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这种动物,它的蹄子能够走在布满霜雪的道路上,它的皮毛可以挡御风寒,饿了吃草,渴了喝水,抬起腿跃奔飞跑,这是马自来的性情。即使有高台大馆,对马来说,既没有意义,也派不上用场。
问题在于,马可能不需要星级宾馆,但是人需要,人计较规格与条件,有时候还计较得很厉害,对于某些俗劣之人来说,规格、条件、级别甚至是他或她一辈子追求的全部。然后人也要在马中分三六九等,而马也确实有块头、膂力、速度、体形与毛色的差别,并非天生一律。人有了级别,就要提高自己使用的马的规格与待遇,马因人贵,人以马“牛”,正如大款用的车是宝马,小民买上个夏利已经不错了。其实即使是马,也有它的对于厩舍的要求,包括通风、湿度、草料、牲畜密度等,未必全无所谓。当然,这里说的理想的马也许是指野马,而即使对于野马,自然条件仍然有适宜或者不适宜的差别,难以做到完全的相齐相一。
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luò)之,连之以羁(zhí),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庄子·外篇·马蹄》
等到有了伯乐,他宣布说,我是善于管理马的事务的。他怎么管理呢?又是火烧,又是剪毛,又是削马蹄,又是烙印,用绳索套具把它们笼络控制起来,再将它们排列安置到马厩之中,这样马已经死掉两三成了。还要让它们饥一顿,饱一顿(喂不喂、喂多喂少全凭人意),驱赶它们快速奔跑,使它们步伐整齐,行动划一,前边是嚼子口衔的控管整治,后边是鞭子马刺的惩罚威胁,到这时候,马已经死了一多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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