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2月,日军攻陷南京以后,对南京的和平居民进行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六周之内,屠杀手无寸铁的南京平民和已放下武器的军人超过30万,手段及其残忍,有的枪杀,有的刀刺,有的活埋,有的活活烧死。……
南京大屠杀是日本侵华战争中,所犯下的无数罪行的一小部分。但在南京的屠杀是最野蛮、最疯狂、规模最大的一次。那么,日军为什么要在南京进行大屠杀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第一,日本军国主义残暴的战争和侵略本性、反人类的非人道的罪恶本性。日本军队作为一部开动起来的侵略战争的机器,任何一个日本士兵加入进去,都会随着这部侵略战争机器而运转。因此,侵华日军在中国犯下的战争罪行,是日军作为一个整体、作为一部侵略战争机器而犯下的。
第二,南京是当时中国的首都,是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日军正是企图通过对中国首都人民大规模的屠杀,迫使中国人民停止抵抗。日本当局以为攻陷南京,中国便会丧失斗志。“占领南京,迫使中国屈服”,这便是松井石根进攻南京的目的。
第三,日本侵略军的预谋。松井石根的《攻克南京城纲要》中有这样一段话:“一、若南京守城司令或市政当局留守城中,则劝其开城以和平占领。尔后,各师分别由经过挑选的一个步兵大队(9日改为三个大队)为基干,率先进城,分区对城内进行扫荡。二、若敌之残兵仍凭借城墙负隅抵抗,则以战场之所有炮兵实施炮击,以夺占城墙。尔后,各师团以一个步兵联队为基干进城扫荡。”中国军队投降被扫荡,不投降更要被扫荡。由此可见,这场大屠杀是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
第四,报复中国军队的抵抗行动。由于南京守军,以及在此以前华北、淞沪守军的英勇抵抗,使得侵华日军决心用最残忍的办法来发泄他们的兽性。在战场上,日军遭到中国军队强有力的抵抗,使其“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迷梦被击碎。松井石根在远东军事法庭接受审判时说:“自登陆上海以来,因苦战恶斗,付出巨大牺牲,激起我官兵强烈之敌忾心”。中国军人的英勇战斗,加剧了日军的报复心理,使他们在未来的暴行中表现得更加残忍、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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