否决。有点像现在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五大国都拥有一票否决权。保民官要经常到平民中去调查,而且晚上睡觉也不能关门,随时准备有人来访。第二个是采取立法手段赢得更多胜利。早期罗马国家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因此罗马法本身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此外,多由贵族担任的法官,往往因循旧例裁判,为保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在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中,公元前451年,罗马的平民让步,贵族妥协,同意成立一个由贵族构成的十人立法委员会。这十位立法者经过一年的努力,公元前450年制定了一部两个阶层共同接受的成文法典,并摆放在广场公布于众。这就是十二铜表法的前十表。但是法律的编撰任务并没有完成,还有一些法律尚待编入。于是又选出一个新的十人委员会,其中既有贵族也有平民。第二个十人委员会编定了两表法律。这些法律条文都被镌刻在十二块铜板上,称为《十二铜表法》,陈列于罗马集市供人们浏览阅读。自此,十二铜表法正式诞生,它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有:传唤,审理,执行,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权,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法,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补充,后五表的补充。

 

幻灯片:十二铜表法

      第5表 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第8表 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以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

      第9表 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自《十二铜表法》

问:从材料中可以发现哪些信息?当时它的公布会产生什么影响?

生1:第5表说明遗嘱有法律效力,财产归遗嘱人的意志决定,不能因为他死了就随意处置,这是私有财产的体现。

生2:犯了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生3:第8表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积极方面是平民贵族在这点上是平等的,但消极方面我觉得它还带有一些传统色彩。

生4:第9表体现了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不能因个人改变。

生5:从第11表来看贵族还有些特权。

生6:我认为这个法既抑制了贵族,也保障了贵族的利益。

生7:它既保障了贵族利益,也保护了平民利益,因为大家都有法可依。

    师:虽然《十二铜表法》是以往罗马习惯法的汇编,其中搀杂着原始、落后的古老习俗,保留了某些维护贵族特权的不合理法规。但是,作为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把一向由贵族垄断而自由掌握的法律,用直白的文字公布出来,这本身也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令行禁止”在一定程度限制了贵族官吏的专横。除增补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外,平民在私法上争得和贵族平等的地位,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保护了平民利益。

《十二铜表法》开启了罗马制定、完善成文法的传统,是罗马近千年的法律经典,历代统治者都没有明文废止它,它深入人心,在西塞罗时代,青少年都把它作为教本来背诵。

   以后罗马就经常用立法的方法来解决一些社会矛盾。出现什么问题了就立个法,如官职、土地、婚姻等等,这样逐渐形成了罗马的法制文化。 后来不仅内部矛盾,罗马公民群体之外的矛盾也用立法的形式来解决。
   

(2)       发展:公民法——万民法

师:万民法出现的背景是什么?与公民法相比,它有哪些突破?

生:在公元3世纪中期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称为“公民法”。
 

幻灯片:罗马的扩张动画地图
 

罗马在共和国时期,就开始长期的对外扩张,到公元前3世纪早期征服了意大利半岛的其他民族,统一了意大利半岛。公元前3世纪中期建立了第一个海外行省西西里。这里的行省和我们前面所学的中国元朝的行省不同,它有一定的自治权。随着扩张,不同传统的民族间出现出现了新的矛盾。如:因民族习俗、文化传统不同的矛盾;随着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经济活动中的矛盾等。对于罗马当权者来说,治理这样一个地域辽阔、人口总多的国家,需要部分承认被征服地区的其他民族的利益,给那些没有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必要的司法保护。公民法能应对这些新变化吗?不能。

生:因为公民法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外邦人不受法律的保护。

师:首先,罗马的公民法特别注重形式,如法庭上必须用固定的语言、还要祭神、还有特别的手势等等,谁错一点就算败诉。外邦人无法接受。第二,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可以不认可外邦人。而高卢人、西班牙、意大利人也有自己的公民法。罗马政府设置了外事裁判官来处理外邦人之间以及罗马人与外邦人之间的诉讼案件。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万民法体系。它普遍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把外邦人归入,使他们也成为法律主体。万民法内容很多,是把各种法统为万民法。针对行省地区还有各行省的法,但是要服从中央。

尽管万民法还不是非常的完整统一,但万民法取代公民法,使法律具有了更大的适用范围。它协调罗马人和外邦人之间,外邦人相互之间的关系,罗马和外邦之间的政治、军事、经济关系,它可被看做是准国际法的最早形态,对于在庞大帝国维系、协调各地区的民族关系起有重要作用。成为巩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

 

 

 

(3)高峰:法理思想——自然法

问:什么是自然法?

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是法理思想。

请学生看课本102页[历史纵横] 了解“自然法之父”西塞罗的法律思想。

在学生阅读教材基础上简介西塞罗。

西塞罗(前106年—前43年):自然法创始人,把抽象的哲理与具体的罗马法相结合,认为法源于自然,而“自然赋予所有人理性”,所以也就赋予人“法”。他认为世界存在理性,即规则也就是法。这种规则象神一样重要,一样崇高,所以什么人都要服从。因为这种规则存在于自然界,所以叫自然法。

师:自然是法的形式,理性是核心,神是价值。自然法适用于全体人类(包括奴隶)甚至一切动物,是超越时空、永恒不变之法,最理想、最好的法律,因此一切人制定的法都应以自然法为终极根据。

自然法的精髓是:人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是至高无上的。

  

   幻灯片

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自然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正义和非正义的标准。——西塞罗

 

自然法创立后,法学家用自然法去论证一些法律规则,如人的权利、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也修正一些不合理部分。在自然法的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受某些权利。这种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和升华,它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4)完备——《民法大全》

3世纪末至4世纪初,法学家编纂了一系列法典。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设立专门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法律汇编,即《民法大全》。

 

幻灯片

查士丁尼设立专门委员会编纂《民法大全》图

 

师:为什么说《民法大全》是罗马法编纂的结晶,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完备?

生:因为它内容丰富。

师:首先,它将自然法的法理思想融入法律的条文。“人生而自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它不是适应某一群体,适应面广泛。(公民法与万民法合起来)第三,它建立了权威的法律体系。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体系完整、内容丰富,包括:《查士丁尼法典》(包括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是研究罗马帝国时期私法的重要史料)、《法学总论》(是关于人、物、继承、契约和诉讼等方面的法规,是研究罗马私法,尤其是民事诉讼方面的宝贵史料)、《学说汇纂》(是三部中最为广博的一部,共50卷,收集了不同时期的法学家对罗马法提出的各种解说和解释,是研究罗马法不可或缺的资料)。这三部法典颁布后,法学家又把查士丁尼颁布的100多条敕令汇编成集,称为《查士丁尼新敕》。以上四部法典统称为《民法大全》。

该法典对西方文明的影响被认为仅次于《圣经》,其基本思想和原则已融入西方乃至世界各国的法律中。

 

小结:

幻灯片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形成:习惯法——成文法  (表现形式)

发展:公民法——万民法  (适用范围)

高峰:自然法            (法理思想)

完备:《民法大全》       (体系完备)

师: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经历从落后到先进,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不断完备、完善的过程,成为古代世界最为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

 

 

二、深度探究:罗马法还是什么?

(学生窃窃私语。有学生嘀咕:刚才不是问过这个问题了吗?)

教师启发:

1、  罗马法的作用和影响是什么?

生:对罗马起到了维系和稳定帝国统治的作用。

幻灯片:

恩格斯“罗马的占领,在所有被征服的国家,首先直接破坏过去的政治秩序;其次,也间接破坏了旧有的社会生活条件……到处都由罗马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从而使地方上的社会秩序都被宣布无效”

生:对世界,它的很多原则和制度对欧美资产阶级产生了重要影响。

师:罗马法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代法律的先驱。如:拿破仑的《民法典》,曾被作为近代与现代西方各国编纂新法典的基础,被称为第二个世界性法典,它其实是以罗马法为蓝本制定的。(引导学生对照以下资料)

 

幻灯片:

《民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总论》、《学说汇纂》和《查士丁尼新敕》。其中,《法学总论》是关于人、物、继承、契约和诉讼等方面的法规。

《拿破仑法典》的内容除总则以外,共有3编2281条。第一编是人法,是关于个人和亲属的规定,实际上关于民事权利主体的规定;第二编是物法,规定了各种财产和所有权及其他物权;第三编是关于取得所有权的各种方法,这一编规定了继承、赠与、遗嘱和夫妻财产制,还规定了债法。

 

结论:罗马法是维系和稳定帝国统治的工具。它还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代法律的先驱。

 

教师追问:

2、  罗马法为什么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和产生如此大的影响?

   生1:成文法出现是平民和贵族逐渐平等了,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

   生2:万民法协调了罗马人和外邦人、外邦人和外邦人的矛盾,调动了外邦人的积极性。

师:对维系罗马国产生重要作用的原因是,公民法调动了平民的积极性;万民法以广泛的适用性和灵活机动的实用性,最大限度地理顺了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随着罗马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各种法规的及时制定和有效执行,提高了国家各级官吏的办事效率,规范了他们的从政行为;裁决了大量的商业纠纷,保护了正当的商业利益;同时还调节了债务、继承等个人财产关系,减轻了社会各阶层关系的紧张程度。如:据史料记载,罗马一高利贷者对一个欠债人的儿子(作为抵押品的债务奴隶)滥施暴行,把他打得皮开肉绽。愤怒的群众汇集起来,一起跑进元老院,向元老展示了这个少年被打伤的背脊,促使元老院通过了废除债务奴隶的法案:“除犯有罪行等待交付罚款者外,不得拘留任何人或施以镣铐枷锁;债务人应以物品而不以人身作为借款之抵押品。”这些规定有利于罗马帝国的长治久安与繁荣进步。

师:为什么能对世界产生重要影响?

生1:因为它是古代社会法治的范式。

生2:它倡导的“人人平等”易于被后来的资产阶级接受。

师:对世界产生重要影响的原因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1)法理思想适应了欧洲近代资本主义兴起后发展的需要。首先,“人人平等”成为资产阶级反封建专制封建等级制度的思想武器;第二,罗马法是调整私有制条件下商品经济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能适应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新兴市民阶层的需要。如“私有财产不可侵犯”。(2)是一种法治成功的模式,罗马帝国的行政人员很少,如公元1世纪初只有百人左右的官员,但国家治理得很好。这就成为近代欧美国家纷纷仿效的模式。(3)体系完整。不同阶段都可以从中找到可利用的成分,如宣扬君权神授,“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英、法专制王权。再如,反对君主制的政治制度,雅典的民主、罗马的法制,为资产阶级反封建的需要。(让学生阅读以下资料)

 

 

 

幻灯片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民法大全》

幻灯片 

凡享有权利能力的人,就具有法律上的人格,但要具备完全的人格,必须有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权。

——《民法大全》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一起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独立宣言》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人权宣言》

  

师:对中国有影响吗?也有一定影响。

幻灯片: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公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三、多元探究:罗马法又是什么?

(此时课堂气氛比较活跃,教师展示学生提出的主要问题)

1、  南京刘骁然同学提出:当罗马人正在编纂法时,中国人有没有编纂法?

生:有,秦朝有《秦律》。

师:当罗马人正在编纂法时,当时中国的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不断发展、完善、加强。中国也有法,如我们前面学过《秦律》。但中国的法是order,使自上而下的,是皇帝意志的体现,而西方的法law是自下而上的。两种法形式相同,但性质不一样。东西方政体各有特点,古代中国的法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巩固了中华帝国。而罗马的法对罗马国家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2、无锡同学问:罗马法对哪些人不公平?

南京梅博远同学问:从罗马法相关规定中不难看出,这部法律存在着鲜明的政治导向和阶级色彩,那么罗马法究竟能否推动社会的发展?这其中又有哪些阻碍?

师:尽管西塞罗的自然法认为法适用于应该贵族、平民、奴隶,但这只是一种法理思想。同学们阅读教材不难发现,罗马法产生于奴隶制度时代,确实存在着阶级局限性与社会局限性。如,它是保证除奴隶之外的自由民的权利,提倡的是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有,妇女的民主权也受到限制等。

法律既可以起到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也有可能起到相反的作用。罗马法维护奴隶制度,一次次的奴隶起义可以说是对罗马法所确定的奴隶制社会秩序的强烈反抗。

 

结课:

请一名学生朗诵西塞罗《对弗里斯的控告》演说片断。

在你们面前受审的是个有钱人,他指望以财富来开脱罪名;可是,在一切公正无私的人心中,他本身的生活行为就足以给他定罪了。我所说的这个人就是凯厄斯·弗里斯。假如今天他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那不是因为缺乏罪证,也不是因为缺乏检察官,而是因为司法官失职。

……  ……

 

啊,自由!这曾是每个罗马人的悦耳之音!啊,神圣的罗马公民权,一度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今却横遭践踏!难道事情真到此地步?难道一个低级的地方总督,他的全部权力来自罗马人民,竟可以在意大利的一个罗马省份里,任意捆绑、鞭打、行刑并处死一位罗马公民吗?难道无辜受害者痛苦的叫喊,旁观者同情的热泪,罗马共和国的威严以至畏惧国家法制的心理都不能制止那残忍的恶棍吗?那人凭着自己的财富,打击自由的根基,公然蔑视人类!难道这恶人可以逃脱惩罚吗?诸位元老,这绝对不可以!如果这样做,咱们就会挖去社会安全的基石,扼杀正义,给共和国招来混乱、杀戮和毁灭!

 

师:两千多年前西塞罗的精彩演说,表达了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回顾罗马法的发展历程,我们看到:罗马法制文明的进程是循序渐进的;罗马法对罗马国家发展和强盛起到过巨大的推进作用;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原则,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 

天津《历史教学》2006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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